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相見不晚(完本)(2 / 2)

“這麼說,你準備嫁的人不是老王,而是他的錢嘍?”

“我即是嫁給他,也是嫁給他的錢。要知道,沒有誰能夠為我們的青春買單。如果在打愛情這場仗上,我們輸了青春,輸了年華,輸了容貌,輸了身材,輸了愛情,但至少還有金錢陪著我們。它是唯一我們療傷的工具,它可以給我們買時裝,買紅酒,買玩具,買假期。如果你指望著一場窮酸的婚姻給你帶來轟轟烈烈的震撼和可歌可泣的神話故事,那麼如果有一天,他背棄了你們的誓言,他把你當成一塊爛口香糖甩掉的時候,你還剩下什麼?”

小七的話雖然有些偏頗和刻意的任性,但我真的無力反駁她。

“那老王愛你什麼呢?”

“年輕?漂亮?誰知道呢?這個問題你該去問老王。但是在愛情的世界裏,必然都有除了精神上的眷戀還附帶了別的因素。比如你皮膚白皙,你有思想,你善良體貼,你身體一級棒,你家庭條件優越,你人際關係處理得微妙。沒有誰會無緣無故的愛上你,即便是名垂千古的愛情故事裏,也不僅僅隻是精神上滿足,而是會附帶條件。比如唐玄宗與楊玉環、呂布與貂蟬、鬆讚幹布和文成公主,哪個不是男人有權,女人有貌。”

小七結婚的那天很是熱鬧,老王專門給她訂製了VERAWANG和瓦倫蒂諾。結婚的場景很是浩大,她的父親和繼母也趕了過來。而此時,我已經跟趙軒分手兩個月零六天了,這段日子差不多都是數著過來的。我穿著伴娘服,除了強顏歡笑的祝福小七,也不知道能做些什麼。

小七穿著低胸禮服走到我身邊,“知道你為什麼28歲還嫁不出去嗎?你總是在跟一個滿腦子裝著《肉蒲團》的男人暢談巴爾紮克的《人間喜劇》。不,你應該和他一起看《感官世界》,解讀《失樂園》,就算他壓根不知道渡邊淳一。你總是在喝著紅酒點滿蠟燭洗完鴛鴦浴共賞明月的美好夜晚裏來大姨媽,你要知道人家飛了1630公是來吻遍你全身而不是吻你的大姨媽。就在人家極度空虛無聊的時候打開體育頻道的時候,你應該讓他選擇你而不是美足聯賽。更糟糕的是,你總是和一個整天關心鋼筋水泥混合土的男人大談時尚,你覺得他會騎著二八自行車去給你買最新款的YSL的鬥蓬大衣嗎?然後希望一個身穿幾萬塊阿瑪尼套裝的男人陪你去吃街邊灘,順帶開著保時捷去給你買份沙縣小吃?”

老王滿臉堆著笑走過來,我想老王一定是愛死了小七這張犀利的抹成櫻桃色的小嘴。

我在人堆裏看到穿著禮服的男人長得像極了沈昊澤,據說他是老王的伴郎。

小七和老王開始了歐洲蜜月旅行,臨走前,小七偷偷告訴我,婚禮當天的伴郎曾管她要過我的電話號碼。沒幾天,我出差去了趟韓國,在濟州島的海邊和他遇見……

——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