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真能抽風。容易!今年我們把批評類的論文和書評類的論文歸為一類,十篇為一分。讓他寫去吧。”尚金堂應對這樣的事情是綽綽有餘。
“這小子,真欠揍!他好像是懷恨在心,火氣大得很。聽說,他還要發文批夢飛呢!你認識他嗎?”朱劍銘問李崇霄。
“論文上聲明了,不認識我。”李崇霄低語,看著空杯子。夢飛因為穀雨時的文章而遭遇外院三位領導,他卻一無所知。
“對了,提起夢飛,聽紅革說穀雨時寫了一篇批她。打狗還看主人呢,他這就是--不是對著你崇霄兄,就是對著我的。文章還沒發表,外院怕影響不好,已經私下裏找她談了。紅革前兩天跟外院的書記張永生一起開會的。”尚金堂搖搖頭說。
李崇霄聽到這話,心裏一沉:肯定是自己連累了夢飛。
“老尚,我估計你對那家夥不夠友好,否則,他怎麼會到處咬人呢?”李崇霄忍不住地說。
尚金堂看著李崇霄,突然爆笑。
“惡劣的環境造就瘋狗啊!”李崇霄歎道,“我約了夢飛,讓她過來吃晚飯,我們一起跟她聊聊吧。”
“崇霄兄,你今天是召集倒黴鬼大會啊?”朱劍銘笑了起來,有些苦澀,轉而又精神了起來,“我看,你跟夢飛的關係--好像--一直都不錯啊?”
“很好。”李崇霄點點頭,抿了抿嘴唇,沒有笑。
“時間過得太快了。去年、前年、大前年我們一起小聚的情形還曆曆在目。”尚金堂想換個話題,卻沒有能夠,“唉呀--這個夢飛,很有意思。”隻要跟李崇霄在一起,他都會禁不住惦記自己給夢飛寫的那些信,想想,夢飛總不至於拿自己寫的信到李崇霄跟前去抬高自己吧?朱劍銘看看尚金堂,又看看李崇霄,
“你們倆是在私底下較勁呢吧?”
“這都讓你給看出來了,夠智慧的。”尚金堂接話,“不過,說實在的,我怎麼每次見到她,不管在什麼場合,我都覺得自己衣冠不整。我簡直是得了強迫症了。這是怎麼回事情啊?”
“估計你是看上她了,自己又不自信。你真是不知疲倦。你有能耐發出永不消逝的秋波!”朱劍銘又抿了一小口咖啡,“你哪來的那股子勁頭啊?我啊,一個老婆就讓我夠夠的了。再要多一個女人,那我簡直就要瘋了。”
“她氣質很夢幻,很快樂,很平和,很聰明。你看她那身段,你看她渾身上下透射出來的朝氣。說句你老尚不愛聽的話,想接近她一點都不難,難的是怎麼才能不去想接近她!哈哈!哈哈--她很聰明,也很努力。是個內心不化妝的女生。難得。她從你老尚那裏也學了不少,她做哲學語言學很合適。”李崇霄看著華燈初上的街景,似乎有些擔心夢飛路上是否順利。金陵飯店在南京是永不過時的五星級飯店,坐落在市中心地帶,頂層有旋轉餐廳,底層便是金海灣茶點、自助餐廳。夢飛享受隨意,喜歡吃自助餐。李崇霄是因為她而特別選了這麼個地方。
夢飛戴著亮珊瑚色的絨線帽,穿著一件白色的羽絨服,笑眯眯地向他們走來。
“這孩子真是燦爛如陽光,溫婉如月光!”李崇霄抬頭見到夢飛的那一瞬間,心頭湧上一股快樂的暖意。
夢飛背對著街景坐下,連連道歉:
“不好意思,路上堵。”
“你沒遲到,我跟你約的時間就晚,跟他們倆約得早。嗬嗬--夢飛,我跟你換個位置,你可以看街景,晚間的夜景,路上濕潤,反射街燈,很漂亮的。”李崇霄和藹可親。
“好漂亮的街景!”夢飛歎道,“到處是濕潤的,連街燈的光也變得濕潤了。”
“崇霄兄,你這不就是讓夢飛看你嘛,街景襯托著你,你也濕潤了。”尚金堂玩笑。
“嗨,還就你老尚了解我。”李崇霄調侃,“發現沒,室內的光線柔弱,我臉上的褶子都看不出來了。嗬嗬--”
“哎--好香啊!是臘梅的味道。”尚金堂四處尋著味道的來源。
夢飛得意地笑了笑,摘下絨線帽,打開一點兒帽簷翻邊,告訴他們,她在帽翻邊裏麵放了一圈的臘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