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光棍”者,《皇明條法事類纂》記載說,是一些“凶惡之徒,三五成群”,或“趁倉場收放偷盜摟扒”,或“鬥毆殺人命,將屍扛抬圖賴者”。
明朝的“光棍”具有如下特點:一是窮,此輩家無恒產,身無長技,“窮如一根棍”;二是無正當職業,“專事遊蕩”,屬好吃懶做的遊惰之輩;三是凶狠無賴,靠著欺詐等手段強索人錢財為生。光棍還有許多別稱。如湖南人習稱彼輩為“痞棍”,上海人則名之“地棍”,福建有“闖棍”、“喇棍”,小地方的二流子叫“土棍”,遊手好閑到處流竄者被稱為“遊棍”或“流棍”,專獵女色的無賴則叫“遊花光棍”,紮把結夥的光棍叫“把棍”,“光”“赤”同義或曰“赤棍”。
揚州由於交通便利,生意興隆,自然是光棍積聚的地方。每天都有搶錢的、搶物的,還有拐賣孩子的、調戲婦女的。總之由於知府人手少,不鬧出重傷致殘和人命基本上管不過來。後來爺爺組織他們協助維護治安,更讓他們明火執仗。於是棍子們就像燒紅了的鐵——越打越硬。後世警察是這些光棍的天敵,但是現在的“棍”們可還不知道警察的利害。既然都是些“軟柿子”,就先拿著捏吧。
這不,還不到晚上,報案的人就滿頭大汗地跑來了。也難怪,滿大街地貼著“有困難找民警”,能不來嗎。“警爺,二十幾個光棍在鴻運酒樓上搶吃搶喝呢。求大爺們管管。”正找不到茬口呢,自己就送來了,“跟我走!”警察一小隊的隊長帶著三十幾個人一臉興奮地衝出去了。練手的來了,誰不興奮。
鴻運酒樓上可熱鬧透了。光棍們又吃又喝,懷裏裝著搶來的東西,揣得鼓鼓的,門窗桌椅都砸得稀巴爛,地下一片狼藉。老板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饒,臉頰紅腫,看來沒少挨嘴巴。一個光棍的懷裏還摟著個使勁掙紮的女孩,不住的向跪在地上的老板喊救命。老板都自身難保,還能救別人嗎。
“此情此景,按《警察局的性質和任務》規定,罪證屬實,好人打壞人活該!”小隊長一聲吩咐,闖上樓來的警察拿這幫人可就練了警棍出手的花樣了。還別說,警棍設計的十分合理,輕重適宜,長短稱心。但是打起人來可就摟不住輕重了。光棍們身上沒出血的少;還能堅持跪得住的也不多了;哭爹叫媽的聲音和打倒在地上的求饒聲響成一片。
這幫人被凶悍的警察們拉下樓,然後像死狗似的被拉到警察局,哭喊全然不顧忌。打了孩子出來大人,這些光棍可是有後台的。他們的後台是“打行”。這個“打行”可不是一般人招惹的起的。是發起於三吳(蘇州、常州、湖州)一帶的流氓組織,其間的參加者都是一些職業打手。這些人“聞呼即至,如開行一般,謂之打行”
有些被豪強豢養,成為他們的爪牙;有些本身就是遊手好閑之徒,平常日子,耍劍舞刀,練拳弄棍,“遍遊街市,射利惑民,打降賭博,無所不至”。在揚州城一帶活動的打行,是一個人數特別龐大的黑社會組織。
以往三吳打行和揚州總鏢局都是在道上混的大佬級組織,雙方都是人數眾多,活動範圍跨越若幹個府縣。雖然井水不犯河水,誰也不惹誰;但是互有所長,都不屈服於對方。這次總鏢局居然敢打自己罩著的人,這還了得。擺出個架勢來,先好好理論一番,說不得還有一場爭鬥。這些古代黑社會的人根本不十分知道什麼叫警察。以為鏢局先動手打了人,官府自然要為打行“主持公道”。不行就開打,誰怕誰!對於貼在牆上的警察文書,他們可是傻子喝尿——不含糊。於是打行的頭領帶著幾百人圍了揚州知府。喊冤的聲音響成一片,暗中也是為了先組織起足夠的打手。他們在揚州城還真沒有怕過誰,不找官府的麻煩已經是給足麵子了。現在鏢局的人敢在打行的頭上拉屎,這還了得。且看官府是不是偏袒對方。如若不公平,就上下一起收拾了。原先的打行還真有這個實力。
我聽到這個消息也是一拍桌子“這還了得!”。不為別的,爺爺可是還在揚州知府衙門裏。要是老人家有個閃失,煮了這幫人我都不解氣。趕緊吩咐家人,“馬上通知警察總局,命令總局直屬防暴隊緊急集合,全力保護揚州知府衙門,不得有誤。然後分隔包圍鬧事流氓,有反抗的就地懲處,死活不論。”說完,我馬上趕奔現場。
揚州知府門前的人群黑壓壓的,“為我兄弟們做主!”“我們要見府尹!”的怪叫聲有節奏地一陣陣地掀起。還有的人不時地朝府門上扔東西。我心裏急切地盼望著爺爺此時千萬不要出來。但是總局直屬防暴隊的騎警們趕來了,這些人身懷武功,騎馬揮舞著警棍,切瓜剁菜似的狂掃著暴亂的人們。敢於反抗的會招來摟頭蓋臉的警棍招待。試圖逃跑的人們,兩條腿絕對跑不出四條腿的馬匹追趕,不用警棍砸得他骨斷筋折決不罷手。場麵是血腥的,這些久經殺場的鏢師們,為了使警察在道上揚名立萬,統領江湖,手上和心裏都在發狠。怎麼還得把自己往江湖道上擺放?跟打行相提並論,也不懂得shi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