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犯罪嫌犯有權保持沉默(3 / 3)

可是,司法製度應當是講求理性和權威的。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公正,防止警方濫用權力,美國司法製度注重從嚴治政、從嚴治警,以正壓邪、以直報怨,無罪推定、保障人權。司法程序首先從嚴規範警方和檢方的行為,偵破案件、搜集罪證、扣押嫌犯,必須嚴格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如果警方在法律程序上出現漏洞,一旦在法*被律師鑽了空子,那就隻能眼瞅著嫌犯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輕鬆走脫,讓在旁邊紮堆兒看熱鬧的主兒都感覺倍兒痛苦。

依美國法律,案犯即使最終定罪入獄,其飲食、睡眠、通信、娛樂等權利仍然受到保障,好吃好喝地養在監獄裏。有人算過三筆賬,第一,美國的貧困線是以四口之家年收入低於一萬六千六百美元劃定的,占美國總人口百分之十二左右的美國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第二,如果不算福利補貼和醫療保險,西點軍校畢業的美軍少尉軍官年薪三萬五千美元。第三,如果算上保安警衛、醫療保險以及健身房之類的福利待遇,美國監獄裏的每位犯人每年要讓美國的納稅人破費三萬美元。

這裏自然就有了一個問題,美國法律標榜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權,但在司法實踐中卻捎帶著保護了壞人的自由和人權,反過來損害了好人的自由和人權,至少是損害了好人的生存權。這可咋辦呢?這個問題,三言兩語恐怕很難說清。

首先,如果聽任官府和警方執法犯法,無視正當的法律程序和製度,那麼好人的自由和人權最終將會受到更大的損害。律師鑽法律空子的現象並不可怕,因為它的前提是承認法律,是在司法程序規定的框架中挑戰法律。而真正可怕的是有法不依、執法犯法、以權代法和無法無天。法律法規中的漏洞可以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予以修補,而有法不依、執法犯法的口子一開,想堵都很難堵上,最終將會衝垮民主法治的大壩。

其次,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實際上,如果不保護罪犯和壞人的人權,那麼好人的人權也很難得到保護。因為好人與壞人之間的界線並不總是那麼清楚,好人也會因觸犯法律或遭受誣陷而淪為罪犯和壞人。*動亂時,國家元首、政府部長、元帥將軍、學界泰鬥一夜間都成了喪失一切權利的黑幫和壞人,都隻能像狗屎一樣任人踐踏。所以,為了使國家元首、政府部長和廣大善良百姓免遭無端迫害,法律應當保護所有人的自由和人權。

再次,用米蘭達規則之類的法規對執法者的權力予以限製和監督,的確捎帶著保護了一些壞人的權利,使一些真正的罪犯借機逃脫法網。然而,如果從更寬廣的視野看,法律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限製執法者的權力,讓草民百姓不懼官府和警方的打擊報複,防止政府執法犯法、貪贓枉法、權錢交易、警匪勾結、司法腐敗,任意欺壓貧苦百姓,是對好人自由和人權的最好保護。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奧立佛?溫戴爾?霍爾姆斯(OliverWendellHolmes,Jr.)有句名言:“罪犯逃脫法網與政府的非法行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

最後,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無缺、盡善盡美的法律和製度。就像市場經濟不是藥到病除、包治百病而又絕無副作用的靈丹妙藥一樣,民主法治和保障人權也不是人類社會通向人間天堂的康莊大道,它隻是防止人類社會跌入專製腐敗這種人間地獄的防護大壩而已。民主法治不可能保證事事最佳,它隻能防止出現最差最劣。借用丘吉爾的話說,民主法治隻不過是人類社會的那些糟糕政體中不太糟糕的一個而已,人們不過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罷了。

玩民主法治、保障人權這一套,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美國人口隻占世界人口百分之五,但世界上百分之七十五的執業律師都在美國,那銀子花得就跟淌海水一樣。加州政府跟O.J.辛普森的“夢幻律師隊”過招,一年多下來花了納稅人八百多萬美元,最後還是沒把辛普森咋地。在美國的司法製度下,偏向嫌犯和辯護律師一方的規矩多如牛毛,重罪輕判成了家常便飯。冤假錯案雖然極少,但漏網之魚的確很多,執法機關也特不容易。就說米蘭達規則吧,當年正式出台後,給警方偵破案件造成了極大困難,全美各地警察局怨聲載道,但卻不敢不照辦。有些警官腦瓜兒不太夠用,手忙腳亂地擒獲嫌犯後,死活也想不全米蘭達規則了,旁邊也沒個提詞的人,隻好仰天長歎,痛罵最高法院大法官全是坐著說話不嫌腰疼的主兒。據統計,米蘭達規則出台前,美國刑事罪案的破案率一般在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左右,米蘭達規則出台後幾十年來,破案率已跌落到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左右。

人們普遍認為,米蘭達規則實際上是給警方戴上了手銬,保護了罪犯的人權,美國社會將會出現難以遏製的犯罪浪潮。美國國會曾多次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警方、法律界權威人士和民眾的呼聲,研究對付米蘭達規則的高招。依照三權分立、相互製衡的法律,美國國會和各州一起,可以用憲法修正案推翻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美國聯邦參議員山姆?艾爾溫(SamErvin)曾提出議案,建議增加一條新的憲法修正案,推翻美國最高法院對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一案作出的裁決。這個議案因沒得到參眾兩院三分之二多數支持而夭折。依美國法律,即使參眾兩院通過了,仍需四分之三以上州議會的批準才能生效。

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誰也沒想到,自九十年代初期後,美國的刑事犯罪率連續六年出現了大幅度下降,其中紐約市的惡性刑事犯罪率奇跡般地下降了百分之五十四。盡管犯罪嫌犯打不得也問不得,監獄裏的夥食和待遇蒸蒸日上,但樂意呆在大獄裏享受自由和人權的主兒越來越少。人們普遍將這些歸功於經濟的強勁增長、通貨膨脹率和失業率的下降、社會福利保障製度的完善、警力的增強、監獄的增多、對慣犯處罰的加重等,與米蘭達規則根本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

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你完全有權說根本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你當然有權說興許有那麼點兒關係;你絕對有權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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