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2 / 3)

⑤算緡:即財產稅,漢朝奉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凡商人、手工業者、高利貸者的財產按照每兩千錢繳納120錢的比例交稅。有車一輛,交240錢車稅。有船五丈以上者,每艘交120錢船稅。隱匿財產不報者,戍邊一年,財產充公。還鼓勵舉報者,以至於官府沒收的財物堆積如山。另外還規定商人及其子女不得做官,不得擁有私家土地,不得穿著名貴絲織品等等,但未能遏製商人的富裕。

由此可見,漢朝的田賦輕,而人頭稅和更賦重。

兩漢官員的俸祿形式上用一年穀物的發放總量設置了近20個等級,稱為“秩石製”。“秩”的意思就是工資,“石”是重量單位,一石合今天120市斤(也可以做容量單位,一石=十鬥=一百升),秩石製指的是重量單位。但並不是說兩漢時一個“千石”之官,朝廷一年發給他12萬斤粟作為工資,其實西漢和東漢是不一樣的。

西漢的貨幣很發達,據《漢書-食貨誌》記載,到西漢末年,由京師鍾官、均輸、辨銅等三官所鑄造的統一貨幣五銖錢發行量高達280億之多,因此,西漢政府采用支付貨幣的方式發放官員的俸祿。

東漢則采用了“半錢半穀”的辦法支付俸祿。雖然俸祿等級使用的是“石”這個重量單位,但發放時卻采用“斛”這個容量單位,一斛=十鬥=一百升,且並非按照秩石等級所說的數量發放,而是另有規定,所以秩石的數量隻是一種劃分等級的形式而已。

俸祿是采用按月發放的,如下表所示

西漢:一斤黃金相當於一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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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別 月俸(錢)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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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60000 三公(太尉不常置,多以大將軍代之)

中二千石 20000 九卿、執金吾

二千石 16000 司隸校尉、三輔、州牧、郡守

比二千石 12000 諸中郎將、都尉、丞尉

千石 不詳 長史、監丞、萬戶以上的縣令

比千石 不詳 中大夫、虎賁郎

八百石 不詳 太子家令,此等級漢成帝時除

六百石 6000 諸令丞、州刺史(早期)、郡丞、不及萬戶縣令

比六百石 3000

五百石 不詳 減萬戶縣長,此等級漢成帝時除

四百石 不詳 萬戶以下縣長、萬戶以上縣丞

比四百石 不詳 光祿侍郎

三百石 不詳

比三百石 不詳 光祿郎中

二百石 2000 萬戶縣尉

比二百石 1200

百石 720

鬥食 600 日以鬥計,故曰鬥食

佐史 100

東漢:100錢正常情況下高於1斛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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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別 月俸(半錢半穀)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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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350斛(175斛\\\/17500錢) 三公、大將軍

中二千石 180斛(90斛\\\/9000錢) 九卿、三輔、河南尹

二千石 120斛(60斛\\\/6000錢) 司隸校尉、州牧、郡守

比二千石 100斛(50斛\\\/5000錢) 校尉、郎將、都尉

千石 90斛(45斛\\\/4500錢) 長史、監丞、洛陽令、大縣令

比千石 80斛(40斛\\\/4000錢) 《後漢書》中無,但注書中提到

六百石 70斛(35斛\\\/3500錢) 諸寺屬令、州刺史(早期)

比六百石 55斛(27.5斛\\\/2750錢)

四百石 50斛(25斛\\\/2500錢) 次縣長、洛陽縣丞、衛士長

比四百石 45斛(22.5斛\\\/2250錢) 諸侍郎

三百石 40斛(20斛\\\/2000錢) 諸陵監、丞、小縣長

比三百石 37斛(18.5斛\\\/1850錢) 諸郎中

二百石 30斛(15斛\\\/1500錢) 各令史、河南尹員外

比二百石 27斛(13.5斛\\\/1350錢) 大將軍屯長

百石 16斛(8斛\\\/800錢) 諸令史、三老

鬥食 11斛(5.5斛\\\/550錢) 日以鬥計,故曰鬥食

佐史 8斛(4斛\\\/400錢)

從上麵的表中,我們可以把漢代的官吏分成五等:三公是頂級官員,中二千石至比二千石為高級官員,千石至六百石為中級官員,比六百石至二百石為低級官員,再往下就是末流小吏了。

