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這短短的半生,我相信好多人和我一樣,都有曾經被人冤枉的經曆。
不信,在開始講述我的兩次屈辱遭遇之前,我來問大家一個問題:你長這麼大,有沒有被人冤枉過?
我估計好多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那麼容我再追問一句:你喜歡那種感覺嗎?
估計大家的回答無一例外都是否定的。
我也不例外。
當然,有受虐傾向的人可以自動排除在外。
咳咳。
小一點的事兒可能已經沒有印象了,但是有兩件事給我的印象太深刻了,導致現在已經過了這麼多年了我仍然記得清清楚楚。
並且,大概率是,這輩子都不可能忘掉了!
好巧不巧,它們都發生在我的小學時代。
嗬嗬。
我想也正是因為年紀的關係,人們總是不那麼容易信任孩子。
我一直認為,這是一種偏見!
毫無新意且俗氣地,第一件我被冤枉的事情就是偷錢。
而且不是隻有我一個人,是一群人……
不過,現在想來,人多還好點,至少有同伴可以洗清嫌疑。
這樣稍微好一點,比一個人強,要不然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那還是我二年級時候的事情,因為我三嬸家的堂姐也在,她比我高兩屆,她那時都還在念小學。
那個一個星期天,我的堂弟俊俊在院壩裏和我們玩的時候提議去他家裏玩。大家一開始還挺意外的,因為我小叔和大伯家抱團取暖,與我們另外的三家不和。
那個年代,人多是非就多。我爺爺這因為兒子多,大家的房子和地又都挨在一起,所以不知怎麼搞的就鬧分裂了。
上一輩兒的事情不好說清楚,而且那時候我們年紀都比較小,就更不懂這裏麵的彎彎繞繞了。
俊俊比我小三歲,年齡還小,更不會懂,所以小嬸在這方麵稍寬鬆些,沒有耳提麵命地要求他不許和我們玩。
所以,大人的事情並沒有影響我們太多,幾個小孩子之間的感情還是很好的。
他提議以後,本來大家還稍有遲疑,覺得有點不妥。因為自打小叔搬出老家的大院兒找新地兒修樓房以來,我們還從來沒有去過他家。
但是耐不住他再三邀請,最後姐姐決定帶我們去他家玩。姐姐兩姐弟,我們家兩個,還有我的表姐,一共五個孩子跟著他回了家。
我的表姐和我一個班,是我六姨家的孩子,跟我同歲。
六姨先於媽媽出去務工,所以把表姐托付在我家。
我們去的時候小叔他們也在家。我們幾個孩子在樓上樓下的玩,愉快的度過了一個下午。
誰料,第二天就有一顆定時炸彈在等著我們。
我們下午放學回家的時候,發現媽媽居然在家。她看見我們回來,急赤白臉的說中午小嬸來過,說她昨天丟了一百多塊錢,懷疑是我們中的某一個拿的,讓放學就趕緊去她家交代。
我們都嚇壞了!一百多塊錢,那在當時可是巨款了!學校門口小賣部的紅辣椒青辣椒糖才一分錢一根,一根冰棍也才賣一毛錢。
我長這麼大都沒看見過幾次一百塊的紙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