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聞有我的老同學玄同其人者,往往背地裏褒貶我,褒固無妨,而又有貶,則豈不可氣呢?今天尋出漏洞,雖然與我無幹,但也就來回敬一箭罷:報仇雪恨,《春秋》之義也。
他在《語絲》第二期上說,有某人挖苦葉名琛的對聯“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大概可以作為中國人“持中”的真相之說明。我以為這是不對的。
夫近乎“持中”的態度大概有二:一者“非彼即此”,二者“可彼可此”也。前者是無主意,不盲從,不附勢,或者別有獨特的見解;但境遇是很危險的,所以葉名琛終至於敗亡,雖然他不過是無主意。後者則是“騎牆”,或是極巧妙的“隨風倒”了,然而在中國最得法,所以中國人的“持中”大概是這個。倘改篡了舊對聯來說明,就該是:
“似戰,似和,似守;
似死,似降,似走。”
於是玄同即應據精神文明法律第九萬三千八百九十四條,治以“誤解真相,惑世誣民”之罪了。但因為文中用有“大概”二字,可以酌給末減:這兩個字是我也很喜歡用的。
(《語絲》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