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出現偷雞摸狗傳聞的是五隊,但偷雞摸狗的人一般不用這個詞,而是說“搞點吃的”。

五隊知青最多,一共十五個,基本上沒有種菜,缺菜肯定是事實。有天夜裏五隊的知青經過六隊的菜地,手裏提著和懷裏揣著一些青菜。農民說知青偷菜,知青不認賬。起先是言語爭執,接著拳腳相向,再後來知青占了上風,乘勝追擊,竟將一許姓農民追得躲到閣樓上。

大隊幹部出來協調,結論是知青到其他知青點訪友歸來,知青朋友給了他們一點青菜,結果被六隊的階級敵人地主分子挑撥,使知青和農民之間產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盡管大家都相信,他們提著的揣著的那些菜肯定不是別人送的。知青們剛來,誰也沒有種菜,即便已經開始種菜,也還沒有長大,哪有多餘的菜送朋友。但沒菜吃的人竊菜算不算偷呢,這個問題問我們的政委,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不奇怪,記得一位姓孔的“聖人”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讀書人竊書不算偷。

我基本上沒有竊過菜,倒不是我比他們高尚多少,而是我沒有這個必要。我自己種了一些菜,其中南瓜扁豆等還種得特別好,雖然也有缺菜的時候,但那純屬青黃不接,自留地從來沒有荒過。比方說夏天,黃瓜、莧菜等結束了,茄子和韭菜需要隔一段時間才能收獲,因此,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沒有什麼蔬菜,隻能與辣椒為伍。

另外則是我們隊知青少,鄰居們客氣,像華嬸經常說的:“小王伢子, 得菜就到我家菜園裏來尋。”“尋”就是采摘的意思,可以自由采摘,當然不需要去竊。事實上,我極少到別人園子裏去尋菜,去多了不好意思。我寧可端碗白飯,剝顆生大蒜或燒個辣椒什麼的對付。有時候沒有做菜,其實是覺得太單調。比如冬天,每餐一棵少鹽無油的白菜,餐餐如此,真沒意思。

偷雞摸狗還有一個氛圍問題。眾多人聚在一起,以誰能弄點東西回來吃為光榮,活動自然頻繁。像我這樣一個人獨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累個半死,出去折騰的可能性就小得多。後來我到大隊磚廠幹了一段時間,跟著大家也就跟啥人學啥人,跟著巫婆學跳神了。

磚廠一共七八個年輕人,晚上沒事,當然就要找事。其中五隊來的小夥子是遊得華,據說跟五隊的知青晚上出去折騰過。他提議晚上出去弄點吃的回來,大家都不反對,多數積極讚成。那樣的情況下,其實是不能表示反對的,誰若反對,誰就陷入孤立的境地,而誰都不願意被孤立。

當天夜晚,可能到了後半夜,農民們進入夢鄉,我們就出動了。所謂前半夜無好鬼,後半夜無好人,說的可能就是這個道理。是好人,又不是上夜班,後半夜該睡覺,出去幹什麼?這幾個人中間,隻有我是知青,但這名知青對這項業務並不熟悉。我們的業務骨幹是遊得華,他負責示範和指導,而據他說他的技術又是來自知青,典型的出口轉內銷。

兔子不吃窩邊草,強盜需要留三十裏寨子。我們走出磚廠相當的距離,開始伺機下手。很多農民家的雞窩壘在外麵,我們的目標就是窩裏的那些活物。雞窩大概一米五見方,靠外開了一個小口。黃昏時,雞群自己通過小口返回雞窩,主人在入夜後用木板或磚頭將這個小口堵上。

這個小障礙自然難不倒遊得華,他輕輕移開木板,然後跪下來貼近雞窩偵察一下裏麵是否有雞。裏麵的雞似乎也感覺到了危險的臨近,輕聲地咕咕著往裏靠。刷,說時遲那時快,遊得華一下子從裏麵逮出一隻雞,抱著就走,基本沒有明顯的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