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夏榛盯著電視屏幕,娛樂版主持人笑著說,“莊籍對事情一向認真,這般介紹孟璃,可見他對孟璃的確很不一般,有人開玩笑問他是否已經有考慮同孟璃的婚期,他笑答,要先以孟璃的事業為重,但是的確有考慮。兩人金童玉女,羨煞旁人了。”
夏榛傻在了那裏,屏幕裏放出的是莊籍和孟璃在一起時候的照片,裏麵莊籍俊逸優雅,即使說容貌精致到風華絕代也不為過,隻是這是形容女人的,不會有人用在他身上,但孟璃就顯得太生澀了,好在年輕,單純,眼睛亮晶晶的,特別吸引人。
但這兩人在一起,的確是金童,但夏榛絕不承認孟璃是玉女。
他在傻眼之後就滿心慌亂了,心想這怎麼回事,莊籍要結婚了嗎。
他幾乎坐不住了。
旁邊易逍看到他神色上的怪異,便說,“夏榛,你看什麼?”
夏榛說,“哦,沒什麼。”
易逍也看了一眼電視,然後說道,“哦,是莊籍呀。娛樂圈的這些事,都做不得真的,九成以上是炒的,要是真的好上了,基本上是領了證才會捅出來。”
夏榛震驚了,說,“領了證才會捅出來,他們領證了嗎?”
莊籍一直單身的時候,夏榛也沒覺得怎麼樣,突然發現莊籍是可以結婚的,會和一個女人組建家庭生下孩子,這簡直讓他無法忍受,心中又酸又惱。
易逍覺得夏榛夠奇怪,說,“這個,我哪裏知道,不過,要打聽□□,也是很容易的事,莊籍在的那個毓熙傳媒的老總,我認識。”
易逍比夏榛大幾歲,他是賀嘉的表兄,賀嘉的母親和夏榛的母親是閨蜜,關係非常好,所以夏榛從小和賀嘉認識,這種打小的交情自然很鐵,所以在賀嘉從國外留學回來後,就把表哥易逍介紹給夏榛認識了,夏榛便同易逍成了朋友。
賀嘉家世不凡,家裏有政界背景,父親是地產大王,財力雄厚,他本人則是個喜好玩樂調笑的公子哥,吃吃喝喝,賽馬打獵,自從回國,還沒幹過正事。
夏榛看到莊籍這條新聞,簡直要沒心情陪朋友,但這是他請客招呼朋友玩樂,總不能先走。
再說,他是為上次請葉琮幫忙的事道謝才發起了這次聚會,要是他先走,那也太不像話了。
葉琮家世堪稱他們這幾人裏之最,是正兒八經四九城裏的顯赫家族裏的少爺,不過為人卻很低調,做事也很謹慎,上次就是他一句話,找人將網上有關夏榛的消息刪掉了,比夏榛自己找人辦利落好看得多,他到S城來玩,夏榛自然要招待他。
夏榛和他認識,也是打小的交情,所以葉琮同賀嘉也認識,還關係不錯。
賀嘉一張嘴口無遮攔,他本來在和葉琮玩斯洛克,此時則握著球杆,也被新聞吸引了注意力,看了一眼之後就說,“夏榛,這個莊籍是你的那個高中同學吧。以前在你家見過一麵的,當時就覺得他長得好,這當明星了,看起來更有味道了啊。不過,他這樣子,肯定是gay吧,還和女人結婚嗎。我妹妹說他是受。”
葉琮也看了過去,易逍於是直接把電視暫停了,定格的正是莊籍穿著漢朝十二章紋玄色皇帝常服的樣子,滿身氣勢,卻也帶著文秀。
易逍說,“好像的確有傳言說他喜歡男人,不過這個也做不得準。圈子裏的傳言,就沒誰是筆直的。”
說著,看了葉琮一眼,“琮少的消息肯定最準。”
葉琮說,“問我,我可不知道。我關注這個做什麼嘛。易哥,你投資這方麵生意的,比我們肯定知道得多,娛樂圈亂,和這個圈子扯上關係,對我沒什麼好處。”
夏榛心裏感覺怪怪的,盯著那大的屏幕上的莊籍,替莊籍說話道,“賀嘉你看誰都像gay,是不是因為被你那個妹妹說多了。”
他那個妹妹,現在才小學畢業,但小女孩兒早熟得讓人歎為觀止,看這個是攻,看那個是受,讓人不勝其擾,但賀嘉把她寵上了天,簡直到妹妹說什麼是什麼的地步,夏榛是看不上的,但沒法子,別人家的妹妹,輪不到他來管,再說,他自家的弟弟,他都管不住呢。
夏榛心裏感覺實在矛盾,明明他喜歡莊籍,也希望莊籍喜歡自己,但是,他卻不會願意別人說莊籍是gay,因為這個詞在這一群人裏,是被他們當成貶義詞的,娛樂圈裏的gay,更是被有些人嘲笑貶低侮辱得比靠身體上位的豔星還厲害。他心裏不希望任何人說莊籍的壞話,那種調笑侮辱之詞,他就更受不了了。
賀嘉卻不知道夏榛的那婉轉心思,直言直語,說,“一個大老爺們,像莊籍那麼吹毛求屁的,不是gay才怪了。以前在你家的時候,我不過是在他的鞋子上踩了一腳,他居然轉身就走了,簡直讓人莫名其妙,老子現在還記得他當時那個嫌棄我的樣子,反正這人老子看不上。”
夏榛則道,“你故意去踩人一腳,還有理了呀。當時害得我都不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