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吃瓜看戲(1 / 1)

經過近兩個月的體能訓練,芙姝現在的身體素質較之前提升了不少。

幾個人體力都還算不錯,玩命跑起來,很快便從剛才的位置拉開了很遠一段距離。

不過還不夠。

……剛剛縫隙裏的半張臉跟之前預見的畫麵中不一樣。

芙姝暗自心驚。

他們居然可以清晰地看到那半張臉上的眼睛,之前的預見裏可看不清楚五官。

沒等她想完便聽到付予安的那句“石頭”。

就像付予安對她的信任一樣,芙姝對他也是無條件的信任。雖然還不清楚為什麼會是石頭,但她已經在下意識的在這一片黑土地上找石頭了。

而這也是她與付予安之間的差距,付予安可以很快理解並跟上她的思路。而她對於付予安的舉動還停留在被動的、後知後覺的明白。

人比人,氣死人啊。

每人都知道,他們現在別無選擇,隻能抓住石碑上的內容,死馬當活馬醫了。

按照石碑上的第一句來說,他們醒來的地方應該便是“家”所在的位置。

——【你於晨光中蘇醒。】

剛好蘇醒時的天光與“晨光”也對的上。

——【飛鳥掠過湖泊,銜來最新鮮的玫瑰置於窗前。】

芙姝攥了攥手機的半截臂骨,那束被飛鳥銜於窗前的“玫瑰”應該多半就是它了。

石碑上整體看似是一個以第一人稱視角來敘述的故事。

可有些細節暴露了這個故事的恐怖之處。

這個以第一人稱的視角來講述的故事中,穿插了幾句另外一人的視角。

可她沒想到那“飛鳥”竟然是蟲子——石碑地下的蟲子將手臂拽下去,另一邊地上的“人”才能看到。

——【穿過花園,穿越樹林,來到以往約定的地方。】

“約定的地方”大概率就是石碑之後的位置,所以第一次的他們才會在靠近那個位置後,觸發了死亡條件。使得女人爬了上來,導致團滅。

故事中的人也是死在了那裏。

隻是這次他們並沒有踏入那片區域,女人卻還是爬了上來。好在這次它要“破土而出”似乎有條件限製,爬上來的過程比較困難。

拋開這些不談,木已成舟,後悔還是糾結都對他們的結局沒什麼用。芙姝開始思考如何生還的方法。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去到了他們約定的地方後慘遭毒手,如果一開始便沒有到達約定之地,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死亡的結局?

畢竟,等在約定之地的那東西並不能直接從那地方衝出來殺掉她,隻能是在此前通過某種手段對她進行恐嚇或引誘。

誘使她來到約定的地方,並將她的頭顱割下安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回到了家。

“以往約定的地方”證明主人公已經不止一次地去過,而一個熟悉路線、經常往返的人,怎麼可能會不認路甚至迷路?

這才可以解釋為什麼會有那一句【終於找到通向家園的路口。】

也才會有【我的貓咪怕我,雨滴落於肩頭】這一句說明。

滴落在肩頭的,明明不是雨。

貓的嗅覺靈敏,回到家的那人的氣味可絕對不是今早出門的主人。所以貓咪敏銳地察覺到了不對。

可察覺到了不對又能如何呢,它隻是一隻小貓咪。

【貓咪困了,應該是夜晚降臨。】

而貓作為一種天生喜歡夜間活動的動物,根據貓咪困了來推斷夜晚來臨,多少有些不太符合邏輯。

大概率是之後被解決掉了。

所以在天黑了下來之後,地下的那些被折頸而死的黑貓們,大概就是故事裏那隻貓咪的結局。

雖然不知道“它”為什麼在殺死了主人公之後,還要對自己洗腦來假扮主人公的行為活下去。

但很明顯即使思想不斷暗示自己是那座房子的主人,可記憶卻無法改變。

所以“它”並不清楚房子的構造。

【尋尋覓覓,屋內翻找好久,我的美酒藏於哪裏?】

如果說他們之前蘇醒的地方便是指代房屋原本所在的位置,那麼可能離開【荒園】的出口大概也就在那裏。

躲在家裏,可能會暫時安全。

他們現在便是要在這黑色的這一半土地裏找到他們之前掉落的那處位置。

不過即使不能,還有一個方法可行。

隻是她希望這個方法派不上用場。

【一切都已規劃完整,複仇者無力追來尋仇。】

雖然不知道那東西為什麼如此篤定,但顯然它高興得有些早了。

畢竟那“複仇者”可就跟在跟他們身後。

即使猜測是錯的,讓跟在兩方身後的東西打起來,他們便有了一線生機。

神仙打架,凡人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