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地再苦,有扛大包苦嗎?

這很好選。

兩人幾乎立刻就要選了。

還是毛蛋年紀小,腦筋轉的很快。

“三哥,能不能將我賣了,讓我哥做長工。若是能預支上我哥四個月的工錢,我們就能先將帳給還上了。”

能保住一個人是一個人呢。

毛蛋小嘴吧啦吧啦說的飛快。

黃三反應過來的時候,毛頭才堪堪理解:“賣我,賣我,留我弟弟!”

嘖,又掐起來了。

咱就是說,有沒有可能,都能留呢?

兄弟倆還欠些銀子的事情,李秋言自然是知道的。

五兩銀子而已。

鬆鬆手的事情。

黃三過去與李秋言又商議了一番。

事情就定下了:“李姑娘心軟,若你們兄弟都不想賣身。她倒是可以將銀子替你們先還了,回頭再從工錢裏扣。隻是,也須得簽契注明。”

簽契也簡單,人家黃三就是做這個的。

隻不過也不能大喇喇的回牙行簽。

幹脆直接去了衙門。

簽契之時,還有些小問題。

李秋言原先想著,五兩銀子,兩人也要生活。

那就一個月從每人工錢裏麵扣一半,也就是扣個三百文。

一年多點也就還清了。

再或者,覺得太過緊張,那每人每月扣上一百文也成,兩年零一個月後,他們就可以領全額工錢了。

奈何這倆人,都不同意。

堅持前幾個月不要工錢。

那麼兩個人,每月就能還上六百文的債。

算下來,八個月後,就能拿到真正屬於自己的工錢了。

連黃三都覺得兩個人太苛刻了:“要是這樣的話,你們若是想有個啥花銷......”

說難聽點,買個褲衩都掏不出錢。

兩人卻很堅決:“債不還清,花銷啥啊。”

管吃管住的,能有啥花銷?

他們想好了,旁人自然也不會多言。

總之吃飯這方麵,李秋言別的不敢保證。

吃飽還是可以的。

隻是前幾個月不能花錢,但以後的可都是屬於他們的了。

這兄弟倆,也算拎的很清了。

李秋言心裏也是很讚同他們的想法的。

她取出五兩銀子遞給毛家兄弟,又將簽好的契書遞給香燕收收好:“你們可還有東西要回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