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漢國幾千年以來,可是吃了黨爭的大虧了。
無論皇帝要做什麼事,無論朝廷要做什麼決定,這幫文官們,都會先吵上三個月。
比如明末之時,這大明朝廷東北有皇太極在鬧,西北有李自成在鬧。
可以說是腹背受敵。
當時最優的選擇,是和東北的皇太極談和,放手收拾西北的民變。
而東北的皇太極,雖然兵強馬壯,但畢竟是地盤有限,人口有限,總體資源有限,當時並沒有吞下大明朝這頭大象的野心。
哪怕是生病了的大象,仍然是大象。
本來當時朝廷的有識之士,真正謀國之人,都知道,對東北的皇太極,是應該談和的。
對方也有談和的誠意,並沒有獅子大開口。
而且更重要的是,崇禎也知道,和皇太極談和,是國家仍然能苟延殘喘的唯一辦法。
但是,整個朝廷的有識之士們,都有這種共識。
為何卻最終沒有談和……
道理很簡單,就好像安徒生童話中的《皇帝的新裝》一樣,誰都看見了皇帝沒穿衣服,但誰都不肯說穿他其實啥也沒穿。(說了就等於承認自己笨)
這崇禎手下的大臣也一樣,誰都知道,和皇太極談和是唯一的出路。
但誰也不敢提出來。
因為提出來,可不光是說出“其實皇帝什麼也沒有穿呀”!這麼簡單。
誰特麼的提出來,誰就可能會戴上一枚“漢奸”的帽子,丟官貶職事小,搞不好就抄家滅族。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崇禎做為一個皇帝,就應該主動把“漢奸”這頂帽子撿起來戴。
光明正大的向群臣提出,如今的形勢,必須和皇太極議和,誰去辦這個事?
特麼的這樣無論哪個大臣去辦,人家也不會有後顧之憂,不會擔心戴上漢奸的帽子,不用擔心事後被抄家滅族。
要談和的不是我,我幫皇帝辦差而已……
這樣,那些口水噴噴的言官們,才不至於用口水把這個去談和的大臣淹死。
但崇禎不肯啊,他是一代“中興之主”,怎麼會向建奴求和呢?
所以隻好偷偷摸摸叫手下的大臣,去跟皇太極議和。
而這個手下因為不小心,把議和的事給泄露了,一時間朝廷輿論大嘩,朝廷言官們的口水都要把那去秘密談和的大臣淹死。
我堂堂天朝?豈能跟建奴乞和?
那個去乞和的大臣,難道你想當秦檜嗎?
而這個時候的崇禎,如果有點擔當,應該立馬把這個事情攬過來,並且大聲說:
“江山是我家重八祖宗傳過來給我的,勞資愛怎麼賣怎麼賣?愛怎麼送怎麼送?
你們敢阻止?難道你們還想謀逆嗎?
別說我想做南宋趙構,就算我想做元順帝孛兒隻斤·妥懽帖睦爾,也不關你們的事。
敢阻止議和者,誅九族……”
隻要崇禎肯背這口黑鍋,扛這個屎盆,大臣誰敢阻止?
但他反過來操作了,立馬把自己推得幹幹淨淨,說這個事情跟他無關,不是他授權的,把這手下給殺了,以塞言官之口。
泥煤哦……
這種領導,哪個手下敢幫你幹活呢?
有功勞,就是自己的;有責任,就是手下的。
這種領導,怎麼能管理一個國家呢?
又有那個手下敢幫你出主意,敢幫你辦事呢?
所以後來崇禎無論做什麼,他手下的大臣都一言不發。
那李自成大兵壓境了,準備從西安出發,征討北京了,仍然有不怕死的大臣勸他-“遷都”。
本來大明就是兩京製,明太祖朱元璋發跡於南京,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後,南京仍然有一套行政班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