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荀子及儒家中之荀學(2 / 3)

人有情欲,又有心,欲不必去,隻以心節之可矣。心能“慮”“知”而節欲。心之所以節欲者,心知縱欲而行,必將得人所不欲之結果也。人之所欲者,往往與人之所惡者相關聯;所惡者往往與所欲者相關聯。“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嚐粹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嚐粹而往也”。故人於去取之際,必以心之慮知,權衡各方麵之利害,而不致“惑於禍福”。“道者,古今之正權”也。此道即所謂“道者

,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儒效篇》,《荀子》卷四,頁五)。“禮儀文理”,“仁義法正”皆“人之所以道也”。皆所以使人得遂其生,得遂其欲者也。《解蔽篇》曰:

聖人知心術之患,見蔽塞之禍,故無欲無惡,無始無終,無近無遠,無博無淺,無古無今,兼陳萬物,而中縣衡焉。是故眾異不得相蔽以亂其倫也。何謂衡?曰,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壹而靜。心未嚐不臧也,然而有所謂虛。心未嚐不滿也,然而有所謂一。心未嚐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人生而有知,知而有誌;誌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謂虛。不以所已臧害所將受,謂之虛。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嚐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未得道而求道者,謂之虛壹而靜,作之則。將須道者虛之,虛則入。將事道者壹之,壹則盡。將思道者靜之,靜則察。(自“未得道”以下至此,據胡適之先生校)知道察,知道行,體道者也。虛壹而靜,謂之大清明。萬物莫形而不見,莫見而不論;莫論而失位。……夫惡有蔽矣哉?(《荀子》卷十五,頁六至九)

縱觀以上所引,可見在荀

子之心理學中,隻有能慮能知之心,及有求而須滿足之情欲。心節情欲,立“權”“衡”以於“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焉。荀子學說在此方麵,蓋與墨家之功利主義完全相同矣〔注〕。心何以知道?“曰,虛壹而靜。”虛靜乃老莊所常用之名詞。《老子》言:“致虛極,守靜篤。”(十六章)《莊子·天道篇》曰:

聖人之靜也,非曰靜也善,故靜也。萬物無足以撓心者,故靜也。水靜則明燭須眉,平中準,大匠取法焉。水靜猶明,而況精神。聖人之心靜乎!天地之鑒也,萬物之鏡也。夫虛靜恬淡,寂漠無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故帝王聖人休焉。休則虛,虛則實,實則倫矣。虛則靜,靜則動,動則得矣。靜則無為,無為也,則任事者責矣。無為則俞俞,俞俞者,憂患不能處,年壽長矣。(《莊子》卷五,頁二十二)

荀子亦講靜虛。但謂心之虛,乃“不以所已臧害所將受”;心之靜,乃“不以夢劇亂知”。心之主要功用為知慮,“使之則謀”。“夢劇”者,“偷則自行”之隨便胡思亂想也。不使胡思亂想妨礙知謀,即是靜也。故荀子雖講靜虛,但不以莊子所說“至人之用心若鏡”,為心之靜虛狀態。此荀子采老莊之說,而加以修正變化也。

〔注〕荀子哲學中,亦有功利主義,故其駁墨子亦多就功利主義立論,觀

《富國篇》及《禮論篇》中駁墨子之言可見。此亦孟荀異點之一也。

荀子亦言誠。《荀子·不苟篇》曰:

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至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誠心行義則理,理則明,明則能變矣。變化代興,謂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時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誠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親,不怒而威。夫此順命以慎其獨者也。善之為道者,不誠則不獨,不獨則不形,不形則雖作於心,見於色,出於言,民猶若未從也。雖從必疑。天地為大矣,不誠則不能化萬物。聖人為知矣,不誠則不能化萬民。父子為親矣,不誠則疏。君上為尊矣,不誠則卑。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類至,操之則得之,舍之則失之。操而得之則輕,輕則獨行。獨行而不舍,則濟矣。濟而材盡,長遷而不反其初,則化矣。(《荀子》卷二,頁六至七)

“誠”有真實之義,“獨”有專一之義。人若能對於一事物真實求之,自能對於其事物,專一求之。能“誠心守仁”,“誠心行義”,則自能“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所謂“至誠則無它事矣”。如此則自有顯著之結果可得,所謂“形”“神”“化”“理”“明”“變”,皆“

守仁”“行義”之結果之表現於外者也。若對於一事物不能真實求之,則亦不能對於其事物專一求之。若不能專一求之,則自亦無顯著之結果可得,所謂“不誠則不獨,不獨則不形”也。人對於仁義必“獨行而不舍”,乃能有濟。蓋道德仁義,本人性中所無有。其學之也,乃化性起偽,如逆水之行舟。故非專精極勤,不能使性化於道德仁義。性化於道德仁義,即習慣於道德仁義。而道德仁義,亦即成人之第二天性。所謂“長遷而不反其初,則化矣”。主性善者教人複其初,主性惡者教人“長遷而不反其初”。此孟荀之不同也。

(六)社會國家之起源

荀子曰:“人之欲善者,其性惡也。”黃百家駁之雲:“如果性惡,安有欲為善之心乎?”(《宋元學案》卷一)觀以上所說,亦可知黃百家此駁,不足以難荀子。所謂善者,禮儀文理也,仁義法正也,人本不欲此,不過不得不欲此耳。荀子曰:

萬物同宇而異體,無宜而有用為(同於)人,數也。人倫並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生也。皆有可也,知愚同。所可異也,知愚分。勢同而知異,行私而無禍,縱欲而不窮,則民心奮而不可說也。……無君以製臣,無上以製下,天下害生縱欲,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故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

