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職京官:七品典儀
武職外官:盛京遊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職京官:司務、五經博士、國子監學正、學錄、欽天監主薄、太醫院禦醫、太常寺協律郎、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寺左右至靈
文職外官:布政司庫大使、鹽運司庫大使、鹽道庫大使、鹽課司大使、鹽引批驗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經曆、縣丞、士縣丞、四氏學錄、州學正、教諭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外委千總
從八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典薄、國子監典薄、鴻臚寺主薄、欽天監摯壺正、祀祭署祀丞、神樂署署丞、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文職外官: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訓導
武職京官: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武職外官:無
正九品:
文職京官:禮部四譯會同館大使、欽天監監侯、司書、太常寺漢讚禮郎
文職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縣主薄
武職京官:各營蘭翎長
武職外官:外委把總
從九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詔、滿洲孔目、禮部四譯會同官序班、國子監典籍、鴻臚寺漢鳴讚、序班、刑部司獄、欽天監司晨、博士、太醫院吏目、太常寺司樂、工部司匠
文職外官;府廳照磨、州吏目、道庫大使、宣課司大使、府稅課司大使、司府廳司獄、司府廳倉大使、巡檢、土巡檢
武職京官:太仆寺馬廠委署協領
武職外官:額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職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
崇文門副使
文職外官:典史、土典史、關大使、府檢校、長官司吏目、茶引批驗所大使、
鹽茶大使、驛丞、土驛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縣倉大使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百長、土舍、土目這些皇族們完全退化成衣食租稅的寄生蟲。
古代皇朝政府按規定給予各級官吏的報酬。主要形式有土地、實物、錢幣等。中國古代俸祿製度的發展可分為三個時期。商周時期因官職同爵位相一致,並且世代相襲,俸祿實際上是封地內的經濟收入(不包括上繳給政府的部分) 。即俸祿表現為土地形式,封地的大小是各級官吏的俸祿標準。春秋末期至唐初主要以實物作為官吏的俸祿。
出處:《韓詩外傳》卷九:“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得金百鎰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所受俸祿也。’”《三國誌-吳誌-朱桓傳》:“愛養吏士,贍護六親,俸祿產業,皆與共分。” 清 王士禛《池北偶談-談故三-優老》:“﹝ 康熙 ﹞二十一年 雲南平, 世纓 疏辭俸祿且乞骸骨,特賜白金三百兩,馳驛回籍。” 冰心 《兩個家庭》:“誰知回國以後,政府隻給他一名差遣員的缺,受了一月二百塊錢無功的俸祿,他已經灰了一大半的心了。”
春秋末年,世卿世祿製度逐漸瓦解,各諸侯國王為爭霸圖強,紛紛選拔任用賢能之士,以雇傭方法據其職務高低,給予不等的實物 ,如以粟做為俸祿,從而達到招賢強國的目的。戰國時期,實物俸祿在各國得以普遍推廣,計量單位由鬥改石。漢代,俸祿製度開始正規化。朝廷按官吏不同級別,給予相應的俸祿。
東漢初年,又規定凡官吏俸祿,錢幣與實物各半。至南朝梁時,官吏級別實行九品製,俸祿亦依此而推。北齊官吏級別亦行九品製,但俸祿不以粟計,而以帛計。隋代俸祿又以粟計,一年分春、秋兩次發給官吏。其級別也更正規,如一品為九百石,自一品至正四品之間各級相差一百石。唐繼隋製,然亦有小異:京外官吏俸祿比京官次等;於主要俸祿之外 ,據官吏品級給予俸食,用於雇傭警衛及庶仆人員,即統稱之“俸料錢”。唐中期至清末,俸祿以貨幣為主。俸料錢在官吏的全部俸祿中所占比重已超過一半之多。同時,因貨幣在稅收結構中成分增加及商品經濟的發展,唐之俸祿製度已由實物完全向貨幣化發展、轉化。開元二十四年( 736 )唐玄宗正式改革俸祿製度,統一了俸祿的等級與形式。唐代以後,雖然有時仍然將實物乃至土地作為俸祿,但實行的基本是以貨幣為主要形式的俸祿製度。
俸祿製度要求官吏在享受俸祿的同時履行一定的職責 。若官吏違反朝廷有關法令,或有瀆職行為,其俸祿便要相應扣除。早在漢代就已對官吏實行罰俸製度。唐代規定,凡文武官員在朝堂上不守禮儀,罰一月俸;舉凡推薦人才不當 ,處理公文稽遲,科舉考試泄題,無故超假等失職行為,皆處罰俸。至清代,罰俸製度更加嚴密,如官員在官署酗酒、賭博、推諉等,均要受罰俸處分。
明朝官員品級和俸祿
明朝官員品級和俸祿(以萬曆年間為準)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
太師 太傅 太保 宗人令 左右宗正 左右都督 左右宗人
從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都督同知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尚書左右都禦使
