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文景之世,距離滅亡的秦朝還不太遠。秦朝在任官方麵,除了軍功和納粟之外,還有相當多戰國的遺風,呈口舌之辯的遊士,得官者不在少數。這些人當官之後,為政風格多半也是滔滔不絕,說個沒完,處罰了人,還要說得人口服心服,或者痛不欲生。那些飽受秦法荼毒的人們,在動輒獲咎的戰戰兢兢中,最感痛楚的,很可能就是這種滔滔不絕。至少在張釋之的眼裏,華而不實的口辯之風,要算是漢朝所要接受的秦朝教訓之一。也許,那個上林小吏,在履行職責的時候,說得太溜,口才太好,用司馬遷的話來說,就是“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因此觸動了張釋之那根始終強調秦朝教訓的神經,甚至引發了他對於深惡痛絕的苛刻秦法的聯想,於是上綱上線,批倒批臭,斷送了口才太好的上林小吏的前程。
秦政之弊,的確在於嚴刑峻法,而且執行中務於明察苛求。在這一點上,西漢初年,實際上並無二致,漢高祖劉邦入關之初寬鬆粗疏的約法三章,到了得天下之後,已經丟到爪哇國去了。朝野實行的,依舊是秦朝的苛法,而且在操作上,罰重而獎輕,百般苛求。如馮唐所言,雲中太守魏尚,戰功赫赫,隻因上報斬首數目差了六個,就被削爵撤職,在當地罰做苦工。隻是在匈奴壓境、急需軍事人才的情勢下,由於馮唐的進言,才得以官複原職,傳下來一個馮唐“持節雲中”的美談。多少年後,詞人兼軍人的辛棄疾,還感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後來張釋之做廷尉之後,一係列抗命之舉,就是要在實際中改變嚴刑峻法、明察苛求的作風,從寬仁的方麵,修正沿襲下來的秦政之苛。當然,在這方麵,最有貢獻的還不是官員,而是一個弱女子淳於緹縈。若非她哀婉動人而且入情入理的上書,實行了幾百年的斷足、臏膝、割鼻子這樣殘忍的肉刑,一時半會兒是廢除不了的。
廢除苛法,去掉肉刑,是政治走向人道的開始。這一過程在中國能在兩千多年前出現,無論如何,都是國人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