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以前的我,應該是一個情感淡漠的女人。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沒有特別想見的朋友。更多的時候,我更願意宅在自己溫馨的小窩裏。我總喜歡把家叫做小窩,一個設施齊全的避風的港灣,一個稍有點亂但卻特別舒服的像小狗窩一樣的,我的小窩。
生活風平浪靜,日子恬淡如昨。一天一天的過去了,意未曾亂,情未曾迷,一度以為這樣行僧一樣的生活就是該有的普通人生活樣本。但是,並不是這樣的,我們要有感知美好的能力。
有時聽愛打扮的女同事或者漂亮的女友們聊天,總聽她們眉飛色舞地說看到一件多麼多麼漂亮的衣服,喜歡到不行,必須買下來,不買就睡不著覺啊怎樣怎樣。我就相當納悶,就特別好奇,究竟是怎樣的一件衣服?讓她們如此喜歡?那件衣服真的有那麼好看?直到現在我也還沒有體驗過這種神奇的感覺,不過我相信一見鍾情的感覺一定很棒。
推物及人,一見鍾情,意亂情迷,都是同樣的美好感受吧!從青春年少,到而立之年,再到不惑。我沒有遇到那件特別喜歡的衣服,也沒有遇到喜歡到不行的人。生活中有幾個比較要好的女性朋友,而男生,就沒有那種一見鍾情,非他不行的人出現過。
初中那時懵懂的喜歡,也隻是偷偷的觀察,偷偷的思念,而已,從沒有付諸行動,更沒有任何的交流。17歲那年,初中畢業,大家各奔東西,甚至沒有好好的告別,以為就這樣錯過去了。後來的鴻雁傳書,讓兩個人看起來更像是無話不談的情投意合的筆友,最終成了三年隻見了兩次麵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意亂情迷,到底是一種什麼感覺,誰能說的清?像月光下的朦朧?還是青春期的懵懂?
後來,筆友一樣的我們,好像把所有的話題都交流完了,故事也到了結局,隻是,並不是一個圓滿的結局。意料之中,就像總也算不明白的行程問題裏的背道而馳,已經沒有了繼續交流的話題。沒有體會到傳說中的撕心裂肺的疼,可能還是因為我的淡漠、無情。
假期裏無聊的一天,在電視上看了一段《前任三》,男主對女孩兒說:“分吧,我讓你飛,傷痛我背。”他在搞笑,我卻看得眼睛濕潤,目測沒有以前那麼淡定了,不過情緒飽滿也是好事,比麻木好多了。現在多少懂點事了,知道同理心了,當年那個說分手的人是輕鬆了,可另一個人到底傷了多深要緩多久,現在不敢想象,說抱歉也已經無濟於事,一切都來不及,太遲了。不去打擾,希望一切都好。純真的年代一去不複返了啊!
《大話西遊》裏至尊寶說:“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放在我麵前,我沒有珍惜。”真的很替他可惜,至尊寶知道了可能也會替我感到可惜,真的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啊。 所以,如果有什麼對現在的年輕人說的話,我想說:“親愛的你,如果遇到讓自己意亂情迷的人或事物,那就加倍珍惜吧!”
意亂情迷真的是個褒義詞。喜歡一件衣服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能體會到發自內心的快樂和愛意,這是多麼難得的幸福。為了一個優秀的人或者一件美好的事物而意亂情迷卻還能自控,真了不起! 我喜歡這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