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柴小平案開庭審理的日子。出庭通知上寫的是上午九點在順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開庭。由於今天也是果兒為龍靜移植骨髓的日子,所以昨天我沒有住在市區自己的公寓裏,而是回到郊區爸媽家和他們一起住。我起了個大早,和父母說了一些醫院裏的注意事項,就出門了—其實我那些交待都是多餘,果兒從小就是爸媽帶大的,可以說,老兩口對孩子比我這個親媽還要上心和仔細,更何況我媽退休前還是市醫院婦產科的護士長,對醫院裏的注意事項當然要比我清楚得多。好在爸媽體諒我的擔心,也讚同我不出麵的決定,臨出門時叫我放心工作,果兒手術和住院期間他們會照顧,讓我就不必過去給自己添堵了。
我迎著早高峰從郊區開車往市區的市中級人了半院趕。車載收音機裏是本地的電台在播放晨間節目,是一些新聞和熱門話題的討論。我有一句沒一句地聽著,車子在早高峰時不時堵一小會的路上穿行,心裏滿是對父母的感激和愧疚。
--那年,當我告訴爸媽,我交往的那個對象,就是那個跟我交往了五年多,時常會和我一起回家陪他們吃飯的男人,原來真的如他們所擔心和不斷提醒我的那樣,並沒有離婚時,他們並沒有斥責我,得知我已經懷孕,並且決定把孩子生下來時,他們也沒有表示反對,隻是告訴我,必須馬上和那個男人分手,就算一個人撫養孩子,也不能再跟那種不誠實的男人有任何關係。
這些年,我的事業蒸蒸日上,離不開爸媽在家裏任勞任怨為我照顧孩子,這一次,又要替我帶孩子去跟那個人打交道,我心裏是又感激又內疚。
八點半過一點,我提前到達了市中級人民法院,走律師通道,過了安檢,停好車,到達第一刑事審判法庭的時候,是八點四十五。我在辯護席坐好,打開電腦裏柴小平案件的電子卷宗和我提前寫好的辯護詞,同時準備記錄庭審筆錄。
幾分鍾後,公訴人,審判長和審判員、書記員陸續就位,被告人柴小平也由法警帶進法庭坐到了被告席上。此時,柴小平的兩個女兒和他的兄長就坐在下麵的旁聽席,被害人劉小玲的父母也坐在那裏—本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現在卻形同陌路,相對無語。
審判長宣布開庭,核對了被告人身份,並說明審判人員、書記員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的身份,並詢問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請審判人員回避,在被告人表示不申請回避後,審判長宣布進入庭審程序。
首先是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公訴人在起訴書中簡要說明了案發當日的情況,公訴機關在核實事實和證據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之後,審判長就案件事實問了被告人幾個問題,首先是程序性的問題,問他收到的起訴書與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是否一致,同時問他對起訴書陳述的事實是否認可,有無異議。柴小平表示收到的起訴書和公訴人宣讀的一致,並且他對於殺害劉小玲的事實也沒有什麼異議。
緊接著是公訴人和辯護人提問。公訴人的問題圍繞著柴小平在案發當日刺殺劉小玲的整個過程。柴小平的態度很誠懇,對於案發當天的情況也回答得很詳細,並且今天的回答與在偵查階段所作的筆錄也是基本吻合[D1] 的。而我主要是圍繞案發前一天被害人劉小玲的行蹤以及兩人的感情狀況來向柴小平提問,同時,也就他案發後主動拔打120急救電話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情況作了進一步的核實。
在舉證質證階段,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現場照片、勘驗筆錄、屍檢報告、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柴小平對所有的證據都表示沒有異議,我則是重點對證人證言發表了意見:鄭某、方某和王某的證言可以證明,被害人劉小玲對感情的不負責任和私生活不檢點,是造成其與被告人柴小平感情關係緊張,從而導致案發當天兩人爭吵的重要原因;被告人兩個女兒以及鄰居、親友們的證言都可以證明,被告人是一個對家庭和子女負責,且踏實本份的人,本案的發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發性,且本案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並不是出於柴小平的本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