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跟我學資產的核算(1)(1 / 3)

2.1 流動資產

1.什麼是貨幣資金?

貨幣資金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處於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它可立即作為支付手段並被普遍接受,因而最具有流動性。

貨幣資金的特點:

(1)流動性最大,變現能力最大。

(2)通用性強,普遍接受。

(3)最易引起不法分子盜用、貪汙、挪用。

2.貨幣資金的範圍包括哪些?

貨幣資金一般包括企業的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

其中,銀行結算戶存款是指企業存放在當地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上的貨幣資金;外埠存款是指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彙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賬戶的存款;銀行彙票存款和銀行本票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銀行彙票或銀行本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信用卡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信用卡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信用證保證金存款是指企業采用信息結算方式向國外付款,委托銀行開出信用證存入銀行信用證保證金專戶的款項。

3.庫存現金是指什麼?

庫存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一種貨幣資金,可以隨時用於購買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需的各種物資、支付相關的費用、償還債務。

在會計核算中,現金指的是狹義概念的現金,也就是企業庫存的現金(存放於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包括人民幣和外幣現金。

4.什麼是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

庫存現金限額的計算方式一般是:

庫存現金

前一個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數額

(不含每月平均工資數額)×限定天數

辦理庫存現金限額的一般程序為:首先,填製現金庫存限額申請批準書;然後,報送開戶銀行簽署審查批準意見和核定數額。

庫存現金限額經銀行核定批準後,開戶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每日現金的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如庫存現金不足限額時,可向銀行提取現金,不得在未經開戶銀行準許的情況下坐支現金;庫存現金限額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單位因生產和業務發展、變化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限額時,可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進行調整,單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額增加庫存現金。

5.怎樣核算現金收支?

現金用“庫存現金”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或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現金收支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從銀行提取現金,根據支票存根所記載的提取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企業因支付內部職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現金,按支出憑證所記載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員交回的差旅費剩餘款並結算時,按實際收回的現金,借記本科目,按應報銷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實際借出的現金,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3)企業因其他原因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6.怎樣核算現金清查?

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餘,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屬於現金短缺,應按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屬於現金溢餘,按實際溢餘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後作如下處理:

(1)現金短缺。

如為現金短缺,屬於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個人)”或“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屬於應由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賠款”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屬於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據管理權限,經批準後處理,借記“管理費用――現金短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

(2)現金溢餘。

如為現金溢餘,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溢餘(××個人或單位)”科目;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溢餘,經批準後,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現金溢餘”科目。

7.怎樣核算備用金?

企業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

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的企業,由企業財務部門單獨撥給企業內部各單位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借記“備用金”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或“銀行存款”科目。從備用金中支付零星支出,應根據有關的支出憑單,定期編製備用金報銷清單,財務部門根據內部各單位提供的備用金報銷清單,定期補足備用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或“銀行存款”科目。除了增加或減少撥入的備用金外,使用或報銷有關備用金支出時不再通過“備用金”科目核算。

8.什麼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就是指企業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凡是獨立核算的企業單位,均應在所在地銀行申請開立銀行存款結算賬戶。

企業在銀行開設賬戶以後,除了按規定可用於現金收付的款項外,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幣收支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存款賬戶進行結算。

9.怎樣開設銀行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的開設。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隻能通過本賬戶辦理。

[1]基本存款賬戶的當事人資格條件。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實行財政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縣級(含)以上的軍隊、武警單位;外國駐華機構;社會團體;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外地常設機構;私營企業、個體經營戶、承包戶和個人。

[2]基本存款賬戶開立所需的證明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中央或地方編製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個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基本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填製開戶申請書,提供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並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立該賬戶。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印鑒卡片上填寫的戶名必須與單位名稱一致,同時要加蓋開戶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或財務機構負責人、出納人員三枚圖章。它是單位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據,銀行在為單位辦理結算業務時,憑開戶單位在印鑒卡片上預留的印鑒審核支付憑證的真偽。如果支付憑證上加蓋的印章與預留的印鑒不符,銀行就可以拒絕辦理付款業務,以保障開戶單位款項的安全。

(2)一般存款賬戶的開設。

一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1]一般存款賬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證明文件。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並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立該賬戶,並須向開戶銀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可以申請開立該賬戶,並須向開戶銀行出具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2]一般存款賬戶設置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應填製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即可開立該賬戶。

(3)臨時存款賬戶的開設。

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該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1]臨時存款賬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的證明文件。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並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外地臨時機構可以申請開立該賬戶,並須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立該賬戶,並須出具當地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2]臨時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填製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即可開設此賬戶。

(4)專用存款賬戶的開設。

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賬戶。

[1]專用存款賬戶設置的條件。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存款人對特定用途的資金,由存款人向開戶銀行出具相應證明即可開立該賬戶。特定用途的資金範圍包括:基本建設的資金;更新改造的資金;其他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2]所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存款人須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經有權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3]專用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填製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

10.怎樣核算銀行存款的收付?

