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論壇上的帖子,有人合並到了一起,向作者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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霰彈槍
霰彈槍中一般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是12號五連發,多見於銀行保衛手裏,這種由齊齊哈爾雄鷹警用器材公司生產的97式18.4mm霰彈槍性能穩定,故障率低,最關鍵的這個家夥黑森森的槍口要遠比81,79之類來得威風,一槍下去萬朵桃花開,硬橡皮的痛塊彈打下去,再厚的臉皮也能打成麻子,如果換用箭彈,歹徒得被打穿,因此這個家夥非常適合嚇唬壞蛋。美國警方統計表明:槍支的心理威懾力,與槍支的口徑成正比。按照他們的統計,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遇的武器是霰彈槍,基本上沒有什麼人敢於對抗指向自己的12號槍管。這點也算是深刻貫徹了我國銀行保衛工作中威懾大於殺傷的傳統——當年用的是764廠狼牙棒,也是極其威風的一代名器。
再說霰彈槍這種家夥,一戰時就被老美帶上了戰場,當時就叫“戰壕清掃槍”,與衝鋒槍的原始用途有類似的地方,槍手的發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機不放,反複快速拉動護木,以形成類似連發的效果。德國人對此武器相當畏懼,下令抓住美軍霰彈槍手以後就地槍斃,到了後來越戰,美國人開始發現這個家夥非常適合叢林作戰:叢林裏視線不遠,敵人出現突然,用霰彈槍幾乎不用瞄準,抬手就轟。實在是城市作戰和警務用槍的首選。
而在中國,霰彈槍多年以來一直是頂著土銃和五連發的名義出現的,而且屢次在歹徒和民警的對抗中以匪用槍支的形式出現,而且由於設計的原因,每次都能讓警察或多或少地受傷流血,去年西南某地查處黑槍時,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銃轟到了背,前前後後取出了200多個彈片,還算運氣好保住性命,有時候歹人槍法好或者槍支威力大,警察還會把命丟掉,上個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時遭歹徒用自製霰彈槍打中腹部,因失血過多不治犧牲。
另一方麵,警用霰彈槍打擊歹徒的案例卻很少能聽到,根據兄弟的估計,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霰彈槍一般多用於保衛而很少用於抓捕或攻堅,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懾力太大了,歹人看見它一般不敢往槍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無用武之地。
可能也正是基於這種心理,時間一久我們的保衛人員也就麻痹大意了。2003年沈陽發生的118大劫案中,經警使用的就是97霰彈槍,可惜被歹人的zha藥和鳥銃打了個措手不及人仰馬翻,再大的口徑也沒能排上用場,這不僅讓人聯想起古羅馬一句淫蕩的諺語:倘若運氣沒有了,家夥再大也沒用。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隨著青海化隆地下造槍業的再次繁榮,我在南都放毒的日子走到了盡頭。想當年武漢發生段國誠連環變態案,女生都不敢穿紅裙子,我還是個戰戰兢兢地小娃娃哩,誰能想到數年以後居然能在此向各位嘮叨起江湖上這些殺人放火的段子……感謝賣當雄……感謝劉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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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發生的故事
時隔多年,我都記不起來《便衣警察》裏的周誌明最後是個什麼結果了,但是主題曲裏那句歌詞卻一直指引著日後國內公安題材電視劇的發展:有奉獻有犧牲,“金色盾牌,熱血鑄就。”
每年的10月份,香港警察總部都會舉行儀式紀念殉職警員,在內地,這個過程一般都在各地不定期分頭舉行,主要原因是內地治安形式複雜,案件牽範圍涉太廣:不久前武漢一名巡警在河南探親時遇害,凶手居然跑到了新疆——如果是在香港發生類似的案子,歹人能跑路到深圳或者台北差不多就是極限了。
另一方麵,由於條件不同,內地的警察要麵臨各種其他同行難以想象的複雜條件並隨時做好犧牲的準備。2002年6月,武漢曾經發生過一起不幸的案件,本地警方配合江西同事抓捕一黑社會頭目,收網時遭遇歹人頑抗,於是展開了一場混戰。戰鬥結束後,衝在最前麵的市局行動技術處的警察小李身中數槍倒在血泊中。
這個案子的特殊之處就在於歹徒並沒有使用槍支——小李是被同事的槍支誤傷的——嚴格來說,這算是一次意外裏的事故。根據我國警方實戰中的慣例,在執行普通任務時(歹徒不涉槍),一般不會將手槍完全上膛待發,因為在協同動作時,一支上膛的槍跟在屁股後麵肯定會引起前邊人的高度緊張(特別熟悉到完全可以托付生死的搭檔除外)。緊張的場合下,一個沒多少經驗的警察甚至要向搭檔交出彈夾以免緊張導致的事故——從這個角度看,小李的犧牲是十分遺憾的。
