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賢亮也是個醒目的,
當場派人回去衙門把妮子的身契給辦好了,同時把身份文牒也給辦了出來。
自此吳妮子,不再姓吳,而是被取了好聽的名字,朗月,沒有姓氏。
黃氏問朗月是否有親近之人,若是有,還她自由身。
最後,朗月被送去了姥姥家。還是請了當地的衙差送去的。
而對於韓如花的處置結果,趙家一行人也沒太過在意。
隻是說明了,自家不是牙子,不買人。
至於車裏的那些孩子,都是無家可歸的孤兒,
路上遇到,隻好帶著走了,到了任上再行安置。
好吧,既然人家不是牙子,自然就不應該強行賣孩子給趙家人的。可是那些個之前攔住趙家人的婦人們,
也很想占那5兩銀的便宜。
黃氏的臉撂下來了。
“若是老婆子想買人,為何不去買些身強力壯的?
你瞅瞅你們家的孩子,一個個的長得跟小雞崽子似的,
買回去是他們伺候主子,還是我們照顧他們?
一個個的,光想著把孩子賣了,
怎麼就不想想,孩子也是你們身上掉下來的肉。
好好養著,誰知道日後都有什麼造化?”
不管那些個即將被賣的孩子們的未來如何,這一刻趙家人都是不能買的。
若是買了,還是按照高價買,那這一路上,趙家不知道得買多少孩子走了。
到時候人傻錢多的名號被傳出去,還不知道得有多少麻煩呢。
趙家一行人強硬離開。
臨走的時候,送了張大人一張狼皮,做為見麵禮。
不管張大人為官是否清廉,那該是由監查官去判定。
與人為善,好過與人交惡。
張大人本以為今天是白遭罪了,還沒落好,沒想到還能收到這禮物。
聽說狼皮鋪床,睡覺腿不疼。
早就想整一張了,可這狼皮也不是豬皮牛皮,那玩意都是成群的,可是不好整。
照理韓如花是該被重判的,念在其家中尚有幼子,被打了三十板子便了事了。
關押大牢跟三十板子相比,自然是板子看著輕了不少。
可是隻有挨打的人才知道,那有多痛苦。
遠的不說,就說這三十板子下來,皮開肉綻。想要痊愈,至少得兩個月有餘。
若是打得再嚴重點,日後走路也會受到影響。
到了刮風下雨天,屁股還可能發疼發癢,難受無比。
況且,屁股上有著大疤瘌,男人也會逐漸對其失去興趣。
挨揍的本人,估計隻要是摸到屁股上的坑坑窪窪,便會回想起當初挨揍時的痛苦。
這是伴隨一生都會記得的噩夢。
張賢亮如此判決,還得被百姓們讚歎一聲夠仁義。說是那韓如花撿了大便宜了。
彎彎繞多著呢。老百姓吃吃瓜,看看表麵光就好了。
趙家一行人的事情自然是驚動了滿城的人。
自然趙家撿孤兒的事情,被迅速傳開了。
出城門的時候,趙家一行人又被攔住了去路。
攔住他們的是一群小乞丐,衣衫單薄,在風中瑟瑟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