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2 / 2)

夏榛也記得當時的事,那時候還是高一或者高二,夏榛不知道賀嘉到他家了,帶了莊籍回去作客,賀嘉是個好捉弄人的,故意整莊籍,莊籍那時候不像現在這麼愛笑,總給人一種憂愁的感覺,於是賀嘉越發整他,還故意踩了他的腳,莊籍開始還沒說什麼,之後轉身就走了,連招呼也沒和夏榛打一個。

賀嘉道,“你別說我,反正人和人相交,第一眼的感覺是很重要的,我第一眼就不喜歡他。”

葉琮慢條斯理說他,“你這又不是相親,還講究第一眼的緣分嗎。而且,你剛才用錯成語了,是吹毛求疵,不是求屁,你嘴裏,什麼都是屁。”

賀嘉嗤笑一聲,道,“我才不像你那麼不自由,我想找女人,隨便找,才不會像你那樣相親。還有,你不要在我麵前炫耀成語了,我知道你比較行,行了吧,大哥。”

又對夏榛強調了一遍,“我對莊籍不感冒,再說,娛樂圈裏,不過是外表光鮮,被捧成偶像受人追捧,其實既累且窮,大多心思不正,為上位不擇手段,內裏肮髒。我認識一個人,被他睡過的女星,沒有上百,也有幾十了,還是人自己送上門的,可見這些人,嘖嘖……夏榛,往你身上撲的女星也不是沒有,其實那個圈子裏的男人,也好不到哪裏去,被富婆包養的,或者直接陪男人賣屁股的,多得很。你讓表哥講給你聽,他能說三天三夜。當然,莊籍也好不到哪裏去,再說,他就知道裝B,騙一騙小女孩而已。”

夏榛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賀嘉他們還算說得比較客氣的,有些沒品,隻是有錢的,不過是把陪了他們的女星當成妓/女一樣,既享受生理上的快感,心理上又要鄙夷辱罵她們。

夏榛最後道,“好了,不要說了。莊籍是我朋友,別人怎麼想他,我或者管不著,要是管得著,我不能讓朋友受到侮辱。你們別在我麵前說他壞話。”

賀嘉道,“就你還當人是朋友,他紅了之後不是根本就沒聯係過你嗎。這種人,就是忘恩負義的。”

夏榛沉著臉沒答,葉琮說賀嘉道,“好了,好了,朋友的朋友,雖然不一定是朋友,但也要給麵子嘛。”

又用眼神示意賀嘉不要再亂說了,不然夏榛都要鬱悶死了。

這裏易逍是年紀最大的,不過他在另外三個公子哥麵前,是家底最薄的,最初全靠賀家支持,才有了如今的事業。

所以他是要由另外幾個玩好的,此時他便說,“其實娛樂圈亂歸亂,也有潔身自好的。不過,你們要是想見誰,我都可以試著給搭上線。”

賀嘉年輕氣盛,口無遮攔,葉琮明明說過他了,他卻依然道,“表哥,那你約莊籍,看他會不會出來陪客,多少錢可以睡他一晚。”

夏榛瞥了他一眼,這次居然沒有和他生氣。

易逍是有一個文化公司的,而且投資影視城,且他關係廣路子多,娛樂圈裏不少人要靠他,所以會買他的賬。

易逍當然知道賀嘉的個性,這位少爺,現在完全是咄咄逼人,和莊籍杠上了,要是真這麼幹,那是把夏榛完全得罪了。

易逍於是就開了個玩笑,道,“之前有人在一個大佬麵前拍胸脯,說,娛樂圈的明星,無論男女,無論多大的婉兒,隻要你想睡,我都能給你找來。即使是XXX,XX,都不例外。”

說到這裏,易逍就大笑了,“你們知道這位大佬說了誰?”

夏榛對這種玩笑一向敬謝不敏,看了他一眼,就把目光轉到屏幕上的莊籍身上去了。

賀嘉被勾起了興致,“誰啊。趙本山嗎。”

葉琮則是聰明絕頂,領會了精神,搖搖頭道,“這種笑話,不能亂說。”

易逍揭了秘,說了一個名字,又道,“那人自己搬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葉琮聽完苦笑了一聲,賀嘉則是震驚地瞪大了眼,道,“這是大話說得傷了舌頭了吧。要是他真敢去找,誅九族啊,不,要誅十族。”

夏榛還是那副麵無表情的樣子。

易逍於是就道,“所以說,那種說誰都能找來的人,隻是在吹牛皮,我是不會講這種話的。認識圈子裏的人多,那些肮髒事的確見得多了,但也不是每個人都那樣,潔身自好的還是有不少的,當然,那種覺得娛樂圈的美女帥哥都能睡的,那也不過是如剛才那個說大話的人一樣,讓人覺得好笑罷了。”

易逍畢竟多吃了幾年米,又是自己奮鬥事業的,比起純粹的二世祖賀嘉會處事太多。

易逍雖然沒有直接說莊籍如何,但卻讓夏榛的心情變好了。

每個圈子裏都是有各樣人,不能一竿子打死,他此時則願意相信,莊籍是潔身自好比較好的,雖然他三叔在他麵前說莊籍床上風情的話還在他腦子裏回響,但他覺得所謂信任,就是要先不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