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應由出納人員負責。出納人員在收付銀行存款業務前,應認真審核銀行存款收付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手續是否齊備,如有不符,有權拒絕收付。對於符合規定及手續齊備的銀行存款收付原始憑證,應辦理結算的手續,並在收付款憑證上注明結算憑證號數,加蓋“收訖”或“付訖”印章。

(1)科目設置。

為了總括地反映和監督企業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登記銀行存款的增加額,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的減少額;期末餘額在借方,反映企業銀行存款的結存數額。

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彙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賬務處理。

[1]銀行存款業務的基本賬務處理為:將款項存入銀行或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從銀行提取款項或以銀行存款支付款項時,借記“庫存現金”、“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發生的存款利息,應根據銀行通知及時編製收款憑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如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發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應衝減在建工程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後,則應衝減財務費用。

[3]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彙率,也可以采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彙率折合。期末,各種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和債務等)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彙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彙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賬麵記賬本位幣餘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彙兌損益,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籌建期間發生的彙兌損益,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外幣專門借款的彙兌損益,在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時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的期間內發生的,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成本。

除上述情況外,彙兌損益均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11.怎樣清查銀行存款?

為了防止記賬發生差錯,正確掌握銀行存款實際數額,企業應定期與銀行核對賬目(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對銀行存款進行清查。

銀行存款清查的方法,是企業定期將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同開戶銀行傳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時,首先要剔除未達賬項的影響。所謂未達賬項,是指由於企業與銀行取得有關憑證的時間不同而發生的雙方記賬時間不同,即發生的一方已入賬,而另一方尚未入賬的事項。企業與銀行之間的未達賬項有以下四種情況:

(1)企業已收款入賬,而銀行尚未收款入賬。

如企業已將銷售產品收到的支票送存銀行,但對賬前銀行尚未入賬。

(2)企業已付款入賬,而銀行尚未付款入賬。

如企業開出支票購貨,並已根據支票存根入賬,但銀行因尚未接到支票而未入賬。

(3)銀行已收款入賬,而企業尚未收款入賬。

如銀行收到外單位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購貨所支付的款項並入賬,但企業因尚未收到銀行通知而未入賬。

(4)銀行已付款入賬,而企業尚未付款入賬。

如銀行已經代企業支付了水電費,但企業因尚未收到憑證而未入賬。

上述(1)和(4)兩種情況,會使得企業賬麵的存款餘額大於銀行對賬單的存款餘額;(2)和(3)兩種情況,會使企業賬麵的存款餘額小於銀行對賬單的存款餘額。

為了排除未達賬項的影響,檢查雙方賬目是否有誤,企業需要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12.應收賬款怎樣計價?

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包括買價、增值稅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營業收入在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時才能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製。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應收賬款通常應按實際發生額計價入賬。計價時還需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13.什麼是商業折扣?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可以從貨品價目單上規定的價格中扣減一定數額,此項扣減數通常用百分數來表示,如15%、20%、25%等。扣減後的淨額才是實際銷售價格。

商業折扣是企業最常用的促銷手段。企業為了擴大銷售、占領市場,對於批發商往往給予商業折扣,采用銷量越多,價格越低的促銷策略,即“薄利多銷”。在商業折扣情況下,企業應收賬款入賬金額應按扣除商業折扣以後的實際售價加以確認。由於商業折扣一般在交易發生時即已確定,商業折扣僅僅是確定實際銷售價格的一種手段,不在買賣任何一方的賬上進行反映,所以,商業折扣對應收賬款入賬金額的確認並無實質性影響。

14.什麼是現金折扣?

現金折扣是指企業為了鼓勵客戶在一定時期內早日償還貨款而給予的一種折扣優待。

現金折扣通常發生在以賒銷方式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的交易中。現金折扣一般用“折扣/付款期限”表示,如2/10、1/20、n/30(即10天內付款折扣2%;20天內付款折扣1%;30天內付款,則不給折扣,全價付款)。在現金折扣的情況下,應收賬款入賬金額的確認有兩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一種是總價法;另一種是淨價法。

(1)總價法。

總價法是將未減去現金折扣前的金額作為實際售價,記作應收賬款的入賬金額。現金折扣隻有客戶在折扣期內支付貨款時,才予以確認。銷售方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從融資角度出發,屬於一種理財費用,會計上應當作為財務費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