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周四,也是我在家裏待過得最漫長的一個上午。別看我一直坐在椅子上動也不動,其實腦海裏正進行著一波又一波的思想戰爭。當一大波負麵情緒如潮水般湧了過來,我必須用更大體量的正麵情緒去應對。好不容易壓製下去,可沒多久就會有更大的負能量湧出來。當這樣的拉鋸戰持續了一陣子後,我覺得如果不尋找一些解決方法,任由下去的話,很快就會耗盡我的精力。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旦內耗太多的話,腦部的思維和應變能力就會大幅度的下降。這樣一來,我就沒辦法執行這次任務了。
我得找個方法,減輕此刻的焦慮。
按照以往慣例,我會先從讀書開始,可翻來翻去,結果書沒找到合適的,反而把整個書架弄得淩亂不堪的,看著淩亂的書籍,心情似乎又糟糕了許多;跟著我又來到酒架,可挑來挑去的最終還是放棄了,畢竟現在不是喝酒的時候;再接著我又在每個房間裏兜了一圈,把窗門打開又關上,本來很幹淨的家具又重新抹了一遍;最後無奈來到了陽台,再次坐在懶人椅上呆呆地看著擺在陽台上那些五顏六色的生命。
原先,我並不喜歡養花的。隻是有一次偶爾經過花市,不知怎麼的突然心血來潮就隨手買了一盆。說來慚愧,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買的那盆花到底什麼名字?之所以買它是因為賣花的人跟我說這種花屬於懶人級別的,並不需要太多的打理。可是,就算是這種級別的花,在我的玩忽職守下也很快就陣亡了。當時我也並不太在意,而那個空花盆也就一直就留在了陽台。
直到有一天我心情低落來到陽台上看夕陽的時候,才發現花盆裏不知幾時長出了一棵野草?它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嚴格來說它是從斑斕奪目的萬道霞光中奪取了我的目光。我不由自主地走了過去,看到它那嬌弱的身軀奇跡般地從幹燥的幾乎沒有一點水分的土裏冒了出來,在微風中顫動著。此刻,我仿佛看到了這樣一個場景:“一個瘦弱幹癟的非洲小男孩在幹涸的沙漠上艱難行走著。”
不可否認,眼前這一幕的確震撼了我。什麼是弱小?什麼是強大?這樣弱小的生命,我隻需要動動手指就可以將其毀滅,但它卻能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下來,而我這個高高在上的人類剛才還一度為小小的挫者而感到生無可戀。
至此之後,我好像有所感悟,陸陸續續從外麵帶回來一些花草,沒多久就擺滿了整個陽台。這些花草有些是在花市買的,有些則是在田野裏或者路邊挖的。
為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我會特地挑選那些看起來平淡無奇野花野草之類的來種。當有人談及這個問題的時候,我也早已為此想好了答案——我所欣賞的不僅是漂亮,而是美。我還料到他們又會問這美跟漂亮又有什麼區別?漂亮一般隻是形容外表,而美卻有內外之分,這些花草雖然外表平凡,但卻有驚人的毅力。隨後,我再把空花盆的故事渲染一番,這不就彰顯到自己的與眾不同的眼界了嘛!