而1995年發生在蘭州的“12-18”槍案就更為慘烈。事發當晚兩個歹人到甘肅省軍區警衛連偷了兩條五六衝鋒槍,兩把五四手槍和相應子彈(還莫名其妙地偷了500多發59手槍彈,不知道為什麼),搶了輛出租車倉皇逃竄。半路上遇見了和朋友過生日的市刑偵大隊副隊長劉曉東。劉曉東看情況可疑上前盤查,哪裏想到歹徒窮凶極惡,一看上來人了掂起56衝就是一陣掃射,劉曉東躲閃不及當胸中了11槍,一起跟著的一個11歲的小孩也不幸被歹人打死。
這個案子中歹人的火力強大,正麵遭遇起來警方肯定要吃虧。但是劉曉東的犧牲也和完全沒有防備有一定關係:勤務狀態下(劉當時是下班時間),警察在盤查可疑人員時一定要保證搭檔之間相互掩護,決不能有絲毫的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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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奪門而出
電影《這個殺手不太冷》裏有這麼一段:Mathilda遭受滅門之厄的時候,小女孩躲進了鄰居萊昂家裏,多疑的警察前來搜查敲門趴在貓眼上往裏看,屋裏的萊昂沒有出聲,隻是摸出了一枝槍悄悄頂住了門上的貓眼,隻待警察準備破門時給他一槍。
不過影片裏那顆子彈最終沒有射出——對此不知是否該感歎這個警察好運氣,按照當時的情況來看,飛入他腦瓜的除了那顆大口徑的手槍彈之外,沒準還有個淨重500克以上的銅製貓眼和不計其數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顆倒黴的腦瓜一定會比一個摔壞的西瓜更難看。
這個警察的幸運或許讓部分心裏陰暗的觀眾沒能得到滿足,所以我號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這個日本黑幫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龍過江召集了一批美國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尋仇時趴在貓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槍頂著門鏡打漏了腦殼,完成了呂克-貝鬆中那顆未射出子彈的遺憾。
這兩個段子也給了我們一個教訓——如果都到了動刀動槍的地步,不管是有人來敲門還是自己去敲別人的門,都不要趴在門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如保定逃犯黃昌兵,一定見警察敲門就隔著門開了三槍打傷兩名警察從容逃脫;如果你是警察的話,就要費事些:警察不能隔著門先用子彈把屋子清掃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潛入,比如在門縫裏塞一個探頭什麼的,看看屋子裏情況再作打算,做好破門而入的準備——這裏也不妨披露一個警察破門的戰術動作:通常是一個小組中的前兩人負責,國內警察破門很少看到用霰彈槍打獨頭彈或者專業破門器(就是金屬製的大錘,類似古代攻打城門的大樹樁),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著靴子用腳揣了:一個人猛力踹門鎖把門踹開,身旁接應的兄弟一看見門開了立刻把踹門的夥計一把拉到旁邊避開可能射出來的子彈(這個時候破門手身體是出於不平衡狀態的),然後後麵的兄弟才跟上進屋清掃。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並非所有警察都是這樣嚴格訓練的,80年代美國中西部發生過這樣一起破門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淩晨時回家。他找錯了門,用鑰匙打不開門。於是用腳端。那家的女主人被驚醒了,躲在臥室裏鎖上了門。巡警醉得昏頭昏腦,抽出勤務用槍,一槍射穿了臥室門。子彈從女主人背後進去,前胸穿出,將她射穿。她雖然幸免於死,但花了3萬美元醫藥費。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這也給了我們一個教訓:當你去喝酒時,把槍留在家裏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槍鎖在車裏,可能會被人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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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越來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經刊登過一篇講述抗美援朝期間我軍狙擊戰術的兒童故事《冷槍戰》,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歡。