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去私奔(1 / 3)

我隻是個農村女孩,如果不是遇上老賴,我根本沒能力考學。誰都知道,要想考藝術院校那得花很多錢的。我是怎麼認識老賴的呢?這還得從頭,從認識田立文說起。人們常說成功是踩在前人肩膀上前進的,一點沒錯。人們還說女人的成功是踩著男人的肩膀前進的,這也一點沒錯。我想如果沒有那些男人,也許同樣不會有我的今天。

十六歲之前,我從未出過縣城,當我獨自拎著行李,終於要踏上去市裏的班車時,我就預感到自己是永遠不會回來了,因為在我隱隱的內心深處,我的目標將是更遙遠的地方,至於別的我還來不及想。

在此之前,整個縣城的每個角落都曾經是我的拜訪地,因為在整個中學時代,我一直鍾情於孤獨。尤其是到了周末,我不願意像其他同學那樣早早就急著往家裏趕,用老師的話形容他們是“回家像射箭,上學如拉纖。”我卻恰好相反,家的誘huò對我而言遠遠不及外麵的世界來得迫切。

我的家住在山上,目所能及的隻有門口一條嘩嘩流淌的小溪,還有對麵山上人家的吊腳樓,其餘的除了山巒和綠樹,依然還是山巒和綠樹。一年四季,年複一年,總令我感覺單調和乏味。暑假裏,我上山放牛,躺在樹蔭下,頭枕著地上的野草,睡在小鳥和鳴蟬的聒噪聲裏,嘴裏無聊的咀嚼著一根什麼甜甜的草根或青草嫩芽。我覺得自己就像一隻睡在水井中的青蛙,一副無所事事的樣子,仰望著天,幻想著大山的外麵是個什麼樣子。隔三岔五,我就特別想去縣城逛逛,但口袋裏又沒有錢。

後來每當在書中看到城裏人所說的什麼空氣汙染,什麼生態平衡,對我來說簡直就是無病呻yín。所以隻要一開學,每逢周末,我就像得到了解放。走到街上,我會用一周節約下來的飯錢,來奢侈的買一支冰激淩,我以為冰激淩應該是時髦的,因為在更早幾年裏那玩意兒還沒有呢。然後我手拿冰激淩驕傲的邊慢慢享受著,邊毫無目的的朝我尚未涉足的荒郊野外出發,期望能走向遙遠,幸虧那時沒有現在這麼多壞人。另外,我還時常穿著高筒雨鞋(我把它想象成高檔的皮靴),沿著人行道上的方格子地板,邁著自認為標準的一字步昂首闊步細雨中,自我感覺很酷,引得路人頻頻回首。每當我路過通往市裏的公路時,就會莫名其妙的想,過不了多久,我一定會從這裏出去,至於去到哪裏並不確切,總之是要出去的,並且這種預感的強烈程度隨著年齡的增長與日俱增。

紮著一個高高的馬尾辮,穿著洗得有些發黃的白色連衣裙,皮膚曬得有些黝黑,卻襯得牙齒更白、眼睛也更亮,整個臉顯得很生動、很有靈氣,就像一隻剛剛走出大山邊緣的小鹿。這是我留給田立文的第一印象,他說那種感覺他一輩子也忘不了。

那是我第一次出遠門,第一次獨自來到陌生的城市,在這裏我遇到了生平第一次令我心跳加速的眼神。在第一堂語文課上我才知道,報名時第一眼見到就讓我莫名心跳的青年男子,就是我們的語文老師。他的名字叫田立文,後來他成了我的第一任貨真價實的男朋友。

田立文的長相並不出眾,有點老土,尤其是和中學時那個給我寫情書的男同學相比,他甚至可以說長得有些醜陋,小眼睛,塔鼻梁,厚嘴唇……什麼都跟我的白馬王子剛好相反,我卻莫名其妙的會在他麵前心跳加速。

