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舉的亂彈(2)(1 / 1)

小徐(當時人稱徐樹錚為小徐,徐世昌為大徐)是當年縱橫捭闔的高手,一手硬一手軟。硬的一手是指使各地軍閥直接操控,務必使安福俱樂部的人當選,什麼招都行,最笨的如安徽的督軍倪嗣衝和湖北督軍王占元,幹脆打開票箱換票;軟的一手是收買選票,市場交易。當時的北京政府跟日本關係變好,因此得到大筆的借款,這些借款相當一部分經小徐之手,用在了賄選上。初選投票人多,每票含金量不高,幾毛乃至幾分錢就可以買一票,一般不是跟選民直接交易,找到地方領袖型人物,按選民人頭數給錢就行。複選投票人數少,價格飆升至上千元,特別精明的投票人還有辦法除了拿錢,吃喝嫖賭全讓買的人買單。當然,有的時候,行情也會變,如果把持選舉的人發現票數已經達到當選比例,剩下的投票人手中的票,就一錢不值了,因此,賣票的人,也不能過於矜持,討價還價,見好就收。有的地方買票的人特別精,在投票之初就放出風來,說是買到某個數額就夠了,剩下的不買了,沉不住氣的投票人一恐慌,很便宜地就把票賣了,買票人(都是小徐在各地的黨羽),就可以落下一大筆經費,放進自己的腰包。

民國的北洋時期,政治勢力操控最少的,要數聯省自治運動中湖南省議會的選舉。即使這樣的選舉,也一樣有賄選,選民也是既不知道怎麼去投票,也不知道怎麼賣掉自己的選票、買票的,還是通過地方的領袖,比如宗族的族長,或者地方的鄉紳。有的大鄉紳可以控製很多宗族,一筆交易下來,斬獲甚豐。不過,也有的宗族裏麵明白人比較多,不肯輕易讓族長發財,開族內會議,要求把票統一賣給出錢最多的買家,賣得的錢則作為宗族的公共財產,用於族內的公益事業。

最為乏味的選舉,當屬國民黨當政時期1947年的所謂行憲國大選舉。整個由國民黨組織操辦,多少名額給黨內(國民黨),多少留給友黨(如青年黨、國社黨),多少給社會賢達,都事先有組織規劃,到時候按計劃進行就是,基本上沒給地方人士多少掙銀子的機會。選舉走到這一步,也就沒看頭了。

投票選舉,前提是選民得有權利意識。個人主義固然好,家族主義也差強人意,隻要能意識到自己或者自己所在的一個群體,投票選出的那個人,在今後的政治生活中,可以對自己和自己所在的人群有好處,那麼,選舉才會像樣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