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袁先誌(1)(1 / 3)

韋諾推薦給俄羅斯專家畢馬廖夫的雙車望水普洱茶,是袁先誌先搞起來的。可是,當年沅城城鎮籍的學生都到洛水猛罕插隊了,袁先誌怎麼到了沅城農村呢?

朱大力風風火火地闖進長征戰鬥隊的辦公室,攥住正在清理書櫃的於剛的胳膊:“於大隊長,你不管管這事?”

於剛手裏的書被扯落在地下:“什麼事?現在、還有什麼事?”

“什麼事?袁先誌要到望水插隊!”朱大力一個字一個字地擠出牙縫。

於剛抬起頭來,一臉狐疑:“哪裏聽來的?”

“沅城一中都傳遍了,你還不信?”朱大力突顯的雙眼像馬脖子上的鈴鐺。

“不是我不信,這事太重大了,先搞準確再說。”於剛用衣袖擦了一下額頭上的汗,咽下了一句話,“你朱大力總是聽風是雨,不時扯出點事情來。”

“你不信我……搞準確?要搞準也該由你來搞。你是長征戰鬥隊隊長,袁先誌是副隊長。”朱大力毫不客氣地頂了回來。

一聽這話,於剛有些歉意,站起身解釋:“最近我在家裏準備下鄉的事,沒到辦公室來,也沒見他了。要不是這些破爛不清理一下不行,我還不會來的。”

於剛說的是實情。自打紅衛兵小將突變為知青,知青將到農村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大家便像泄了氣的皮球,沒人命令便不約而同地退出了戰場,退出了戰鬥,什麼兵團、戰鬥隊,頃刻土崩瓦解了。過去紅紅火火的長征戰鬥隊辦公室,關門閉戶快半個月了。

朱大力換了口氣:“還不趕快做做工作,畢竟是一同戰鬥過的戰友。”

話說到這份上,於剛還是半信半疑:“到底誰告訴你的?”

“李水仙!”

“李水仙?”於剛一怔,眼前浮現出一位臉龐黝黑、身段發育透熟的女同學模樣。他腦子裏亮了一下:“李水仙家不就是望水的嗎……會不會故意造這種輿論?”

“袁先誌要不去,造這種輿論是抓屎往自己臉上糊!她能幹這種事?”

這下於剛真是急了:“你趕快把袁先誌叫來,再叫幾個人來,一起勸勸他。”

“叫幾個人來?叫哪幾個?”

“……就叫張建華吧,他和袁先誌都是團員,平時談得比較多。”

朱大力走後,於剛很快將書收拾完,有用的捆放在屋角,沒用的拿到屋後劃根火柴燒了,收拾得差不多了,到門口就著水龍頭洗了把臉。

朱大力一時沒把人叫來,於剛在屋外踱來踱去。一個多月前的一天,他和袁先誌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幾句:下鄉了,怎麼辦?袁先誌說了句下唄。於剛沒再往下說。於剛把下鄉看得太簡單,認為到時一說就走就行了。

袁先誌是高六七班裏加入“聯派”的三個團員之一,另兩個是張建華和曾津。在高六七班裏,要講根紅苗壯,袁先誌應排第一。他爺爺是鐵匠,父親是縣機械廠工人,哥哥是部隊幹部,都是黨員,妹妹上初三,是團員,祖宗三代用放大鏡也查不出什麼政治問題。他的學習中等偏上,辦事穩重,群眾關係好,要是平穩地發展,上個大學是沒有問題的。

成立戰鬥隊時,加入“造派”的老師、團總支副書記段保興動員過袁先誌,但他選擇了“聯派”,而且與於剛一起組建了長征戰鬥隊。

“先誌,我們隊伍裏有不少‘黑五類’,你怎麼和我們搞到一起了?”於剛問。

“同學裏應該分紅黑嗎?”袁先誌的話,反把於剛問住了。

“那你幹嗎非參加我們不可?”

“我看你們在運動中沒有亂整人。”

這句話很樸實,卻打動了於剛,使他看到一顆難能可貴的心。

於剛想到這裏,朱大力、張建華進來了。

“我剛才把情況跟建華講了。”朱大力說,“袁先誌沒到學校,我找了個初中同學到他家去喊。”

於剛示意二人坐下:“建華,袁先誌是個實在人,這幾年一直跟我們戰鬥在一起,我們被整得東躲西逃時他也沒有半點動搖,不能看著他往泥潭裏陷。”

“往泥潭裏陷?這倒未必。”沒想到張建華不假思索地說,“先誌根紅苗壯,政治上誰也抓不住他什麼。李水仙的父親是望水大隊的大隊長,他到了那裏,說不定能得到特殊的關照。”

“張建華,你真不愧是幹部子女,考慮問題總離不開官場背景,與我們這些平民百姓就是不一樣。”朱大力說。

張建華看了朱大力一眼,沒吱聲。

於剛想了想:“建華講的不是沒有一點道理……但世事難料,一切都要想得複雜一點,要建立在自己的基點上。”

到農村插隊的消息剛傳來時,於剛就想過,集體到猛罕插隊,或遲或早總有個脫離農村之日,一時回不來,相互也有個照應,要苦苦在一起,總要好一些。所以凡同學征求意見,他都勸大家一起到猛罕。袁先誌一個人到望水,大大出乎他的預料。

張建華想了想:“對,對,要想得複雜一些。”

朱大力說:“據說,李水仙那人學習一般化,但在某個方麵腐蝕性很強。”

“哪方麵的腐蝕性?”於剛問。

“這還用問?你都二十出頭的人了。”朱大力回答,“袁先誌和李水仙搞到一起,時間一長,把自己鬥誌腐蝕了,即使有脫離望水的可能,也可能樂不思蜀,不願離開溫柔夢鄉了。”

“腐蝕倒不至於,袁先誌在這方麵是很過硬的。李水仙不是天仙,望水不是天堂,有什麼可眷戀的。”張建華說。

“照你們的意思,袁先誌到望水,真是一顆紅心幹革命了。”朱大力說。

“不扯這些沒油沒鹽的了,想想該怎麼勸說先誌?”於剛說。

張建華提出:“我看可以定兩條,讓袁先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