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處理(1 / 1)

第四十章處理

黃斌趕到市信訪局時,被工作人員領進一間小房內。房內坐著兩個人,其中一個正是黃友明,另一個應該是位領導,因為身上散發出一種上位者的孤傲。工作人員向黃斌介紹道:“這是市政法委副書記,”又轉身向那位領導介紹道:“這是鳳陽鄉分管政法的黃斌副書記”。那人卻連頭也沒抬,也沒有任何回應。工作人員正要退出去時,這時那位領導卻突然站了起來,對著黃斌道:“你們就是這麼幹工作的?你們隻要稍微用點心,至於讓一個老人上訪七、八年嗎?叫你們把人員穩控在當地,你們卻把別人關了起來,是誰給你們的權利?”黃斌一臉懵逼正想說點什麼,那人又道:“回去給你們書記彙報,我明天親自去你們鄉上處理”。黃斌開始有點懵,後來也大致明白了怎麼回事,定是聽了黃友明的情況認為是鄉鎮的不作為,特別是前段時間因為省上有重大活動,他被從省上接回來後被派出所關了三天。黃斌記得黃友明的事已經和公安局達成協議,公安局同意補助8萬元,分4年支付。黃友明現在已經不提孫子的事,而是要求派出所賠償關了他三天的精神損失費。其實公安局從法律程序上來說並沒有做錯什麼,但現在信訪問題的解決已經偏離事情本身。反映的什麼事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能讓他不再上訪。黃斌本想說說情況,但這人卻根本沒有給黃斌說話的機會,又冷冷道:“把人帶走”。黃斌也心裏窩著火,轉身朝外走去。黃友明主動跟了過來。回來後,黃斌把事情經過彙報給了塗義國,塗義國道:“我本來就一直反對用錢息訪,這樣的方式後果很不好,隻會助長更多的人效仿”。黃斌也認為是對的,否則鄉上幾個老上訪戶早解決了。但黃友明情況不同,錢是公安局給,鄉上還能說什麼呢。其實用錢擺平已經成為主流,錢是公家的,擺平了成績是自己的。不擺平出了問題責任是自己的,把你職務免了,你想花錢擺平也沒有機會了。所以像塗義國這樣還在苦苦堅持的已經越來越少了。維護穩定是頭等大事,像一座大山壓在鄉鎮身上。其實這些人真能鬧出什麼事嗎?也不能!各級部門既然開門辦公為什麼這些人去就是上訪?就是不穩定了?認為他的事該你辦,你就辦,不該你辦你就不辦。為什麼一定要求鄉鎮要把這些人“吸附”“維控”在當地,這樣的要求目的是什麼?鄉鎮如何能做到?當然這些不在他們的考慮之列,他們隻管自己衙門清靜。

第二天這位領導真來了,同時縣安安局和縣政治委的領導也來了,先沒有叫黃友明參加。領導聽了彙報後,已經不像昨天那樣生氣。可能也漸漸認識到並非是鄉鎮不作為造成的。但領導有領導的威嚴,不可能承認。最後還是讓公安局又多給了兩萬,算是解決了問題。但這樣就真解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