都督儉事 正留守 都指揮使 襲封衍行公
從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 都指揮同知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太子賓客 侍郎 副都禦使 通政使 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 詹事 府尹 按察使 副留守
都指揮僉事使 指揮事
從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光祿寺卿 太仆寺卿 行太仆寺卿 苑馬寺卿參政
都轉運鹽使 留守司指揮同知 宣慰使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僉都禦史通政 大理寺少卿 太常寺少卿 太仆少卿
少詹事 鴻臚寺卿 京府丞 按察司副使 行太仆寺少卿
苑馬寺少卿 知府 衛指揮僉事宣慰司同知 提督四夷館少卿
從四品(月俸二十石)
國子監祭酒 布政司參議 鹽運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撫司宣撫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華蓋殿大學士 謹身殿大學士 武英殿大學士 文淵閣大學士 東閣大學士
春坊大學士 翰林院學士 庶子 通政司參議 大理寺丞
尚寶寺卿 光祿寺少卿 六部郎中 欽天監正 太醫院使
京府治中 宗人府經曆 上林院監正 按察使僉事 府同知
王府長史 儀衛 正千戶 宣撫使同知
從五品(月俸十四石)
侍讀侍講學士 諭德 洗馬 尚寶少卿 鴻臚少卿
部員外郎 五府經曆 知州鹽運司副使 鹽課提舉 衛鎮撫
副千戶 儀衛 副招討 宣撫司副使 安撫使安撫
正六品(月俸十石)
大理寺正 詹事 丞 中允 侍讀
侍講 司業 太常寺丞 尚寶司丞 太仆寺丞
行太仆寺丞 主事 太醫院判 都督院經曆 京縣知縣
府通判 上林苑監副 欽天監副 五官正 兵馬指揮
留守司經曆 都司經曆 斷事 百戶 典仗正
神樂觀提點 長官司副詔討 宣撫儉事 安撫同知 善世正
從六品(月俸八石)
讚善 司直郎 修撰 光祿寺丞 光祿寺署正
鴻臚寺丞 大理寺副 京府推官 布政司經曆 布政司理問
鹽運同判官 州同知 鹽課司提舉 市舶司提舉 河梁副提舉
安撫司副使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鬥)
都給事中 監察禦使編修 大理寺評事 行人司正 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通政司經曆 太常寺傅士 大常寺典簿 兵馬副指揮
營膳司所正 京縣丞 府推官 知縣 按察司經曆
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斷事 審理 安撫司儉事 蠻夷長官
從七品(月俸七石)
翰林院檢討 左右給事中 中書舍人 行人司副 光祿寺典簿
光祿寺署丞 詹事府主薄 詹事府主簿 京府經曆 靈台郎
祠祭署奉祀 州判官 鹽課司副提舉 布政司都事 副理問
鹽運司經曆 衛經曆 宣慰經曆 招討司經曆 蠻夷副長官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鬥)
國子監丞 五經博士 行人 部照磨 通政司佑事
京主簿 保章正 禦醫 協律郎典牧所提領
營繕司所副 衛知事 府經曆 縣丞 煎鹽司提舉
按察司知事 宣慰都事 王府典簿正 王府典寶正 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醫正 王府典膳正 講經 大通關寶鈔,龍江司提舉
至靈元府崇真宮靈官
從八品(月俸六石)
清紀郎翰林院典藉 國子監助教 國子監典簿 國子監博士
光祿彔事 光祿監事 鴻臚寺主簿 京府知事 運司知事
挈壼正 祠祭署祀丞 布政司照磨 王府典膳副 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寶副 王府良醫副 宣慰司經曆 神樂觀知觀 崇真宮副靈官
左右覺義 左右玄義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鬥)
校書 侍書國子監學正 部檢校 鴻臚寺署丞
五官監候 五官司曆 營繕所丞 府知事 龍江寶鈔副提舉
縣主簿 長史司主簿 長史司典儀正 長史司典樂 牧監正
茶馬大使 讚禮郎 奉鑾知事 宣撫知事 安撫知事
顏料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鞍轡局大使寶源局大使 織染所大使
承運庫大使 寶鈔廣惠大使 廣積庫大使 贓罰庫大使 京府織染局大使
十字庫大使 典牧所大使 會同館大使 文思院大使 雜造局大使
從九品(月俸五石)
待詔 司諫 通事舍人 正字 詹事府彔事
司務 學彔 典籍 鳴讚 序班
司晨 漏刻博士司牧局大使 牧監副 圉長
大醫院吏目 提舉司吏目 鹽課司吏目 州所吏目 副教授
染造大使 織染局大使 府倉大使 司庫司大使 司獄副使
巡檢副使 茶馬副使 教坊司韶舞 司樂 按察司檢校
府照磨 宣撫司照磨 典儀 副教授 草場大使
軍儲大使 禦馬大使 都督府大使 門倉大使 軍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 會同館副使 文思院副使 伴讀 顏料局副使
承運庫副使 寶鈔廣惠副使 廣積庫副使 贓罰庫副使 十字庫副使
廣盈庫大使 太倉銀庫大使 大仆寺大使 京府庫大使 都稅大使
宣課大使 柴炭司大使 京府織染局副使 皮作局副使 鞍轡局副使
寶源局副使 織染所副使 正術 正科 都綱
都紀 太常寺同樂 都司、運司、府學、京衛、宣撫、宣慰司學教授
司牲司大使 雜造局副使 節慎庫大使 營膳所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