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跟我學負債的核算(2)(3 / 3)

企業通常應當考慮下列情況,計量預計負債的金額:

[1]充分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在此基礎上按照最佳估計數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

[2]預計負債的金額通常等於未來應支付的金額,但未來應支付金額與其現值相差較大的,如油井或核電站的棄置費用等,應當按照未來應支付金額的現值確定。

[3]有確鑿證據表明相關未來事項將會發生的,如未來技術進步、相關法規出台等,確定預計負債金額時應考慮相關未來事項的影響。

[4]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不應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形成的利得。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規定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如發生的成本預期將超過與合同相關的未來流入的經濟利益,待執行合同即變成了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規定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時,企業擁有合同標的資產的,應當先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並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企業沒有合同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規定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企業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虧損性合同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通過“預計負債”科目核算。本科目應當按照預計負債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預計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確認的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預計擔保損失、預計未決訴訟損失、預計重組損失)。

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確認的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

建造承包企業未開工建造的合同,根據建造合同準則確定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按其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根據固定資產準則或石油天然氣開采準則確認的由棄置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預計棄置費用)。在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棄置費用計算確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預計棄置費用)。

根據企業合並準則確認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被投資單位出現超額虧損,投資企業需要承擔額外損失的,企業應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淨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麵價值均減記至零的情況下,對於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規定仍然需要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2)企業實際清償或衝減預計負債時,借記“預計負債”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企業根據確鑿證據需要對已確認的預計負債進行調整的,調整增加的預計負債,借記有關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調整減少的預計負債,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預計負債”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預計尚未清償的債務。

16.債務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包括:

(1)以資產清償債務。

(2)將債務轉為資本。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不包括上述(1)和(2)兩種方式。

(4)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等。

17.以現金清償債務如何核算?

(1)債務人的處理。

債務人以低於應付債務賬麵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麵餘額,借記“應付賬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債權人的處理。

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小於該項應收賬款賬麵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現金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麵餘額,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大於該項應收賬款賬麵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現金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麵餘額,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18.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如何核算?

債務重組采用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計量:

非現金資產屬於企業持有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資產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確定其公允價值。

非現金資產屬於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其他資產且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其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但與其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為基礎作適當調整後,確定其公允價值;采用上述兩種方法仍不能確定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的,應當根據交易雙方自願進行的、公允的資產交易金額為基礎,采用估值技術等合理的方法確定其公允價值。

(1)債務人的處理。

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麵餘額,借記“應付賬款”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2)債權人的處理。

債權人接受的債務人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該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麵餘額,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19.以債務轉為資本清償債務如何核算?

(1)債務人的處理。

以債務轉為資本,債務人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麵餘額,借記“應付賬款”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債權人的處理。

將債權轉為投資,債權人應按應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麵餘額,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另外,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餘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債權人應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的債權的公允價值,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麵餘額,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