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強脅弱也,知懼愚也,民下違上,少陵長,不以德為政,如是則老弱有失養之憂,而壯者有分爭之禍矣。事業,所惡也。功利,所好也。職業無分,如是則人有樹事之患,而有爭功之禍矣。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聘內,送逆無禮,如是則人有失合之憂,而有爭色之禍矣。故知者為之分也。(《富國篇》,《荀子》卷六,頁一至三)

此以功利主義說明社會國家之起源,而與一切禮教製度以理論的根據;與《墨子·尚同篇》所說同。蓋人有聰明才智,知人無群之不能生存,又知人無道德製度之不能為群,故知者製為道德製度,而人亦受之。“故知者為之分也”,“知者”二字,極可注意。蓋人之為此,乃以其有知識之故,非以其性中本有道德之故也。

荀子又曰: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故人生不能無群

,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則不能勝物,故宮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頃舍禮義之謂也。(《王製篇》,《荀子》卷五,頁十二至十三)

此言似以“有義”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似從“人之所以為人者”立論,以證明分義之為必要。然歸結於“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則仍從功利主義立論。

荀子又曰:

人之所以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則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今夫狌狌形相,亦二足而無毛也,然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禮莫大於聖王。(《非相篇》,《荀子》卷三,頁五至六)

此就“人之所以為人者”立論,以證明禮之必要。此點與孟子同。然以為“人之所生而有”者,惟“好利而惡害”等,仍與孟子異。

(七)禮論、樂論

荀子於《禮論篇》又論禮之起源,曰:

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

,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卷十三,頁一)

此謂禮定分以節人之欲。上文謂孔子講學,一方麵注重個人性情之自由,一方麵又注重人之行為之外部規範(第四章第五節)。孟子較注重於個人性情之自由,蓋孟子既主性善之說,當然亦重視個人之道德判斷也(第六章第五節)。荀子較注重於人之行為之外部規範,較注重禮。荀子曰:

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勸學篇》,《荀子》卷一,頁十一)

又曰:

凡用血氣誌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提僈。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不由禮則觸陷生疾。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僻違,庸眾而野。故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詩》曰“禮儀卒度,笑語卒獲”,此之謂也。(《修身篇》,《荀子》卷一,頁十七)

蓋荀子以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故不能不注重禮以矯人之性也。

禮之用除定分以節人之欲外,又為文以飾人之情。就其節人之欲說,與性惡說相一貫,此方麵荀子言之甚精。但就文人之情說,則與性惡說不一貫。如說天地間有血氣之屬莫不有知,有知之屬莫不

知愛其類,此愛即孟子所謂惻隱之心也。荀子亦重功利,與墨子有相同處。但荀子對於情感之態度,與墨子大不相同。墨子以其極端的功利主義之觀點,以人之許多情感為無用無意義而壓抑之,其結果為荀子所謂“蔽於用而不知文”。荀子雖亦主功利,然不如墨子之極端,故亦重視情感,重用亦重文;此可於荀子論喪祭禮中見之。喪祭禮之原始,皆起於人之迷信。荀子以其自然主義的哲學,與喪祭禮以新意義,此荀子之一大貢獻也。荀子言樂亦多精義。《禮記》中言喪祭禮及樂諸篇,多與荀子同。大約非抄《荀子》即荀派後學所作也,為敘述方便起見,《荀子》中之《禮論》《樂論》二篇,本章不論,俟於第十四章中與《禮記》中別篇綜合論之。

(八)王霸

“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禮莫大於聖王。”荀子曰:

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製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極矣。(《解蔽篇》,《荀子》卷十五,頁十六)

荀子之政治哲學,亦以為必聖人為王,方能有最善之國家社會。故曰:

故天子唯其人。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強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眾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聖人莫之能盡,故非聖人莫之能王。(《正論篇》,《荀子》卷十二,頁四至五)

聖人為王,所行

之政,即為王政。荀子論王霸之別曰:

然而仲尼之門人,五尺之豎子,言羞稱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鄉方略,審勞佚,畜積修鬥而能顛倒其敵者也。詐心以勝矣。彼以讓飾爭,依乎仁而蹈利者也。小人之傑也,彼固曷足稱乎大君子之門哉!彼王者則不然。致賢而能以救不肖;致強而能以寬弱。戰必能殆之,而羞與之鬥。委然成文,以示之天下,而暴國安自化矣。有災繆者,然後誅之,故聖王之誅也綦省矣。(《仲尼篇》,《荀子》卷三,頁二十三至二十四)

聖人為王,所行之政為王政。否則即非亂政,亦隻霸政耳。此與孟子所說王霸之區別同。不過孟子說王霸之區別,同時又就動機立論。如謂王者之王政,乃自其“不忍人之心”發出。荀子不主性善,故不即此以區別王霸也。

荀子述在王政下人民之生活狀況雲:

王者之法,等賦政事,所以財萬物,養萬民也。田野什一,關市幾而不征,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相地而衰政,理道之遠近而致貢,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四海之內若一家,故近者不隱其能,遠者不疾其勞,無幽閑隱僻之國,莫不趨使而安樂之。夫是之謂人師,是王者之法也。(《王製篇》,《荀子》卷五,頁九至十)

又曰:

者,善群也。群道當則萬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長,群生皆得其命。故養長時則六畜育,殺生時則草木殖,政令時則百姓一,賢良服,聖王之製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斤斧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鱣孕別之時,網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其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汙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王製篇》,《荀子》卷五,頁十三至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