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大約一周,陸人甲下班的時候給母親打電話,聽到母親說他之前投稿的一篇作品獲獎了。但是雜誌社那邊說交上200塊錢,作品可以和其他作品一起出書,還能成為雜誌社的特約通訊員,有采編證,另外獎牌和獲獎證書也會跟作品一起寄過來。
剛入社會的小青年,是沒有太多社會經驗的,陸人甲一聽,覺得是個機會,就跟母親說把錢交上吧。
後來陸人甲才覺得不對,雖然書,證書,獎牌,采編證都有,但是哪有參賽者往上交錢的道理。那本書挺厚的,光書上的文章就有上千篇,一個人200塊,這可不是個小數字。再後來隨著閱曆的增長,確定了這就是資本斂財的局。先是打著全國征文的幌子,許以名次者高額的稿費,再找幾個作家或者連作家都不用,語文教師就可以,去選出足夠的文章,然後一一打電話要錢,出了書,要來的錢足以抵消所有的費用,還有還有賣書利潤,所以是穩賺的。
第二天早上,很忙碌。有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婦女,帶著農村婦女經常戴的那種頭巾,過來選貨。選好後跟老板娘討價還價一番,然後讓陸人甲把貨裝起來給客戶送到車那邊。一切照做。
10點左右,老板娘忽然想起這個客戶沒給錢,問陸人甲“小陸,早上的某某客戶你收錢了嗎?”陸人甲疑問的看過去“沒有,嫂子。”“不是讓你跟著客戶過去,你怎麼不收錢?”老板娘生氣的問道。陸人甲心想:不是你跟客戶聊的?我怎麼知道你還沒收錢?況且收錢這種事情都是你自己收的。陸人甲感覺有些委屈,想了想說“嫂子,我知道那個車停在哪,要不我過去看看?”楊哥早上有時候在庫房,這剛回來聽到這件事就說“小陸剛來,你怎麼能讓他收錢?”老板娘一聽這句話,臉色馬上變的非常難看“剛來怎麼了?剛來就不能收錢了?”楊哥看老板娘臉色陰沉了,也沒有多說,“小陸,你知道是哪個車,咱們過去看看”,陸人甲於是帶著老板去了,不過,早就沒了車影。回店路上,楊哥說“小陸,你嫂子脾氣不好,有時候說話急,你別往心裏去。”陸人甲雖然嘴上說著沒事,但是總有一種被冤枉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他心裏不舒服,不自在。
下班後,今天老板娘做飯,正好沒菜了,半道兒有賣菜的,老板娘買了一點蒜薹,一顆不大的白菜,買了5個饅頭。
飯做好後,陸人甲看著不算多的菜,老板娘先來了一句,“菜做多了吃不了浪費。這樣少一點正好能全吃掉。我一個饅頭就夠了”最近這幾天陸人甲一直是吃兩個饅頭,看著菜,陸人甲也沒有言語。
吃過飯,陸人甲出門兒了,他在外邊漫無目的地閑逛,看到一個網吧,進去了。那時候北京的網吧收費是分區的4塊5塊6塊一小時的,都有。陸人甲找了個4塊的,坐在那裏發了一會兒呆,上了一個小時的網,看著時間7點半了,就回去了。
走到門口,聽到兩口子在吵架,陸人甲沒有聽牆角的習慣,就去了公共廁所蹲了一會兒。等到回去,屋裏安靜了,陸人甲看看時間,快8點半了。裏屋傳來老板娘的聲音“以後早點回來,你住在這,我們是有責任的,萬一出了什麼事怎麼辦?”“恩,知道了,嫂子”陸人甲雖然回應過去。雖然說出來的話像是關心自己,但聽到對方的語氣有些冰冷,陸人甲覺得那並不像是關心,而是質問。
漏要錢這件事並沒有結束,往後的一兩天,老板娘多少會有話裏話外的意思,那種保暖內衣多少錢一套,那一堆貨好幾百呢,做人幹活兒要仔細之類的。老板說“王*你夠了。”吵架再次升級。吵到激動,老板娘動起手來,楊哥臉上被抓了幾道印子,氣呼呼的走了。陸人甲對這裏失望了。
往後的兩三天,楊哥都不在這個店,甚至晚上,兩人都一句話不說,陸人甲夾在中間傳話,那種感覺尷尬極了。
兩人冷戰了接近一個星期,陸人甲率先扛不住了。陸人甲覺得矛盾緣由就是那次事件。貨是他送出去的,多少是有責任的。最主要的是陸人甲從小生活在爭吵的環境中,他受夠了。
於是,過了幾天,在兩人氣氛緩和之後,陸人甲找了個理由跟老板說想家了,不想在這幹了。老板挽留了幾句,看陸人甲態度堅決,也就不再堅持。於是給陸人甲算了工資。
北京之行就這樣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倉促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