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河北省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普查———水庫工程的普查及審核(1 / 2)

河北省水利水電第二勘測設計研究院 王文雪

1.普查概況

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開展水利普查,是為了全麵查清我省水利工程的基本情況,係統掌握我省江河湖泊開發治理保護狀況,摸清經濟社會用水狀況,了解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建立基礎水信息平台,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

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普查是水利普查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查清我省水利工程的數量、分布等基礎信息,掌握各類水利工程的特性、規模與能力、效益及管理等基本情況。該專題普查對象共有9個,包括水庫、水電站、水閘、泵站、引調水、堤防、農村供水工程、塘壩、窖池。其中水庫工程是本專題普查的重點和難點,其普查指標多達24項,且與河湖開發治理保護、經濟社會用水調查、灌區、水利行業能力等專題之間關係密切,普查指標間相互審核工作量大且技術難度高,隻有提高水庫工程普查指標的準確性,才能確保與其他專題關聯指標的協調一致,保證水利普查成果的質量。

2.水庫工程普查對象與內容

(1)普查對象

本次普查的水庫工程是指在河道、山穀或低窪地帶修建擋水壩或堤堰,形成的具有攔洪蓄水和調節水流功能的水利工程。凡在普查時點(2011年12月31日24時)之前未報廢的水庫工程,均為本次水庫工程的普查對象。需要特別注意的情況如下:

一是使用年限已到,但仍能運行的水庫工程,屬於本次普查對象。二是已建成的水庫工程,在普查時點之前未被使用且主要配套設施不完善,或者實際已經報廢的水庫工程,雖然沒有正式的報廢文件,不屬本次普查對象,如:淤積嚴重,且已將庫容淤死,但沒有正式報廢文件的水庫,不屬本次普查對象。三是對於總庫容小於10萬m3的水庫,如果沒有注冊,按照塘壩進行普查填報。四是對於已注冊的平原水庫,屬本次普查範圍。五是地下水庫不屬於本次普查對象。

(2)普查內容

本次水庫普查包括基本情況、工程特性指標、工程作用與效益和管理情況等4類內容。一是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水庫的名稱及位置、水庫類型、主要擋水建築物類型、主要泄洪建築物形式、壩址控製流域麵積、壩址多年平均徑流量、工程移民安置情況、工程建設情況等。二是工程特性指標。主要包括水庫調節性能、工程等別、主壩級別、主壩尺寸、泄流能力、高程係統、壩頂高程、防洪標準、特征水位、庫容及水麵麵積等。三是工程作用及效益。主要包括工程任務、重要保護對象、供水情況、灌溉情況等。四是管理情況。主要包括水庫管理單位名稱及代碼、水庫歸口管理部門、確權劃界情況。

3.普查數據獲取

水庫工程的普查數據獲取是指獲取水庫普查表中的各項指標,包括靜態指標和動態指標兩大類。

(1)靜態指標獲取

水庫工程的靜態指標是指水庫工程位置、類型、主要擋水建築物等除2011年供水量以外的所有指標。水庫工程靜態指標獲取可由水庫管理單位協助進行,對於資料完整的大中型水庫,可采用檔案查閱的方式獲取;對於資料不完整,或無設計資料的小型水庫,可結合實地訪問、現場測量和綜合分析的方式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