現在想來,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聽說到狙擊戰術。根據後來公布的資料顯示,當年在朝鮮誌願軍的冷槍戰確實讓美軍吃足了苦頭——特別是我軍的狙擊之王張桃芳(這裏爆個料,張老除了槍打得好,還會開飛機,在那個汽車司機都很少的年代實在是難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後後用冷槍打死了200多個敵人——而且用的是蘇聯44式步騎槍——你要是見過國產53步騎槍就知道,這種東西是給騎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攜性,(國造53是仿蘇44式的)就不是用來精確射擊的——這裏插句嘴,其實張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還用過美軍的M1,這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我軍很早就喜歡從敵人手裏奪取武器,隻要能打擊敵人,不管你是黑貓還是白貓。
而另一個我軍狙擊手的故事則更為傳奇,對越還擊戰時,14軍的“老山第一殺手“向小平31發子彈打死了30個敵人,剩下一個被子彈削掉了半邊腦殼成了植物人——這裏除了要檢討一下國造79狙殺傷力不行之外,也要佩服一下那個越軍的皮實身體。他不禁讓我想起了施瓦辛格《終結者》裏邊的那個液態反角機器人,那簡直是個打不爛的牛皮糖。
需要聲明的是,這樣的例子也是極少的,趕上一個,與其說是那個越軍運氣好,倒不如說是向小平運氣差。縱觀國內曆次處突使用79狙(後來還出了改進型85狙,未必強到哪裏去)的戰例,多是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打腦袋的,結果要不就是沒打著罪犯(這裏發個牢騷,79狙是仿蘇SVD,由於成本原因,沒有像蘇聯一樣特製專用精確射擊的子彈,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機槍彈湊合著,精度缺陷問題在戰場上能湊合,處置突發事件就有點力不從心)最後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幹脆就是一槍爆頭,很少出現打上一槍讓歹徒瞬間失能卻不傷性命的情況。這樣看來,2004年10月發生在佛山順德的人質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應該大感慶幸——新聞報道顯示,武警同誌在雙方僵持不下時,最初是考慮上狙擊步槍的(兄弟估計八成還是85狙),後來研究發現,30米的距離用狙擊由於瞄準鏡通光量小,視野小,晚上用,遠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動目標,還不如用普通機械瞄具反應快,最終決定換了81。神槍手一槍下去,子彈剛剛穩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還沒來得及翻滾又擦著頸椎飛出去了。大家都以為他必死無疑的時候,兩天之後被子彈穿喉而過的他竟然奇跡般地在醫院裏坐起來喝水了。
我以為,這個事情應該不是狙擊手手下留情地結果——瞄準後脖子打的,明顯是衝著頸椎去的,目標就是破壞歹徒的中樞神經讓其瞬間失能不能傷害人質。但是81打歪了,歹人撿回一條性命,這裏不是說81性能不行,想當年空降兵某部裏一個馬上要轉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麼回事,實彈射擊時用81把指導員給打了,子彈穿頭而過,受害人連聲音都沒來得及出就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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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金啊贖金(上)
1960年初,北京曾經出過一起冒充總理簽名詐騙銀行20萬的案件,當時是舉國震驚。我看這個案例的時候還不足十歲,當時第一個感覺就是:“20萬,好多啊(53年換的新人民幣,要是53年以前20萬倒不怎麼樣)!”這個感覺一直持續到後來通貨膨脹到無以複加的95年都絲毫沒有改變——需要慚愧地補充一點,小可生就一雙笊籬手,銀錢從指縫間嘩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沒突破過兩萬。一直到今天,20萬對我來說仍然是個天文數字,隻不過不會像小時侯那樣大驚小怪了,因為現代的貪官都是論千萬的,你要是隻搞個幾十萬都不好意思和人站一個審判席上。而在眾多的大案中,最讓我們大開眼界的無疑是1996年張子強綁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澤矩兄,當時開出的價碼居然是:二十億。
在張子強之前的省港旗兵曾以強大的火力嫻熟的戰術,攪得香港人心惶惶。相比之下,張顯得不那麼威風,但他無疑是個成功的綁匪——因為他不但拿到了錢,還一直掙紮到了世紀末。對於一個亡命之徒來說,遺臭萬年是多麼有意義的一件事情啊!
