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酒鬼當場便無恥的屈服了。
可惜吉爾的好日子可沒過多久,因為後來的某天,林特在書堆裏發現了一本類似字典的東西,稍微研究了一下就學會了用法,自己識起字來反而比吉爾教的快很多。
結果不言而喻,剛喝上幾天免費供應酒水的吉爾臉色頓時就垮了下來,這意味著他已經沒有了利用價值,以後想喝酒就必須要自己掏腰包了。
同時也代表著林特屋裏的家具將越來越少……
後來林特問起吉爾為什麼識字的時候,這個無恥的酒徒齜著牙笑眯眯地說:“識字麼?其實不算什麼,我當年是一個浪跡江湖的巡遊詩人,就靠這張嘴皮子泡上過不少小蘿莉!嘿嘿嘿嘿!”
林特:“……”
從那以後,同樣無所事事的林特就幹脆整天窩在家裏看書,這一看就是整整十年之久,直到現在。
他這些年的生活卻是交給吉爾負責,雖然說給他的“撫養經費”至少有一半都被吉爾換做了酒,然而對這個世界無所謂的林特依舊是,無所謂。
同時,看著母親病故時留下的袋子裏的錢,一天天的減少,林特卻無動於衷……
車到山前必有路,反正我不在乎,無所謂。
順便說一下,在一年前,林特的家還在鎮子上,又如何住到這荒山野嶺的呢?
原因是就在一年前,發生了一件簡直要林特抓狂的事!
因為吉爾又哭喪著臉來問自己要錢了!!
林特這才放下手裏的書好好看看屋裏。可是就這麼一看,自己被嚇到了——這整個屋子裏,除了堆一地的古書,還有自己的一張床,居然就空空蕩蕩的什麼也沒有了!
就什麼都沒了!
林特仿佛想到了什麼,立刻翻開母親留下的錢袋,結果打開一看,險些又一頭栽下床去——那裏麵還有點錢,確切的是,隻不過就剩下一個銅板!
結果吉爾見了,居然還歡呼一聲,很無恥的說了句話,因為這句話,林特終於踹了他一腳。
“哎呀!原來還有一個銅板?!剛好夠買一瓶黑麥酒!”酒徒欣喜若狂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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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生活所迫,一年前的那天,林特終於讓吉爾賣掉了自己生活十三年的老房子,反而移居到附近的荒山野嶺上。當時吉爾的臉色不是很好,不過賣到的三個金幣林特卻交到了他手上,因為這他也想通了:有了錢,就代表著自己有酒喝,離鎮子遠點倒沒什麼了,反正有酒就行。
而林特呢?
他依舊是無所謂。
其實有些時候,林特發現吉爾並不是那麼不堪,甚至偶爾他還感覺這個叔叔蠻可愛的,不是麼?
反正林特也就那麼個心態:我對這世界沒什麼興趣,湊活過一天算一天。
來到這個世界的林特很現實,並沒有妄想著什麼高官厚祿紙醉金迷的生活,他認為,要是就這麼安安靜靜混吃等死的過完這一生也不錯。
假若將來要混,那也混個鄉下土貴族,一天小酒小飯的,也挺美的不是?
其它的……
哼!我無所謂!
…………
可是就在一年前,發生了一場意外,徹底改變了林特的人生……
確切的說,這個意外發生在吉爾身上。
那是一個變故,卻使得這倒黴的酒鬼,再也“回不來了”。
因為這樣,讓林特不得不孤身一人麵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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