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資助(項目名稱:反壟斷法中的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問題研究;項目批準號:10YJC820102)目錄導論……………………………………………………………1第一章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製度的起源、發展與現狀…11第一節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製度的起源…………………11第二節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製度的發展…………………13第三節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製度的現狀…………………30第二章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有效性的爭議與評估反思……38第一節肯定論………………………………………………38第二節沉默論………………………………………………42第三節否定論………………………………………………44第四節本書的觀點…………………………………………48第三章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原則分歧與體係建構………59第一節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原則分歧……………………59第二節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原則體係建構………………86第三節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重要原則分析………………90第四章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選擇論戰與理性分析…102第一節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選擇論戰………………1031
第二節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選擇實踐差異…………112第三節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選擇問題的實質方麵…143第四節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選擇的考量因素………153第五章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執行問題與理論探究…163第一節主體問題……………………………………………163第二節期限問題……………………………………………190第三節措施問題……………………………………………207第六章經營者集中許可所附條件救濟的難題與衡平思考……232第一節條件執行爭議仲裁問題……………………………232第二節情事變更及條件調整問題…………………………243第三節程序濫用與救濟問題………………………………254第七章我國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立法、實踐與製度完善…………………………………………………271第一節我國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的立法與實踐………271第二節我國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製度存在的問題……285第三節我國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製度的完善…………299結語…………………………………………………………305參考文獻………………………………………………………309後記…………………………………………………………3262
導論一、問題的提出在反壟斷法實施中,對於經營者集中申報,審查機關對介於可禁與可不禁的情況,可在作出許可決定的同時附加一定的條件,以消除集中的不利影響。這種處理方式,在國外被稱為,
merger合並救濟(remedies)在我國為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因為其本質上屬於行政許可。對此,我國《反壟斷法》第29條規定:“對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附加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的限製性條件。為此,商務部2009年發布的《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第11、12、13、15條對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的程序作了原則性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所附條件由經營者提出;二是所附條件分為結構性條件、行為性條件和綜合性條件;三是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提出的限製性條件應當能夠消除或減少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的排除、限製競爭效果,並具有現實的可操作性;四是在審查過程中,商務部和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均可以提出對限製性條件進行修改的意見和建議;五是經營者履行所附條件應向商1
務部報告,違反條件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此外,由於剝離類條件的複雜性,商務部還於2010年發布了《關於實施經營者,集中資產或業務剝離的暫行規定》對剝離條件的實施程序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2014年,商務部發布了《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製性條件的規定(試行),對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規則進行了完善,並同時廢止了《關於實施經營者集中資產或業務。—剝離的暫行規定》實踐中,我國經營者集中審查機關——商務部不斷運用附加條件方式處理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截至目前,我國商務部已公告了24個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案件,另有一個附加條件解除案。〔〕然而,值得反思的是,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救濟是否有效?其在適用時究竟應遵循哪些原則?所附條件應如何選擇?
應如何設計附加條件的具體執行方法?在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程序中應如何保障集中當事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這些,我國的相關規定盡管對部分問題有所回應,但缺漏不當也比較明顯。故此,反壟斷法中的經營者集中附條件許可的諸多關鍵問題亟須理清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