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說偶然事件:
這年七月裏,兵部尚書陳新甲接到馬紹愉的一份關於對清談判問題的秘密報告,一時不當心隨手放在書幾上。他家的仆人以為是邊關來的塘報,就送到了通政使司抄發各衙門。
而朝臣們一直在關心著對清和談的事而不知其內幕情況,忽然見到了這份明發“密報”,大為震驚也大為興奮。言官們開始慷慨陳辭,據理力爭款和的不可行,同時猛烈抨擊陳新甲主款誤國。
這次陰錯陽差的大揭密使得崇禎皇帝處於十分尷尬的境地。言官們明知和談有皇帝在後麵做主,卻把火力全部集中在陳新甲身上,用語嚴厲尖銳,其中表現的對皇帝的態度也是不言而喻的。
而崇禎皇帝在和談問題上一直不敢辣氣壯,就是怕朝臣因此看輕了自己,而這一次陳新甲的不小心卻使他成了眾矢之的,被放在要遭千夫所指的位置上。他的氣極敗壞是可想而知的,卻又幾乎無從發泄,隻能把一腔的怨毒都傾注到陳新甲的頭上。
很明顯,陳新甲在此事上失之於密,可接下來,他又因為沒摸透崇禎皇帝的性格而觸動了逆鱗了。
當崇禎皇帝在言官攻擊陳新甲的奏疏上批旨,要陳新甲自陳回奏。可陳新甲卻以為和談大事本來都由皇帝主持,自己並沒有什麼責任,因而在回奏中非常委屈地為自己大擺功勞,說某事某事,“人以為大功,而實臣之大罪”,一連列舉了十來項之多。
這種不願為皇帝承擔責任的態度讓崇禎皇帝是更為光火,月末。陳新甲終於以弄不清的含糊罪名被抓進了監獄。這實際上是一個無法審理的案子,但刑部主管侍郎東林黨人徐石麒恰好是一個堅定的反對和談派,一向是痛恨陳新甲,因而入之以重罪。
而崇禎皇帝也是惱羞成怒,又需要一個替罪羊為自己頂罵名,因而也動了殺心。首輔周延儒等人多次營救,引用律條說:“依據國法,敵兵不臨京城,不當殺大司馬(兵部尚書)。”崇禎皇帝卻回答:“別的不說,陳新甲任兵部期間。宗室親王、郡王被流賊屠戮的有七人之多,難道不有甚於敵兵臨城嗎?”
洛陽、襄陽等處失陷,福王、襄王等親藩遇難,都是一年以前的事情,如果以為兵部尚書有責任。早就應該處理,何必要等到和談的情況敗露之後呢?崇禎皇帝的這個借口連最糊塗的人也不能相信。但在朝臣群起反對和談。皇帝又決心殺人泄憤的形勢下。陳新甲還是被判處了死刑,並且在九月就被處決。
擔任談判代表的職方司郎中馬紹愉不久也被削籍。陳新甲事件發生以後,對清方的和談也就徹底中斷,沒有人再敢提起同清方談判。
接著就是故意行動了:
餘繼所率的汝寧軍在鎮遠城站穩腳跟以後,開始了一係列對滿清和蒙古部落的軍事行動,以至於在遼東把包括明軍將領的所有人都給得罪了。
就在這樣四麵為敵的情況之下。餘繼完全顯露出其“刺蝟”本色,甚至升級成為“豪豬”,讓遼東所有的人都感到了相當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