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繼成
對!隻有這樣的選擇,才是自由的,也才是選擇。隻能接受,就不叫選擇了。
易中天
所以,能不能拒絕,就成了自由與奴役、民主與專製的分水嶺。在專製時代,我們沒有這個自由。比方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甚至“君有賜”,臣也“不敢不受”。總之,隻有“接受的義務”,沒有“拒絕的權利”。不管好事(領賞)、壞事(賜死),都得扛著,還得“謝恩”,哪裏還有沉默權?趕快“老實交代”吧,否則就犯了“欺君之罪”。
趙繼成
明白了。沉默,就是選擇拒絕──拒絕說。
易中天
對!有權拒絕說,才真正有權自由地說,包括想怎麼說,就怎麼說;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因為撐死了,或者退到底,還可以不說。這是最後一條底線,也是最後一道防線,是我們必須堅守、死守的防線。這道防線一旦攻破,人權就沒有了保障。
趙繼成
所以,我們要像保護言論自由一樣保護沉默權。不能輕言誰誰誰、某某某無權沉默,這很可怕。
是否誰都有權沉默
〇
政府官員和公眾人物,既有如實回答的道德義務,又有保持沉默的基本人權。
易中天
說“任何人都有沉默權”,恐怕很多人不能接受。比方說,官員有沒有沉默權?
趙繼成
當然有,包括貪官。請問,貪官受審,有沒有資格聘請辯護律師?大家都說有。那好,他既然有辯護權,自然也有沉默權。
易中天
麵對人大代表的質疑時,也能沉默嗎?
趙繼成
如果他不想回答,也可以不回答。
易中天
但是,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政府的工作應該透明。政府官員難道沒有義務回答人大代表的質疑?
趙繼成
這是政府的“機構權”,不是官員的“人權”。既然是“機構權”,那麼,汪部長不說,自然有李副部長,或者其他可以代表機構的人出來說。如果都不說,機構也可能成為被告走上法庭。
易中天
到了法庭也不說,怎麼辦?
趙繼成
那就由人大啟動彈劾程序,請他們下台。總之,沉默權是人權、私權,而不是單位、機構的公權。如果你覺得該官員的拒絕回答是瀆職,那麼,可以彈劾他,剝奪他掌握的公權力。但是,你不能用鉗子去撬他的嘴巴,不能插竹簽、打屁股,玩“躲貓貓”。
易中天
其實,對待公眾人物也一樣。哪怕他“擁有相當社會職責和學術聲望”,哪怕他“頻頻成為封麵人物”,也跟每個普通人一樣,享有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但是,由於他比別人更多地占有公共資源,也得到了更多的社會回報,因此,他應該承擔更多的道德義務。比方說,在事涉“詐捐”、“造假”、“抄襲”等公共事件時,表現出責任的擔當,而不是拿他雖然也可以行使的沉默權做擋箭牌。
趙繼成
對!該不該沉默,和有沒有沉默的權利,是兩個問題,不能越界。可以在道義和責任上要求他們真誠地麵對質疑,但不能把人家的權利也一鍋端了。
易中天
是的。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不能一勺燴。所以,一方麵,公眾有知情權、批評權和質疑權,媒體也有監督權;另一方麵,政府官員和公眾人物,也既有如實回答的道德義務,又有保持沉默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