提起那個給我寫情書的初中同學,其實是最沒勁也最另我後悔的事情,因為那確實有些糟糕透頂,是虛偽使我錯失了良機。後來我一直在想,如果時間可以倒轉一回,也就是讓我再過一次少女時代的話,我一定熱情洋溢的奔赴他的約會。那個令人怦然心動的故事,發生在我十四歲左右的時候。他是第一個給我寫情書的男性,確切的說隻是一張紙條,上麵隱隱約約寫著他是多麼愛我,還絞盡腦汁的用各種美好詞彙把我形容和比喻了一翻,約定下晚自習後,在校門口外麵不見不散。紙條是通過另一同學遞給我的,惱火的是那個月老雖然也是個男生,卻是個多嘴多舌的多嘴婆,不僅兩嘴無遮無擋,還是個傳布謠言的行家裏手,我始終弄不明白寫信人的用意究竟何在。結果,他偷看內容是小事,自然還免不了傳得滿校風雨,甚至還在原有的內容上添了油加了醋。我本來一直對那個男同學懷有說不盡的好感和暗戀,但我還是用虛假的大道理回絕了他。因此我還忍痛轉學,並再也沒有喜歡過別人。

這也許可以勉強算作我的初戀吧,或者也許充其量隻能定義為愛的萌芽。因為那僅僅隻是處在一種朦朦朧朧的狀態,並沒有實際行動,甚至連單獨在一起的機會都沒有。我們雖然同班,卻沒說過幾句話,尤其是好感的麵紗被捅破後,我們幾乎再也不敢正視對方。在此之前,我們還可以通過眼神傳達那種美妙的感覺。比如學校搞文藝活動時一起編個舞蹈,或者來個合唱什麼的,他也確實有這方麵的天分。每當那個時候是我最幸福的時刻,心裏總是好象揣著隻兔子,隻要兩眼一撞上就會臉紅心跳。兩眼相撞簡直太容易了,隻要誰一進教室,首先肯定是到處尋找對方到了沒有,如果找來找去雙方的眼神一下子碰到了一起,一陣激動和興奮過後,心裏當然也就塌實了;如果對方還沒來心裏絕對會很不安,一直擔心到他到來為止。要是意外的在人堆裏接觸到了對方的皮膚,那肯定會興奮得幾個晚上睡不好覺,那怦然心動的一刻不知每天要在腦子裏激動的回放多少次。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也許確實是算不得初戀的,畢竟還沒有正式的約會,也沒有真正的肌膚相親,我也幾乎不想把它當作初戀了。

據說幾年以後他死於一場鬥毆事件。算起來那時他應該正在上高中,也就是我逃學私奔的那段時間。聽說他被人當場捅了十幾刀,鮮血淋淋的抬到醫院,沒到幾分鍾就咽氣了。聽在場的同學說他臨終前還在叫我的名字,看來他到臨死還是想見我一麵的。他哪裏會知道,那個時候我也許正在得意忘形的,跟另一個大我好幾歲的男人私奔呢。那麼他為什麼會鬥毆呢?據說是為了幫助跟他要好的一個哥們。好象是說他的一個哥們的女朋友,被一個社會上的渣子,也就是一個什麼幫派的爛仔頭目搶走了。那時社會上各處都流行打群架,人人都覺得很好玩,很勇敢。而那種前所未有的英雄氣概,就來源於當時空前泛濫的港產武俠電影和電視劇,看得青少年個個都躍躍欲試,紛紛效仿,他剛好成了當時的犧牲品。奇怪的是多少年以後,他還時常清晰的出現在我的夢裏,並且還是當年的樣子,那清秀的麵容,濃濃的一字眉,略帶一點淡淡憂鬱的大眼睛,都依然還是當年的模樣。尤其是那性感的嘴唇,多少次我就要親吻到它了,但那往往是在即將醒來的時候。因此,上大學以後,我很快又渴望能和我同齡的男孩子戀愛了。我想這也許是學校的環境,使我那早已遠去的情結,以及那種感覺又得以死灰複燃。

