潘齡皋長甘與省議員不協去職及陸洪濤兼任省長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十月,北京政府任命潘齡皋為甘肅省長。其時北京政府主張軍民分治,認為清翰林潘齡皋,昔年宦甘,熟悉情形。乃於是年八月,先發表潘齡皋為甘肅禁煙大員。潘到省後,即有省長命令,同時任命陸洪濤為甘肅督軍,實現軍民分治。
潘在省長任內,猶持昔年官僚作風,曆時不久,漸與省議員不睦,遂於一九二二年(民國十一年)七月十三日,釀成議員集體到省長公署尋隙質問。事前潘早得信,即在省署密布警衛,並擬在議員來時,請至參事會借參事們調解。但此日是星期日,參事們未到,議員們直入省署,被衛士阻擋,致起衝突,有數議員被打受傷,惹起空前風潮。從此潘不能安於其位,乃電總統徐世昌,請入京麵陳要政,保教育廳長林錫光護理省長,即於是年七月離甘。林錫光對陸事事恭順。同年八月,陸即密保署理甘肅省長。然曆時未久,又與陸不諧,由董士恩在京周旋。一九二四年(民國十三年)三月,北京政府免林省長職。任命陸洪濤兼甘肅省長,由是軍政大權均歸路氏一人之手。
陸洪濤弛煙禁籌軍餉並鑄銅元一九二二年(民國十一年)甘肅大弛煙禁。甘肅舊為協餉省分,民國以來,經張廣建搜刮,至陸任事時,已山窮水盡。當時各地正規軍隊及巡防軍共有九十餘營、旗之多,隻軍餉一項,月非六、七萬現金,不足以資分配。警餉及各項政雜費,尚不在內。陸初任事,與各鎮隔閡,後雖漸歸和好,但用人行政、財政稅收,均為各鎮所把持,有則隻係調撥,實際解省者,為數寥寥。潘齡皋在職時,厲行禁煙。由是商農交困,達於極點。適是年靖遠及通、會交界地,農民偷種大煙,獲利四百餘萬元,得以暫濟。隴南孔繁錦為擴充軍備,在隴南亦大事播種煙苗。當時有些官吏建議陸洪濤,謂各地種煙,省中既難實行禁止,財政如此窮困,何妨引用新疆因征收過境煙稅,致財政好轉之故事,征收煙畝罰款,一再慫恿陸督。於是廢弛煙禁,下令禁煙總局王廷翰,妥擬征收章程,分行各縣,按地抽收罰款,從此全省又複遍地罌花,種植鴉片。但除省中權力能直接達到的各道、各縣,能全數解繳畝款外,各鎮如西寧、寧夏、甘、涼諸馬及隴南之孔繁錦,均將罰款大多數截留為軍餉,解省者不過十之二三。不過煙禁一開,各地市麵,日漸繁榮,農村亦較活躍。
時直皖、直奉軍閥互相爭奪,中央政府隻要各省能以自行維持,一切亦不過問。所以陸在甘五年中,財政得以支持,費用不至枯竭,實賴於此。民國成立以後,甘肅未有大的內戰,故當時有人稱為“隴上桃源”雲。
秋七月,甘督陸洪濤下令鼓鑄銅元。自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隴南鎮守使孔繁錦,以天水各縣流行輔幣較少,為富裕財源,仿四川鼓鑄銅元模型,鑄當廿、當百銅元,流行於隴南各縣,財富大增。
由是此項銅幣,漸漸輸入於隴東。本年八月,又漸及於省城。於是有蘭州紳士張應選向陸督建議鑄幣之利,並言彼能鑄,吾何獨不能,省城鋪幣亦不充裕,如鼓鑄銅元,可以大開財源。陸納其言,遂委張應選為銅元局總辦,開爐鼓鑄。其初形式於外省同,且純用紅銅,比天水所鑄為佳。陸聞之大喜,令擴充辦理。賀笑塵、薑稚雨亦從而協助經營其事。當時市麵一體同用,後因原料不敷,漸用劣銅,當局隻求數量日增,不計質量,又無禁止私人鼓鑄之令,投機商人,暗中私鑄,由是劣幣充斥市麵,字跡漠糊,多有沙眼,人呼之為“沙板銅元”,其質量之劣,為向來所無。物價驟騰,甚至買一根蔥,亦要數元。此時人人均將舊銅元藏起,隻以沙元行使市麵,金融之壞,可以說至此亦達頂點。可是一般貧民以此償還所借之債款,或因土地、房屋曾典當於人者,亦以沙元贖回,貧民由此沾光者不少。
陸洪濤乃複令機器局,收購佳銅,機製質好銅幣,以賤值收兌沙元,沙元從此絕跡。
陸督平日治軍嚴明,士卒如有滋擾民間情事,必認真懲治。所以紀律尚好,頗得民心。及其升任疆寄,掌握軍政大權,猶力守此旨。惟保守心重,無進取誌,因而在治甘五年期間,惟以保境安民,休養生息為施政唯一方針。故於改編軍隊時,將自己統率多年之振武軍及巡防各營整編為甘肅陸軍第一師,自兼師長,即以李長清、黃得貴為旅長,韓有祿、包玉祥、汪恒泰、周自紹等為團長。至一九二三年(民國十二年),因疾不能治事,則以巡防統領宋有才任軍務廳長。其左右塊乏軍事政治人才,無甚建樹。雖任張維、史彰等為市政籌備處長,因未撥發充裕經費,僅將大城內東西南三條馬路,略事翻修,並擴展西關、新關及橋門街之馬路,餘概未曾計及,紳士劉爾炘提倡重修五泉山,陸由煙畝罰沒款項下,陸續撥給十餘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