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受辱度誌
我聽王善人這樣說過:
我家裏窮,年景又不好,借我姑姑家的東西(衣物),當在錦縣城裏。冬至月(十一月)家裏贖出一部分歸還了。等我滿工回家,聽說還有沒贖的當,我姑父派人來,催著要得很急。我心想,既是至親,一定會原諒,又是臨年靠近,路上又有胡子(土匪)不好走,想緩到來年春天再贖,便和我大哥一同到我姑父家求緩期。哪知道我姑父一聽說求緩期,就來氣了,用手指著我們說:“你們老王家沒一個好東西,真是一筐木頭,砍不出一個楔子來!”損(譏罵)了我半夜,我連一聲也不敢響,雞一叫就從白棗樹溝村我姑父家起身,趕到十裏台張東家家借到錢,連夜進城,把當贖出來,送還給他。我心裏想,他是個人,我也是個人,為什麼窮富差得這麼遠?叫人損得這樣難堪?他在鄉裏很有名望,我怎麼沒有呢?我才決定來年到他家去扛活,看他到底是怎麼成的名?也讓他看看我,將來能不能成材?
十八、慈母逝世
我聽王善人這樣說過:
我媽五十一歲那年臘月,病得很重,我知道不能好了。她老可還很明白,臨危前三天,身體疼痛哎呀哎呀地呼叫,我問我媽:“你老心裏還惦念什麼嗎?”我媽說:“我就是惦念老四,因為他好耍錢(賭博),壞名在外,我死後恐怕沒人給媳婦,要打一輩子光棍,我死也不了心。”我說:“這事在我,你老放心好了,有我,一定叫他成家人家,決不叫他打光棍。”我媽一聽,即刻精神起來,對我講起家族和親友們的三世因果——誰家做過什麼樣的好事,得了什麼樣的善報;誰家做過什麼樣的壞事,遭了怎樣的惡報,說得詳詳細細。一連講了三天三夜,還囑咐我,多做好事。她老算把“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真理,說得一明二白。最後她老說:“我有你這樣的兒子,我很放心!”說罷,含笑去世。
由這樁事我明白了,人若把心事了啦,準得善終。因此我常勸人當個“活死人”,準能得道。
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王善人24歲
十九、弟兄分家
我聽王善人這樣說過:
我媽去世後,我們弟兄四人分了家。我大哥(樹椿)和三弟(樹森),都早已成家,隻有四弟(樹永),還沒有成家。我為了幫助四弟成家,了我媽的心事,我和四弟同居,不過房子和田地已經平分好了。四弟給人扛活,掙的錢,由我負責放出去生息。他的地由他自己耕種,春耕時我換他回來,耕他自己的地。夏天鏟地,秋天收割也是一樣,都是我去替他扛活,換他回來自己做。我又勸他把積蓄的錢買牲口,有利歸他,損失歸我。幾年的工夫,四弟已經積了不少的錢。四弟還是年紀輕,不懂事,背地裏還有怨言。親友們都對我說:“你待你四兄弟這樣好,他還不知足,何必再管他呢?和他分居算了。”我說:“我隻知道他是我媽最心疼的兒子,別的事我都沒放在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