後來田立文告訴我,那天是他第一次蹬上講台,他整堂課上都看著我是因為他見我聽得最認真,隻有望著我他的手心才不至於老是冒汗,他的聲音才不至於發抖得厲害,雖然他也見到其他同學都奇怪的望著我,他顧不了那麼多了,他對我認真聽課感激得差點流淚。從此,他每天晚上都會找到不同的借口約我出去散步,我雖然也有些害怕,因為他是我的老師,我實在是不好意思拒絕,因為我從小對老師充滿敬畏之心。我不知道如果是別的老師約我出去,我是不是也一樣會不好意思拒絕。他不抽煙也不喝酒,甚至我還知道他連茶都不喜歡喝,約我散步卻上了癮。他開始每天夜裏風雨無阻的領著我壓馬路,直到夜深人靜。一開始,我們談文學,有時也訴說他的失戀。他時常會很失落,甚至絕望的冒出那句話:“我的家也在鄉下,家裏很窮,因為窮所以總是被人拋棄。”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對我講他的故事,而且大多數話題我都聽得似懂非懂,到了後來他幾乎隻和我述說他和幾個女孩子的戀情,導致我既反感又有些好奇,後來變成了難受。我甚至懷疑他每天隻一心盼著天黑,他有發泄不完的訴說欲wang。直到幾十天後又一次漆黑的深夜,他終於順利把我領出了燈光普照的人行道,走進了一片蘆葦掩映的小路,路旁有彎彎的、長長的,通向我所理解的天之盡頭的鐵軌,在偶爾出現的燈光下透著錚亮。四周隻有蛐蛐兒在低吟淺唱,遠處是一片鋪滿星星的湖水。除此之外,便是火車的長鳴聲。我們沿著鐵軌前行,火車“嗖”地一聲從我們身邊急馳而過,刮起一陣呼嘯的冷風。就在那一瞬間裏,他激動地抱住了我,抱的適得其所。我的臉,我的身體都瞬間滾燙開來,我的衣服著火了。他擁抱著一團火,溫柔地吻著我的臉,沉侵在幸福中。我渾身像是用一團棉花做的,到處都柔弱無骨。我終於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其實我也懵懵懂懂的早有預感,遲早會有這一招的,這也許正是我一直所期待和渴望的,也就是我每晚願意跟隨的真正原因。與其說是他在勾引未成年少女,不如說我自己天生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小騷huò。其實這一點在我幾歲時就已嚐試過了,我甚至比誰都清楚,兩性相碰就跟電的正負極一樣是會撞出快感的火花。

小的時候,大人都要下田下地去幹活,小孩子是沒有人管的。

說來也怪,那時的小孩子命也都賤,越是沒人管,他們越是活蹦亂跳的,即使生了什麼病大人也不當回事,反正他們總有對付的土辦法,比如招魂什麼的,好象個個做了父母就自然而然成了醫生。凡是遇到有什麼小傷小痛,她們順手在路邊抓把草藥,煎了或是爵了給孩子喝了或是敷了就算是治病了,沒過一兩天那病還真是好了。那時侯,小孩子最常見的疾病算是鬧蛔蟲。不僅下麵拉嘴裏還吐,這鬧蛔蟲就跟住在江邊的人家鬧水災似的,每隔幾年就會鬧死幾個孩子。這蛔蟲哪來的?病從口入,吃的唄!每天個個髒得跟泥人似的,哪有不生蟲子?因為小孩子肚子裏都有,大人反而也都不但心,再說誰家沒有三、五個孩子,死一個把也就哭幾天,哭天喊地過後依然下田幹活,忙幾天也就漸漸忙忘了,好了傷疤也就忘了疼。所以一有孩子鬧蛔蟲,也就是削幾塊苦楝樹皮,然後拿它煮雞蛋給小孩吃了,不管你好沒好,反正他們放心了,該幹嘛幹嘛去。而小孩子得了雞蛋吃也高興,雖說那蛋的味道苦是苦了些,但畢竟還是叫做雞蛋呀,平時哪有機會吃到呢。就是偶爾來了客人,眼看碗裏紅辣椒間露了金黃黃香噴噴的炒雞蛋,讒得小孩子們眼睛珠子都快滾出來了,可就是不敢動筷子,因為父母的眼珠子都盯著你呢,生怕你和客人搶,讓人回去說誰家的孩子沒教養。隻好耐著性子等客人早點吃完飯,遺憾的是那時雞蛋早已被辣椒淹沒了。所以此時也顧不得它是苦的還是香的,隻要它仍然是叫雞蛋就行了。當孩子們心滿意足的吃完雞蛋,該玩泥巴依然玩泥巴,就是雞蛋和泥巴和在一塊吃也沒關係,反正也是該幹嘛幹嘛,該長蛔蟲還是綿綿不斷的拉吧,肚子是不認生的,來者不拒。

