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來後的第二年春天,正值春耕大忙的時候,老爸來了。
記得他來的那天細雨蒙蒙,他的衣服被雨淋濕了。我摟了一把稻草,準備燒把火給他烘幹一下濕衣服,但他居然擋住了我點火的手,說:“算了,燒柴困難,能省就省點吧。”我有點詫異,老爸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為別人著想?
在我的印象裏,老爸是比較“自私”的。從我記事的那一天起,他的工資就一直沒有增加過,十幾年不變的月工資四十八塊五。發餉的那天,我經常聽見老爸與母親就工資上繳和留成的比例進行爭論。老爸希望留成多一些,母親要求上繳多一些。一般情況下,老爸都能將工資的零頭即八元五角留下來零用;特殊情況下,老爸還能再多爭取幾塊錢。
老爸力爭的十來塊錢,主要部分送給了香煙製造廠。兩角錢一包的嶽麓山牌香煙,每天一包,一個月就是六塊錢。如果發愁的事情再多一點,每天二十根香煙即顯得不足,六塊錢的月定額則必須突破。又如果遇到高興的事情,比方一段時間沒人找他的麻煩,想買幾包好煙慶賀一下,大前門的三角六一包,飛馬和紅金二角九,那也要突破六塊錢的月定額。
零花錢的次要部分應該是買肉吃了。老爸上班,不管是白班還是夜班,每個班十二小時,必須在崗位上吃一頓飯,這就為他單獨“聞點腥”帶來了機會。有天我偶然經過他幹活的工棚,發現他的鍋子裏剩下一“大”塊豬肉。老爸那天早晨僅從家裏帶了點蘿卜青菜,這肉肯定是他另外買來做熟,但沒有吃完,或者還沒有舍得吃完的。
我們家十天或半個月甚至一個月才有一次肉吃。因為肉不夠,裏麵自然要打底子,我們家打底用得最多的是油豆腐。因為有油豆腐打底,端上桌來時,看起來就是一碗肉。記得當時的我比老爸更饞,看見他鍋裏的肉,手都顧不上洗,抓起那塊肉就往嘴裏塞。油,順著嘴角流出來,那“雨露滋潤禾苗壯”的感覺太好了,難怪老爸爭取零花錢的動力那麼大。
什麼“當時的我比老爸更饞”,我什麼時候都比他更饞。“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饞”這句俏皮話用在這裏再貼切不過了。童年時,母親帶我去湖北的姨媽家玩,她家的好菜主要是肉多一些,我當然對好菜比較專一,筷子基本不變地方。母親批評我“哪碗菜好吃就倒在哪個碗裏”。
這一“倒”字用得形象,深刻描述了我“饞”的程度。盡管我比老爸更饞,但“饞”的名氣不及老爸大。因為我小時候“倒”進一個菜碗的機會不多,還來不及在“饞”上成名;年輕時在農村、工廠和學校基本是一個人單過,自己做了自己吃,沒有別人評價我是饞還是不饞的機會;結婚成家後碰上改革開放,生活一下子邁入小康,想吃啥就可以吃啥,哪還有人說“饞”道短。
老爸關心的就是“吃”。上班時偶爾弄點肉吃一吃,用他的話來說,就是“聞聞腥”。路過小店時,有時會像孔乙己一樣,靠近櫃台,花兩角錢要幾顆蘭花豆,打一勺散裝白酒,過一把癮後再離開。
有一次,他帶著我路過一家飯店門口,停下來觀望猶豫了一番,最後還是牽著我拐了進去。小飯店裏沒有什麼人,我二人就近揀一張相對幹淨些的四方木桌坐下來,要了兩個皮蛋,默默地剝開,蘸著醬油慢慢地品味。皮蛋是挺好的下酒菜,但老爸沒有來一杯,可能是買酒的錢為我買了皮蛋,又無法超支,隻好皮蛋下皮蛋了。像這樣分享老爸零花錢的機會,我似乎隻遇到過幾次。後來閑暇時與大姐聊及此事,她雖然比我年長,卻從來沒有那等運氣。
老爸那年五十四歲,但他喜歡自稱五十八;一米八一的個子,比我整整高了十公分;腰挺背直,哪像我長年哈著背,不駝但也不挺;牙齒確實掉了一些,總在強調牙不好,但從不需要單獨為他做點稀軟的食物;體力上的特點是能走路,幾十裏路輕輕鬆鬆就過去了,據說是原來當兵練出來的硬功夫;最大的愛好是吃,隻要鍋裏有葷菜,那天便是他的節日,但那時的“節日”實在罕見。
在湘西高山頂上幹了一年多,他又學會了一種獨特的飲酒方式,即飯前空腹時將二三兩甚至半斤白酒一口喝下,名曰“嗆心酒”。這種喝法,實際是為了省錢,用相對少的酒,能使酒量大的酒鬼也能感到醉意。
老爸現在窮,過去也窮,窮了一輩子。
祖父黃富庭,在老家湖北省安陸縣城裏教私塾,學俸微薄,生活艱難,其名雖含個“富”字,實際窮得叮當響。後來私塾無法為繼,祖父失業,淪為城市貧民,家裏幹脆揭不開鍋,唯一的一個姑姑就是在那段時間內餓死的。
家裏呆不下去了,未成年的老爸被送到雜貨店當學徒,混口飯吃。當在雜貨店混飯也發生困難的時候,老爸遂投軍吃糧。投軍之目的是什麼,當時的說法是為了吃糧,平反以後的說法是“愛國青年,滿腔熱血,奔赴抗日戰場”,因為老爸從軍的時間正好是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五年,即抗日戰爭期間。我們家的災難,主要源於老爸的這段從軍經曆。投軍就投軍吧,可他偏偏投的是“國軍”,而且據說是國軍中最反動的青年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