不管是世紀賊王還是省港旗兵,任何一個前途慘淡誤入歧途的匪最初都要麵臨填飽肚子和武裝自己的難題任務,這兩樣事情和世間大部分事情一樣,是需要一筆錢來做基礎的。既然已經走上了絕路,那麼打工攢錢的策略必須首先放棄掉,而綁架人質勒索贖金無疑是個好的選擇——首先,風險比較低,而收入卻要高於一般搶劫。至於溜門撬鎖,飛車搶奪,偽裝乞丐詐騙一類對於一個有追求的匪來說是非常猥瑣的事情,起點太低,會被人看不起,到了牢裏都要被人鄙視。
我見過的最具有人文關懷的一起綁架案是這樣的:某匪選擇一個小孩作為綁架目標,裝成好人請他到遊戲機室或者網吧去玩個幾天,切斷他和父母的聯係,然後電話勒索:“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迅速交款多少多少到某某地……”贖金到手後,那匪再次以好人的麵目出現,把小孩子送出去,還沒忘賣了塊糖,換來一句:“謝謝叔叔”。
相比之下,柳宗元說過的一個戰例就很悲慘,兩個匪綁架一小孩,落單看守還打瞌睡,被小孩找到機會逐一殺掉——堪稱是綁人界的奇恥大辱。
而真正的內行人士都知道,綁人不難拿錢難——前者是你有心算人家無心,後者是對方有心算你無心。盡管打起十二萬分精神,還是有很多綁匪在領取贖金時被警察包了餃子——電視裏頻繁變換交錢地點的土辦法在通訊高度發達,警察普遍配備無線電的今天已經很難奏效了。
兄弟曾經聽說過一種穩妥的方法:綁匪首先指定人質家屬,攜帶裝有贖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顯特征)和手機(充好值)搭乘一趟長途火車(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調車,如果是我國的38次這樣的紅旗列車明顯就完了),一般來說,如果人質家屬報警,警方一般會以為歹徒在列車上提取贖金而排遣偵察員尾隨。
接下來就是警匪片鬥智鬥勇的高潮時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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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金啊贖金(下)
等待贖金的匪徒盡管知道警察也隨人質家屬上了車,卻一點也不用擔心——他根本不用上車,而是事先埋伏在長達千裏的列車沿線任意一個地點,掌握好列車經過具體時間,然後在列車到達前兩分鍾通知人質家屬,注意觀察窗外,一旦有明顯標注(比如你豎一個紅旗),就把錢扔下火車……一般來說,警察不可能千裏布防,而跟車的警察跳車抓捕的可能性大約為零,這時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這個缺德的方案是兄弟當年從一本美國流出來的反政府小手冊裏看來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後竟然聽公安朋友談起國內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該方案一模一樣的手法——看來那本小冊子的讀者除了我這樣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奸犯科之徒,還是流毒頗廣的。不過那冊子的美國作者明顯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實力——公安兄弟告訴我說,當時那個匪得意洋洋,結果沒跑多遠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裏沒有公安設防,卻也沒有公用電話,那個匪兄捏著個手機打了個電話要別人扔錢,後來大概是看見錢興奮得什麼都忘了,手機被警方定位也渾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個正著。
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就是千百年來被各路土匪用鮮血與生命實踐的“血酬定律”,他告訴我們,為了獲得報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絕對行不通的。
同樣是根據“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當綁匪多起來的時候,綁票的生意就不那麼好做了——競爭是沒辦法的事情。這個時候,各路綁匪隻好戰天鬥地,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晚起的餓肚子。
我在著名黑幫小說《江湖》裏見過兩個起的最早的綁匪:潘雲飛和楚建明。他們事先約好下午五點在某某商場門口交錢(和電視裏作秀不同,交接贖金選在鬧市區警方抓捕難度反而大些,開槍也有諸多顧慮),警察一般會於上午在交易周邊地點布防,偽裝成路人,擺攤的。而潘,楚兩名匪徒中的極品則在頭天夜裏潛入旁邊的某個觀察點(比如附近某賓館房間),然後耐心潛伏,仔細觀察何時有大批便衣人員開進。發現了任何異常,輕易地跑掉了。
不過亡命之徒始終是要亡命的——開出的贖金再高也要看你作匪的有沒有福氣消受。《無間道2》裏吳鎮宇先生反複念叨的:“出來跑,早晚要還的”誠不欺餘。更嚴重的是,近年來國際上恐怖主義盛行,匪徒們綁人還開始提政治條件了,教人十分心煩。想當年,美國老爺多齊爾將軍被意大利紅色旅綁架,帶著皮頭套的特種部隊奉命解救。待一切準備停當,一聲令下,特戰隊員從天上地下同時湧入綁匪關押人質的房間,瞬間放倒所有匪徒成功解救人質,那是何等的英勇啊。而不久前北奧賽梯的人質事件俄羅斯部隊打的就很艱難——這可不能怪“阿爾法”和“信號旗”,車臣的恐怖分子足以讓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特種部隊撓頭——想當年冷戰時期,“信號旗”部隊千裏奔襲,暗殺破壞幹得登峰造極,那是包括以色列國家恐怖主義在內任何一個恐怖組織都比不了的威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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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啊人質
小可所在大學校園內有山有水,溝壑縱橫,樹林茂密,幅員遼闊,管理困難。每年總有一二研究生跳樓,湖中浮屍之類惡性事件發生。某年開放周時,大量外來人員跑來看櫻花,一位同學晚歸,居然在宿舍樓下的小樹林被人跳出來打劫。趕巧該同學來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缽大的拳頭就要打,賊人落慌而逃,此事隨後廣為流傳,眾生皆歎服西北同學之悍勇。
