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兒孫自有兒孫福(3 / 3)

“也罷,大人,若我們和上海縣官府簽約,隻要合法經營按章納稅是不是可保今後無憂?”黃申向羅淑英問道。

“這是自然,上海有法令。不違法犯罪者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隻保上海治下。其他地方與上海流氓官府無關。諸位和上海縣流氓官府簽約,你們的家產,工坊、田地都是上海縣治理之下了,上海縣流氓官府自然要保護好的。但是若有人違法犯罪也是要被依法嚴懲的。還是陳先生說的好呀,兒孫自有兒孫福。這是小弟經常說的,不能給子孫們留下太多財富供他們揮霍。否則我們的子孫後代有了這些個財富就會為富不仁,貪婪成性。無法無天肆意妄為。這等子孫必然是毫無作為的子孫,如此下去我等子孫就會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身為父母長輩誰會願意自己子孫一代人不如一代人呢?當然不願意,誰都希望自家子孫一代人強似一代人。因此早在兩千年前老子李耳就曾言兒孫自有兒孫福,就是警告世人不要過分製約子孫,不要過分寵溺子孫。物極則必反呀。唯有依法行事不違法不犯罪就是好的。因此老子李耳又說了非己所欲勿施於人。不要把自己認為對的實際上卻是錯的強加到子孫後代身上,更不能強加到他人身上。人性百種,各有不同。你有你的想法,他有他的看法。同一件事都會有不同的看法。想要拿一個人的想法強加到天下人身上是不可能的。正是如此,剛才徐老太爺才會如此對你們說話。就是告訴你們上海縣不會強逼他人非要進入上海縣流氓官府治理之下。諸位願意留下當然歡迎,不願意留下和上海縣流氓官府簽約也絕怒會強逼你們非要留下來。”

“好,我等和上海縣流氓官府簽約。”黃申立即回道。這個決定對他來說已經很重要了。有了黃深度答複,其他的浙商紛紛表示願意和上海縣流氓官府簽約。

“諸位,還有一事要告訴你們。就是你們產業裏和家裏做事的人都要征求他們的決定。他們願意接受上海縣流氓官府法令製約則可以留下來,若是不願意不可強求他們留下。非己所欲勿施於人嘛。我們上海縣是薑太公釣魚願者上鉤。不願上鉤者絕不逼著他們上鉤。就像前兩個月那樣,上海縣有很多人不願意留下來我們也不會攔阻他們離開的,而是任由他們去留。”楊軍看到浙商們都願意和上海縣流氓官府簽約了,自然要把這一政策向他們說明一下。並且告訴他們就是上海縣流氓官府都不能強行留下不願意留下的人。

“這是為何?自古以來有誰不願意自己手下人多勢眾的?可是你們上海縣官府反而、、、、、、”陳雲不解的問道。

“陳先生不明。現在上海縣還是很貧困的。如果強行留下他人過得不好的話,他們就會對我們流氓官府有怨恨,說我們不該把他們留下來過這種苦日子。這是擺明了我們強逼他們為我們的榮華富貴賣命。因此不願意留下的我們都不會強行留下他們的,以免日後他們說我們不地道。這可是失人心的所作所為呀。”羅淑英對陳雲解釋道:“而如果以後上海縣百姓過得好的話他們知道了就會後悔萬分,但是後悔也是怪他們自己沒有眼力看不明,絕不敢怪到我們流氓官府頭上的,陳先生說是不是這個理?”羅淑英微微笑著對陳雲說道。

“啊、、、、、、”還真是呀,上海就這底子,想要一下子過的多好肯定不可能的,因此如果強行留下一些人來他們肯定會有怨言。這可就不是好事了。因此上海縣這個決定還是很對的。現在有人離開,以後這裏的人日子好過他們也會眼熱,自然就會回來了。就是別的地方的人看到上海縣治下日子好過也會紛紛前來的。用不著現在威逼一些人留下來。隨後他們了解了一下上海縣政策和律法。他們終於知道為什麼上海縣敢於不留下那些不願意留下的人。感情人家這裏的做工的人都是有律法保障的。你雇請他人做工可得按照勞工法給人家發工錢。少了的話可是不行的。而上海縣勞工法是根據人們的生活所費略微高些的做出法令工錢。也就是說做工的可以不用擔心拿不到他們生活需要的費用,隻要好好的做事就可以了。而人們的生活所需都是根據市場上的各種物價和人們所需要的物件如食物、衣物生活必需品等加在一起進行官方評價作出的工錢具體數字。這個工錢還是要根據物價升降來做出調整,並不是現在工錢多少以後物價漲高了工錢還是多少。是要根據物價漲升幅度來升高工錢的數目的。這樣一來上海縣的做工的人就不用擔心過不下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