兩漢官員還有其他的合法收入,主要是賞賜,每逢過節、慶典或者立下功勳之後,都有大量的賞賜,動輒數十、上百乃至上千斤的黃金。比如大將軍霍光廢昌邑王而立漢宣帝有功,得到黃金七千斤、錢六千萬的巨額賞賜,大將軍月俸6萬錢,這些賞賜相當於他180年的俸祿。再比如穎川太守黃霸因為治理地方有功,賜爵關內侯,賞黃金一百斤,相當於他當太守5年的俸祿。禦史大夫張湯為官清廉,死後家中餘下黃金500斤,根據居延漢代竹簡的資料,當時一戶人家,擁有奴婢3人,車4輛,牛馬7匹,1套住宅,5頃土地,全部財產僅值15斤黃金,禦史大夫月俸4萬錢(後來升為6萬錢,與丞相同),他就是一分工資也不花都攢著,也要10年才能攢到這500斤黃金,可見高級官員的待遇中,獲得賞賜的比例是很大的,待遇是極其優厚的。

相反,低級官吏的俸祿寡少,如果奉公守法,幾乎不能養家糊口,所以經常以權謀私,向百姓雁過拔毛,腐敗異常。

高級官員退休後,可以享受原工資三分之一的退休金,但沒有固定的退休年限,一般都是他們“乞身”“乞骸骨”之後,皇帝挽留不成才允許退休的,並且往往要一次性賞賜大量財物,比如漢宣帝時的丞相韋賢是第一個“退休丞相”,年近80,賜黃金一百斤,賜宅第一所。此後漢元帝時的丞相於定國不到70歲就請退,賜四匹馬的車一輛,黃金60斤。東漢章帝時的太尉鄧彪“乞骸骨”之後,賜錢30萬,退休金按照秩二千石的俸祿發放。但是退休後也可複出,漢和帝繼位後,鄧彪又入朝當了太傅。

漢代繼承了秦代“二十級軍功爵”,也有相應的經濟待遇和政治待遇,與俸祿收入並存。關內侯和列侯(秦稱徹侯,後避諱漢武帝劉徹名字,改為列侯)可以享受食邑的待遇,其餘爵位漢代被大量用來賞賜臣僚,使得他們擁有以爵免罪、免家人徭役等特權,從而獲益。西漢擔任丞相者照例封列侯、食邑,可以說中二千石以上的高級官員往往都有侯爵。比如漢武帝時,賜所有二千石官員爵為右庶長,漢宣帝賜禦史大夫爵為關內侯,賜天下吏爵二級。

不過同樣等級的侯爵,其食邑人口和收入往往有很大差別,漢高祖時代的列侯多達137人,封戶在3000戶以上的很少,隻有酂侯蕭何封八千戶,後增至15000戶;張良封留侯,食邑1萬戶,曹參封平陽侯,食邑10630戶,周勃封絳侯,食邑8180戶。食邑差別很大,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東漢時,出現了縣侯、鄉侯、亭侯的等級,比如袁紹被封為邟鄉侯,後升為太尉,封鄴侯(食鄴縣)。曹操被任命為鎮東將軍,封費亭侯,後升大將軍,封武平侯。關羽被封為壽亭侯。張飛被封為新亭侯,後晉升西鄉侯。呂布起初封都亭侯,後晉升為溫侯(食溫縣)。列侯的食邑稱為“國”,且可任用官吏負責征稅,關內侯的食邑數量在百戶至千戶不等,不能稱為“國”,無權任用官吏。

列侯的食邑雖然稱為“國”,但列侯沒有治民權,也沒有食邑土地所有權。具體說,列侯的收入是按照食邑百姓實際收入的三十稅一或者十五稅一的比例征收,因為每戶的收入不一樣,所以列侯的收入差別很大。漢武帝封丞相公孫弘為平津侯,食邑650戶,年收入13萬錢,僅相當於他丞相兩個月的俸祿(月俸6萬錢),而漢宣帝時的大將軍霍光封陽武侯,食邑多達2萬戶,每年僅食邑收入即相當大將軍(月俸6萬錢)五、六年的俸祿。

諸侯王的兒子封侯,稱為王子侯。諸侯王起初擁有治民權,漢初共有54郡,諸侯王們擁有39郡,漢朝中央直屬的僅有15郡,諸王可以自己鑄幣、收稅。任免國相以外的官吏等,簡直是中央朝廷的小型化。東漢諸王們收入每年在2000萬錢左右,相當於三公年俸的五倍以上,漢章帝則將諸王年收入升至8000萬,提高到三公的20倍,這還不包括皇帝對他們的經常性大規模賞賜,由於喪失治民權, 三公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輔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軍事的最高官吏;

(3)禦史大夫,主要管理記事,其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職責是管理圖籍、奏章,監察文武百官。禦史大夫下設禦史中丞,掌管圖書秘籍,同時監察文武官吏;侍禦史,掌管文書;監禦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負責監督郡守的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