關於這個西北同學,還有後續故事。該同學家傳俄語,多年以來一直夢想北上求學,你要是看書多,那就是胡也頻的一個書《到莫斯科去》。為此,我曾經勸他說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義時期起就不如我們了,八一九之後一年不如一年,而且還有光頭黨……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這種窮山惡水兄弟勸你還是不要去了。
結果你也許能想到,這個同學很倔,根本不聽,還放話說要修理光頭黨,當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9月1號看到了北奧塞梯人質事件,看著電視裏白花花的屍體,開始知道害怕了,臨時向我請教如果在學校裏被人劫持成了人質該怎麼辦。
針對他的擔憂,我當即指出,在我國,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嚴重的安全危機。曆數多次人質事件,多是一二瘋漢挾持幼兒園小朋友的喪心病狂之舉,一不專業,二不正規,很容易就被我公安幹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鄭州國棉五廠幼兒園裏溜進一歹徒用zha藥威脅,被一女警化妝成幼兒園阿姨上前一槍就解決了。如果趕上8月份北京幼兒園的那種事情,估計不用幹警來,兄弟你一拳頭就砸死了。
那同學聽我誇獎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隨後補充到,當然了,這是在咱們國家。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麼事我可不能擔保。英國有北愛共和軍,搞爆炸很厲害;東德有新納粹,看見你就打;美國好象沒有什麼反動勢力,但是他們的警察看你不順眼沒準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羅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國人,車臣人興許不和你計較,2002大劇院的案子裏他們還把外國人質都放走了,不過現在比較難說,而且恐怖分子炸錯了人好象也不賠償……
最後,我那同學被我說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羅斯了,“等他們統一再說吧。”我告訴他,這就對了。老老實實在家待著,雖然我們在學校裏走路上學比教累,食堂的夥食也就那個死樣子,雖然每年總要出一二治安小麻煩,但是總的潮流趨勢還是好的,比一個孩子上外麵跑強多了。你看人家有錢的孩子,出去以後買放買車,就是不讀書,那是出去糟蹋錢,你要是真想去,出去做大圈都不要學他們,否則我會瞧不起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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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人質不完全手冊
(上)
俄羅斯北奧塞梯共和國人質事件發生後,有同學問我,萬一自己運氣不好碰上這樣的事情怎麼辦,我當即寬慰他,其實做一個成功的人質並不困難,隻要按照我教你的一條一條來就行了。
第一步,想要成為一個成功的人質,首先必須成為人質。歹徒主動來找你劫持你,恭喜你,你成為人質啦!可是如果歹徒不找你呢?也不是沒有辦法,你要主動往有歹徒的地方跑,創造條件讓歹徒劫持。
需要說明的是這並不是玩笑。我們老百姓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喜歡看熱鬧。2004年長春人質事件中周圍圍觀的人群就對人質的解救起了很大的負麵影響。更為惡劣一種情況是,這種喜歡看熱鬧地心態很容易被歹徒利用製造連環爆炸案。試想:歹徒首先在鬧市區製造一起小規模爆炸,我敢發誓,五分鍾內,事發現場一定裏三層外三層被好奇的人民群眾站滿了。如果此時歹徒引發第二枚炸彈,炸彈將在人群密集處開花,則結果不堪設想。西諺有雲:“好奇之心,使貓送命”。同樣道理,如果某天你路過某商場門口,聽見裏邊槍聲大作,本來沒你的事,好奇的你卻想擠上前看個究竟,就很有可能被奪路而逃的歹徒劫為人質——恭喜你,好奇心促使你邁出了成功人質的第一步。
第二步我們做這樣一個戰術想定:如過你是一個匪徒,手持自動武器,身背搶得贓物,在逃跑的時候同時麵臨兩個目標,一個高大強壯,一個矮小瘦弱,你會劫持哪一個?我想任何一個歹徒都會劫持小巧玲瓏的目標作為人質——插一句,那個大個子下場可能不大好,歹徒如果窮凶極惡的話多半就一梭子掃過去了。很多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包括二戰時的侵華日軍)在控製人群時,都喜歡首先殺掉人群中身強力壯的幾個,一方麵立威,另一方麵給自己減少潛在威脅。
所以,如果你是個瘦弱的小個子,恭喜你,你一定要保持體形。如果你不幸是個彪形大漢,你就先別忙著減肥了,人質這個行業很危險的,你快點回家吧。萬一哪天不幸碰上了,縮在牆角,千萬別引起歹徒的注意便是。
如果做到了上述基本的兩條,你再招搖一點(比如多穿紅衣服引起歹徒注意),再反應遲鈍點(聽見槍聲不要臥倒,要原地站立不知所措方便歹徒來抓),我敢保證,如果有歹徒,一定第一個抓你當人質。
那麼我很榮幸地恭喜你,你將有幸和亡命之徒一起同舟共濟,體驗一段終身難忘的特殊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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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人質不完全手冊
(下)
當你順利地被歹徒劫持成為人質之時,你接下來的任務方向就要發生一定轉移:你要千方百計地成功脫逃。
首先一步,沒有特殊情況,不要強烈反抗,否則歹徒可能會用槍托砸你,運氣不好就腦震蕩了。
接下來你要仔細觀察,觀察歹徒的人數,火力,周圍地形。如果是類似北奧塞梯那樣的人質事件中,一個掌握了一定情報的人質僥幸逃脫後給反恐部隊提供的情報幫助是很大的。
然後你要冷靜,冷靜地等待警察的到來——警察來了你才是歹徒的護身符,你的價值才能體現。這個時候不要試圖和歹徒溝通——我相信這時你也不能問出什麼有水平的問題來,要是火燒眉毛的時候有人突然問你:“你媽貴姓?”,而你手裏湊巧有把槍的話,那麼你會有射擊的衝動嗎?
