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目填寫齊全。
[4]票物相符,票麵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5]各項內容正確無誤。
[6]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7]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8]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9]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發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製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開具的專用發票不符合上列規定的,不得作為扣稅憑證。購買方有權拒收。
(4)開具專用發票的時限:
[1]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6]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一般納稅人必須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得提前或滯後。
(5)申請使用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的條件:
[1]有專業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操作人員。
[2]具備通過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和按月列印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的能力。
[3]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6)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資料:
[1]按照專用發票(機外發票)格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模擬樣張。
[2]根據會計操作程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最近月份的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
[3]電子計算機設備配置情況。
[4]有關專用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操作人員的情況。
[5]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7)在國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攜帶以下資料到當地辦稅大廳辦理: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加蓋公章)。
[3]彙總填開的提供《銷貨清單》(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4]購銷合同或購貨證明(稅款1000元以上提供)。
[5]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先繳納稅款,在代開的發票備注欄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13.哪些企業需要繳納關稅?
(1)關稅的納稅人為準許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準許出口貨物的發貨人以及準許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進口貨物或入境物品應當繳納進口關稅,出口貨物或出境物品應當繳納出口關稅。
從我國境外采購進口的原產於我國境內的貨物,也應當繳納進口關稅。
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工業企業可直接進出口貨物,沒有進口經營權的工業企業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貨物,都必須按規定繳納進出口關稅,成為關稅的納稅人。
(2)關稅的征稅對象是進出口的各種貨物、物品,其征稅對象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稅則》規定應當征稅的各種貨物。
14.征收營業稅的範圍有哪些?
(1)交通運輸業
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或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征收範圍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凡與運營業務有關的各項勞務活動,均屬本稅目的征稅範圍。
(2)建築業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征收範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3)金融保險業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金融、保險。
(4)郵電通信業
郵電通信業,是指專門辦理信息傳遞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郵政、電信。
(5)文化體育業
文化體育業,是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文化業、體育業。
(6)娛樂業
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台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遊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7)服務業
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8)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征收範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等。
(9)銷售不動產
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征收範圍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1]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所有權的行為。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築物,視同銷售建築物。
[2]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有償轉讓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的行為。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外的其他附著於土地的不動產。
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轉讓該項股權時,也不征營業稅。
不動產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15.繳納消費稅的範圍有哪些?
按照稅法規定,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簡稱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也就是說,消費稅的納稅人包括三種:一是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二是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三是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凡是生產、進口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以及零售金銀首飾的工業企業,都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16.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納稅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確定一般取決於一國采用的稅收管轄原則。稅收管轄原則通常分兩類,即屬人主義原則與屬地主義原則。從世界各國的具體情況看,有的國家和地區采用屬人主義原則,而有的國家和地區則采用屬地主義原則。目前,國際上普遍的做法是把這兩種征收原則結合起來,對本國公民或居民采用屬人主義原則征稅,對非本國公民或本國非居民則采用屬地主義原則征稅。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也是按照上述兩種原則來確定,既包括在我國境內有所得的公民(居民),也包括從我國境內取得所得的非居民。
(2)征稅範圍
個人所得稅以納稅人取得的個人所得為征稅對象。由於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的範圍很廣,因此各國在征稅時一般都明確規定征稅的所得項目。我國采用了列舉具體項目、實行分項征收的辦法,即凡是列舉征稅項目才需征稅,沒有列舉的則不征稅。應稅所得項目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其他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具體包括以下4個項目:
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谘詢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納稅所得。自2000年1月1日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其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或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納稅人按日或按次領取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谘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以上所說的提供著作權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0]偶然所得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以上11項個人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按取得時的憑證上所說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有價證券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票麵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3)稅率
由於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采用分類所得稅製,因此對不同類別的個人所得分別設計了不同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