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誌偉的案子昨天下午第二次開庭,進行了公開宣判。
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認為,楊誌偉因為經濟拮據,於案發當天夜裏悄悄進入被害人王老太家中,企圖盜竊財物,不料將王老太驚醒,楊誌偉因害怕被害人呼救,於是將王老太殺死,並於事後兩次進入案發現場,處理、拋棄屍體,並放置勒索信,企圖製造王老太被綁架的假象。同時,判決認為,楊誌偉在殺害被害人時,被害人剛剛驚醒,還不知道是什麼人進入屋內,更不清楚來人的意圖,楊誌偉在殺害被害人時也沒有說話,更沒有威脅被害人或者向被害人索要財物,因此辯護人主張的本案不存在盜竊轉化為搶劫的辯護意見法庭予以采納,因此,決定對楊誌偉以盜竊罪和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又認為,楊誌偉犯罪手段殘忍,作案後又隱藏、毀滅證據,造成的後果嚴重,影響也很惡劣,不判處死刑不足以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最終還是以盜竊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楊誌偉死刑立即執行,駁奪政治權利終身。
很多被告人在聽到死刑宣判後,不是突然癱軟下去就是失聲痛哭,有的甚至是嚎啕大哭,可是昨天下午,當聽到判處死刑時,楊誌偉的神情還是一如既往的木然和淡定,似乎他早就知道是這個結果。更讓我意外的是,他居然當庭表示接受這個判決,不再上訴。因為一般來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被告人基本都會上訴,能不能改判暫且不說,有二審和死刑複核程序的時間,也算是從程序上對生命的延長。
宣判結束走出法庭,我被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叫住,他說他是楊誌偉的哥哥。宣判前我給他打過電話,告訴他有時間就來旁聽,楊誌偉這個情況,可能真的是見一麵少一麵了。可是宣判時旁聽席上沒有人,我以為他還是不願意過來,也就沒有在意,誰知他一直在法庭外麵等我。
“既然來了,為什麼不進去呢?”我問楊誌偉的哥哥,“好歹可以見上他一麵啊。”
“怕他看到了傷心,”男人歎了口氣,“都怪我,爸媽走得早,我和他相依為命,可是自從我結婚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又要照顧自己的家庭,又要供他讀書,實在是力不從心了,才讓他早早輟學……唉!”男人說著流出了眼淚,“沒有照顧好誌偉,是我對不起他,也對不起爸媽!”
我告訴楊誌偉的哥哥,判的是死刑立即執行,也告訴他楊誌偉早已心如死灰,連上訴爭取多活一段時間的想法都沒有。男人終於失聲痛哭起來,不停說著對不起弟弟,對不起爸媽的話。接著他又問了我一些關於上訴和死刑複核的問題,請我去看守所見見楊誌偉,勸他上訴。
於是我決定今天到看守所來見見楊誌偉,告訴他不應該那麼輕易放棄上訴的權利,也想勸他不要現在就放棄自己。
在律師會見室差不多等了十分鍾,看守所的警官才帶著楊誌偉進來。
“沈律師,案子都結束了,是有什麼事嗎?”楊誌偉情緒很低落,表情也很木然,但是看起來也並沒有非常的絕望。
“昨天下午宣判過後,我在法庭外麵見到了你哥哥。”我輕聲對楊誌偉說,“他其實昨天下午一直都在,隻不過怕你難過,才沒有進去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