警察到來之後,你就要開始觀察警察了——當然,匪也在觀察他們。你所要注意的是,警察有沒有針對你特別地發出一些暗示,可能會在一會兒的人質解救中發揮作用(插句嘴,這個是理論上的,一般來說,警察不會給你什麼任務)。當然,你還要多想想等會警察突襲了你該怎麼逃跑——不僅僅是逃出罪犯的魔爪,更要小心警察的火力傷到你。雖說國內警察現在一般使用*小砸炮,挨上一下問題不會太大,但是就怕事有湊巧:多年以前一件人質解救案中,三名持刀歹徒在人家客廳劫持了一個小孩,結果在警方突襲之後,歹徒連同小孩全部死掉了。小孩的致命傷在頭部的一個圓洞——需要聲明一下,歹徒沒有槍,也沒有使用56棱刺一類圓柱狀凶器。
根據我國的慣例,警方一般不向歹徒妥協。所以你的求生重點應該放在對歹徒的勸降之上(某些國家警察經常放歹徒逃走,你完全可以和歹徒同穿一條褲子。甚至可以在槍戰時著他們要一把槍瞄著警察打——別真打就是了,作作樣子)。縱觀國內綁架案件,大規模劫持人質提出重大政治經濟要求的幾乎沒有,多數是一步步逐漸走上絕路的,這樣一種情況下,就要配合警方談判人員對歹徒進行心理輸導。如果實在不行了,隻能最後放手一博:希望你能勇敢地配合警方和歹徒搏鬥。
首先你要期望警方的狙擊手能夠將歹徒一槍斃命而不傷到你(如果不是現場條件不好,其實這一點並不是太困難,隻是歹徒的腦在在你腦袋邊上炸開你需要有個心裏準備),這就需要你盡量和歹徒拉開距離,給警方留出足夠的射擊角度(國造85狙的精度實在讓人不放心,你離得越遠越好)。另一方麵,國內的歹徒普遍戰術動作較差,別別扭扭地拿幾個小時槍一定不會舒服,你瞅準機會也許就能下他的槍。當年有個案子十分了得,話說一名歹徒在麵包車上持刀劫持了一名孕婦,警察怕誤傷人質不敢開槍,危機關頭,孕婦竟然勇氣驚人,空手入白刃把歹徒的刀子生生掰斷(大概是偽劣產品)了,雖然一手鮮血淋漓,但是成功地化解了危機,堪稱是優秀人質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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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死
數年前,俺曾經有過一次旁聽生的經驗,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醫奉命前往某軍事單位進行有關針灸戰場急救的授課。那會兒距離南疆的炮火停息也有好幾年了,戰場急救幾乎成了被人遺忘的角落,聽課的戰士們隻在演習時用過過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見一個半老頭子上台講戰場紮針就很鬱悶,懷疑人家是江湖騙子,老頭為了保住麵子,開場說了三句話,把大家都鎮住了:“全身二百多個穴道,不能要你們都記下來。除了五個地方:眼珠,後腦,心髒,丹田,寶貝蛋不能紮,其餘的你們記住:哪疼紮哪兒。戰場上那麼大一顆子彈隻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況一根小針?”