泥巴玩累了還幹嘛呢?這好辦,可幹的事情多著呢,鄉下的孩子是從來不會寂寞的,一般情況下是大幫的孩子不分男女,也不分大小的倒在草地上打鬧或者睡覺。每當有男孩子騎在我身上,或者是我騎在男孩子身上的時候,我總會假裝不經意的偷偷把身體往他們的下體部位挪,也不知碰到了沒有,就覺得那地方似乎有點硬硬的,立馬感覺到自己的下體就像漣漪一般漾開了,充滿著快感和渴望,就像後來被田立文擁抱的感覺。男女相碰為什麼會這麼刺激,難怪小時侯經常聽到某某女孩子的下體被某某男孩子碰出血了的事情。說心裏話我從小便對此充滿了渴望,並且十幾年來與日俱增,同時卻又有些害怕。渴望什麼,我越來越多的夢見蛇,大到巨大的蟒,小的成群結隊形如蚯蚓。我漸漸明白,我渴望的是我從未見過而又日漸清晰的東西,一樣男人的東西,渴望它溫柔的進ru我的身體。雖然是沒有親眼見過,卻是一閉上眼睛就可以看見,就可以感覺到。而那個男人會是誰?我還沒想好,或者說我從來就沒具體的想過。那麼,現在那個人來了,是他嗎?我不知道,似乎又覺得我還沒有準備,也許來得有點太快了吧,快得有些不真實,令我心裏又激動又有些發虛。

那件事,那次令我渴望已久的異性擁抱,使我感覺無比興奮和安慰,我永遠無法忘懷。隻是,至今我也不知道那一夜我是如何回到宿舍的,我隻記得當晚我像一路踩著棉花或者踏著白雲,渾身輕飄飄的,直到走回宿舍門口才立馬清醒過來,因為老遠就聽見同學用鄙夷的口氣描述我和老師的醜聞,當我推開房門的一刹那,議論聲如受驚的鳴蟬嘎然而止。

第二天不僅是女同學疏遠了我,連男同學也開始不拿正眼瞧我了,甚至冷譏熱諷,就是原來對我表示過好感的男生還朝我吐吐沫星子。田立文的遭遇也比我好不到哪裏去,課堂上,同學們故意回頭看我的次數比看講台的次數還多,要不然他們就會選擇睡覺。一開始點他們名字,他們還會把頭抬起來幾分鍾,到後來簡直一點反應都沒有了,搞得沒睡覺的同學們哄堂大笑,接下來他隻好裝著沒看見。

同學的妒忌一點也沒有影響他對我的感情,我倒是有點害怕了,我天生是個膽小鬼,老想辦法躲著他,但每次看見他找來找去找不著就掉了魂似的轉來轉去瞎逛,我心就軟了。他視力不好還特別笨,有時我就在他眼皮底下,他還是心急如焚的伸直了脖子望來望,別人都幸災樂禍的笑,卻假裝看著別處。盡管他從別人的表情看出來我就在附近,但就是找不著我,更加著急和生氣。我實在看不過去,氣急敗壞地走出來說:“求你別找了,你叫我把臉給丟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