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第三日,生意依舊紅火,有一天的營業額甚至突破了三百文!

經過這幾天的觀察,林稚發現,客流高峰主要出現在兩個時間段:太陽沒出來之前和太陽高升之後。

沒出太陽前的這段時間自是不必多說,做的是上朝官員的生意;而等到太陽高升之後,做的則是那些晚起之人的生意。

比如那些不受父母管束的小兒郎,太陽曬屁股才起床,慢慢地梳頭洗臉穿衣打扮,拾掇完了,肚子餓了,這才上街買早點吃。

這點小小的懶散和現代人如出一轍,林稚突發奇想,若是做一做外賣生意,一定很是紅火。

這日林稚依舊賺得盆滿缽滿,正準備同往常一樣收攤回舍,突然有一道聲音在身後響起。

“等一下等一下!小郎君請先留步!”

作者有話要說:

下章攻出場~

沒搜到確鑿證據說宋朝沒有雞蛋灌餅,我們就當他沒有。

①參考百度

②這裏的“大哥”以及後文會出現的爹娘等稱呼都是參考別的朝代。

第4章 大理少卿

林稚依言頓住腳步,回頭一看,一個錦袍圓領的少年朝自己跑了過來。

少年約莫十六七歲,長相俊俏,頭髮高高豎成一個馬尾,周身盡是少年人的青澀氣息,跑得累了,靠著林稚的爐車大口大口喘氣,絲毫不在意炭火會弄髒衣物。

瞥見他明顯汙了一塊的衣角,林稚不忍道:“小郎君,小心髒。”

少年這口氣總算喘勻了,擺擺手,抬起頭道:“不礙事!”

四目相對,林稚發現,他居然認識麵前的少年——大理寺少卿孟瓊舟的弟弟,孟淮安。

認識的原因很簡單,有一次孟瓊舟來慈幼局視察,孟淮安跟了過來。

恰巧林稚當日身體不適,去醫館的時候見到了孟少卿的弟弟,卻沒能見到那位大名鼎鼎的孟少卿。

孟瓊舟不過二十五六歲,年紀輕輕卻已經擔任正四品官職,別說是甩開同齡人一大截,就連年長他十幾二十幾歲的長者都望塵莫及。

據說他斷案如神,破獲的疑難雜案、平反的冤假錯案數不勝數。而眾多案件當中,林稚對其中一則指馬為鹿案印象最深。

鹿脯是用鹿肉加工的肉幹,味道鹹香,是臨安城一道有名的小吃。

然而鹿肉成本高昂,有些商販便動了歪腦筋,用馬肉來代替。朝廷禁止宰馬,鮮馬肉不容易得到,造假商販隻能用老死或者病死的馬來充當原料。

死馬很便宜,買到手以後,剝皮取肉,切成大塊,先用爛泥埋起來,過一兩天刨出,外觀會很新鮮,但是不能吃——腐肉的味道太濃。

為了祛除異味,這些奸商大量采購豆豉,用鹹豆豉來醃製和燉煮死馬肉,燉上一天,無論顏色、口感還是味道,都跟鹿肉沒什麽區別,可以批發給小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