這個老中醫驚世駭俗的理論此後我一直沒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學理上的證實,更沒有yu望和機會去試驗。不過有一點他說的是沒錯的:戰場上一顆子彈隻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難打死人。根據外軍的統計,戰場上手槍斃敵,平均需要11發子彈。具體的槍彈特性撇開不談,光就子彈數量來說,我國除了80衝鋒手槍和最新的92手槍之外,大家平日裏喜聞樂見的五四,六4,平均下來要在戰場上幹掉一個人至少需要更換一次彈夾(這裏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籲在公安隊伍中配備9毫米的92手槍,警匪槍戰時火力持續性決定生死啊)。也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我軍的野外生存課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衛手槍去捕獵——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荒郊野外,這樣太浪費子彈了。
不過任何事物都不能板杠走極端,電影裏的猛男們一個個挨了槍子還能衝殺的情景在現實中基本不能出現——現代化的步槍發射的子彈可以輕易地卸掉一個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說國造7.62毫米子彈能把人輕易放倒的話,拉回醫院還能撿回一條命的話,那麼西方國家的5.56就顯得陰毒了——人中槍也許還能衝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子彈還不是主要因素,戰爭死亡率關鍵還是要看戰線的推進情況。根據克勞維塞茨的理論,正常情況下作戰雙方僵持階段的死傷人數應該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著屁股打就危險了。想當年我軍南疆懲小霸的時候,除了前幾天比較磕絆,整個戰爭期間的戰線基本是在不斷推進,這樣一來,每次打掃的戰場都是自己的地盤,就能很方便地給我們的戰士有效救治——後來唱歌出名的徐良受傷不可謂不嚴重,能夠被救下來,完全得益於我們的保障及時。當年的情況基本是56衝對AK47,一樣的家夥,半斤對八兩,雙方的傷亡數字差不了多少,而我軍的死亡數字則大大低於越軍(幾乎是十分之一),不是因為我們的戰士身體好能抗子彈,而是要多謝後勤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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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是匪的腎
俗話說,,錢是英雄膽。作為一個匪,而作為一個匪,槍大概是他的一個腎。90年代初期,武漢曾經出過一個震驚全國的悍匪張明高,殺人外帶砍頭,大街上隨便開槍射殺行人,一下子把槍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實從純粹的犯罪角度來看,張的槍隻是為了殺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個成功的匪——一個為了生存資源而奮鬥的“匪”。
隨著時代的進步,活躍在諸多犯罪領域的惡人也在不斷更新觀念,返於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經開始大量佩用的M4和蠍子衝鋒手槍——不過兄弟插一句,境內的匪徒根本用不著這些,首先是子彈不好配,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來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陸的*式7.62毫米手槍彈,不過這些家夥造價昂貴,歹徒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而且犯罪用槍最好是用一把扔一把,否則很容易被警察並案偵察,大大增加落網幾率,如果是那些進口家夥,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來盡管渠道不斷拓寬,但是國內匪徒用的多還是國造五四和地下仿槍。
長久以來,我國的民間造槍資源曆經多次整合,終於形成了以西部青海化隆、廣西合浦、貴州鬆桃為代表的幾大
“地下兵工廠”,其產品價格便宜量又足,打上幾發就扔掉,不用心疼,適合武裝黑社會分子。最離譜的是這些家夥的品牌意識也在不斷增強,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獲的大量仿54上,居然還被製造者們打上了“化隆製造”的LOGO,看來是準備推行品牌戰略了。(就在青海槍連續幾次被查處,兄弟們以為他們絕跡江湖的時候,2004年10月化隆又查了一批家夥,這會是仿*了)
不過仿品終究不是長久之路,兄弟我見過的最講究品牌的一位槍匪乃是2003年被武漢警方抓獲的黃昌兵。該匪多省流竄的傳奇經曆尚不足為怪,與眾不同的是,其他匪徒南下北上搞的多是國造五四及其南亞衍生品,而黃某南下廣西憑祥搞來的居然是美軍越戰時期裝備的柯爾特M1911A1。以往我們談起五四威力大,總是說起該槍穿透力強(本地曾經出過一個案子,警察開槍製止犯罪,打中歹徒大腿,頓時雙腿洞穿,一槍四眼),而1911發射的.45ACP(換算一下是11.43毫米,54是7.62毫米)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通俗說,該槍停止作用極強,也許不會給你打孔,但是挨上一槍,肯定會被巨大的衝量放翻。事實證明,黃匪在使用該槍時,也的確給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難——首次抓捕他時,黃匪隔著門打了幾槍,將兩名民警放倒,從容逃脫。
不過,光是槍還不夠——十多年前就有人買了支勃郎寧1935去搶銀行。黃匪讓人感到非常專業的原因還有他自己弄的一把刀。長期以來,國造匪徒用的多是五塊錢一把的爛刀,而黃匪使用的居然時KA-BAR公司的經典軍刀1217——和1911一樣,這也是美軍從二戰一直用到越戰的經典軍品——我真懷疑該人是個美軍的超級FANS,不過殺人越貨就大大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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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腎——吸收是關鍵
我前麵說,槍是匪的腎,一個匪,一旦有了家夥,膽子必然就開始膨脹,開始武裝搶劫,幫人討債,教訓情敵,甚至黑吃黑。但是往往都忽視了“補腎”的關鍵是“吸收”,一個人不論警匪,如果不能熟練使用手裏的武器,那麼再好的家夥也白搭。在這一點上,張君做到很好——根據後來披露的資料,張犯曾經多次組織團夥內人員外出打靶訓練感覺。
但是在實戰中,我們經常很遺憾地看見警匪雙方都出現過很多國產電視劇裏經常渲染一種錯誤畫麵:某人持槍,筆直地伸出胳膊用槍頂著敵人地腦袋。當然我不否認這樣比較酷,不過人槍距離過長帶來的後果就是不確定因素增加——如果有警方狙擊手人家會打你的持槍手,如果人質膽子夠大,在舉手投降時刷點花招,完全可以奪下你的槍。最嚴重的是國造五四的槍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著手腕多加練習,功夫沒練成手腕感覺會很不自在。
針對這一點,可以傳授給各位一個戰術動作:持槍手曲臂,將手槍置於自己肋側,瞄準人質的脊柱或者是腎髒——腎髒在脊柱兩側,一高一低,挨上一槍生不如死。要是你看過《沙家浜》,那裏的郭建光就是這麼拿槍的。這裏需要強調的是,各位不要迷信打腦袋,國造*小砸炮曾經出現過抵住腦門甚至太陽穴射擊而打不死人的惡劣戰例。
在警匪雙方短兵相接的CQB(Close
Quaters
Battles,近距離街巷作戰),千篇一律的情況是,槍匪總被特警重重包圍在房間裏,接下來就是喊話,然後強攻,還往往伴有瓦斯罐,歹徒在一片迷茫中胡亂射擊,最終被收拾。這裏可以披露一個最基本的戰術動作:破門之前,警察一方往往喜歡在門外地上平躺一個人,門一旦攻破,他就麵朝門裏射擊,歹徒倉惶應戰,往往是平射,因此不能擊中他。而在真正的在戰術演練時,扮演匪徒的藍軍往往要事先偵查好那條路線比較容易逃跑。在警察(紅軍)準備破門時,拿捏好時間,毫不猶豫地掏出國造五四(或者仿五四)隔著門板對這門外一米左右地麵猛射一陣——這時候五四穿透力強的優點將大大顯現出來——效果也許比黃昌兵的1911還要好。切記要多開幾槍,因為這個時候地下的警察往往穿著厚厚的防彈衣,國造小砸炮是打不死他的,隻能依靠巨大的衝擊力撞的他一時動彈不得。你要是看過張國榮演的《槍王》就知道,這個叫:Double
T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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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路
“末路”乃是白寶山案件相關影視作品的名字,但是總以為最後白犯在家中落網的情節不夠扣人心弦——不過事實是事實,影視是影視,這點要分清。從純粹的影視角度講,大家一眼喜歡看的是警方強攻,打的熱鬧好看,但是兄弟我心理陰暗,我最喜歡看的是警方的狙擊手把罪犯可惡的腦袋套在槍瞄的十字架裏——one
shot one
kill。(這裏需要插嘴,真正的狙擊準鏡並不是電影裏那麼一個十字叉那麼簡單,還有測距,風向等等亂七八糟的東西,導演估計大家不感興趣,給省略掉了)
匪徒在在劫持人質的時候,時間拖得越長,遭到狙擊手關注的可能性越大。其實從戰術角度來看,雙方都應該做的一件事是事先一定偵察好地形,狙擊手要找出適合自己隱藏的找位置(狙擊點),可能遭到冷槍的匪徒則要千方百計找到對方狙擊手可能出現的位置和射擊盲點,最大可能用人質掩護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國產電視劇喜歡渲染狙擊手打眉心,其實正確的目標應該是頸椎,通過破壞神經係統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他射中你那短短的一瞬間,你連扣動扳機射殺人質的時間都沒有。針對狙擊手的暗算,很多匪徒開始使用鬆發式炸彈,一撒手就爆炸(邊上往往堆放大量zha藥,或者幹脆藏在加油站),狙擊手便不能輕舉妄動——這裏需要插一句,很多手雷從理論上講,拉下保險銷就可以充當鬆發式炸彈,但是因為結構的原因和當事人的緊張心情,這種東西最好不要嚐試——切記切記,幸勿自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