到如今,我不得不使用一種很特別的方法來維持自己的精力。這是我在一本沒有封麵的書籍上學到的。請原諒!我不能夠告訴你們,我是如何獲得這本書的!我甚至不敢輕易去嚐試這些方法。因為我怕上癮,而書上也沒有說明經常使用這些會有什麼副作用。不過,除了書上的一些類似咒語的東西外,我可以嚐試用文字來描寫這種感覺。
首先我把注意力集中起來,用自己的呼吸聲來作為錨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隨著呼吸聲的逐漸平穩,身上的肌肉也開始一塊一塊的逐步放鬆。這可有一定難度,有時候需要很長時間,有時候一瞬間就完成了。緊跟著我會進入了一個真空的世界,裏麵靜悄悄的,沒有一絲光線,也沒有任何動靜。不過,這種絕對的“靜”的情況不會維持很久。緊接著,我的感覺神經開始變得敏感起來,像有根細小的觸角從身體探了出來,好奇地觸碰著每一件事物;慢慢的一些你平時感覺不到的事物開始出現了,如葉子的味道和螞蟻在花枝上爬行時窸窸窣窣的聲音;光線也逐漸明亮了起來,很亮但並不刺眼。此時整個“人”似乎一下子掙脫了笨重的軀殼越過了柵欄,漂浮在半空之中,隨著輕風逍遙地遊蕩在一個沒有空間控製的空間裏。這種感覺我隻敢維持半個小時左右,雖然不長,但的確能夠有效地調整心態。
沈追月的來電,把我的靈魂拉了回來。沒錯,該出發了。
②
我按照沈追月的吩咐,來到了地鐵站。計劃是這樣安排的,我在A站上車,而陳夢瑤會從B站上車,然後兩人相遇。
“為什麼不等陳夢瑤先上了車,然後我再從C站上呢?”我提出這樣的疑問。我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這樣做不僅可以確保我們會在同一節車廂碰上,同時主動權也在自己手裏。
但沈追月立馬否定了這個想法,他覺得要確保在兩人在同一節車廂並不難,隻需要找個人跟著她;然後,再從她所站的位置推算會在那節車廂上車就完全可以實現。同時,所謂的主動權並不需要時時刻刻掌握在自己手上。有時,適當讓出一部分主動權,反而更加有利。
“記住!一件事隻要超過三個步驟就會變得複雜起來。所以,我們就必須想好每一個步驟,這包括對方會怎麼想。此次的“計劃”有兩個重點:①是確保你們能碰上。②就是\\u0027隨機性\\u0027。”
“隨機性?”我疑惑道。
“所謂的隨機性就是讓事件看起來更自然一點,沒有人在刻意安排。”沈追月解釋道,“如果我們選擇在c站上車的話,雖然掌握了主動權,但卻會因而損失\\u0027隨機性\\u0027。為什麼?因為你隻要一上車她立馬就可以注意到。由於之前已經暗示過了,所以這時她的內心立馬就會產生一種感覺——太準了!”
“這不正是我們想要營造的效果嗎?”
“不,不,不!”沈追月連連擺手道,“所謂物極必反,如果一件事過於完美,那麼接下來就會往不好的方向發展。所以,‘太準了’就會引起懷疑。”
“嗯!過於完美就會顯得刻意。”我低頭沉思了一會兒又問道,“可是我們如何去剔除這種刻意性呢?”
“無法剔除,但可以削弱。”沈追月繼續解釋道,“我們可以這樣設想一下——如果刻意性和隨機性在邏輯上是相互矛盾的,那麼按照此消彼長的原理——隻要增加隨機性,那麼其刻意性自然就會被削弱。”
“所以,隻要在她之前上車,就增加了隨機性。”
“是這個道理!”
“這……差別不是很大吧!”我聳了聳肩說道,“至少我看不出之間差別在哪?”
“差之毫厘謬以千裏,高手過招重點在於細節,所以我們一定要比對方繞多一圈。”
“何解?”
“有沒有聽過猜拳博弈論?”
“這又是什麼高深莫測的東西?”
“其原理很簡單,我們先假設A和B兩個人在玩猜拳遊戲。A事先對B說自己會出錘,如果B不夠聰明的話,那麼他就會相信A的話出\\u0027布\\u0027。但如果B稍微聰明一點的話,他就會猜到此刻的A可能會出‘剪刀’等著他上當,於是他就會出\\u0027錘\\u0027\\u0027。如果B再聰明一點的話,他就應該猜到A肯定也會猜到他會出錘子,而這時B出\\u0027剪刀’等著A的‘布\\u0027;也就是說當我們遇到跟自己一樣聰明的人,就得多繞一圈。當然這個邏輯推演有個前提,你得肯定對方跟你一樣也是個聰明人才能成立。”
沒多久,我如期地上了地鐵,也很順利地找到了沈追月所指的那個位置。我拿出一本沈追月幫我挑的書,裝模裝樣地看了起來。其實不光是書,就連我身上這套衣服也是沈追月親自選的。他說我以前穿的衣服都太正式了,給人一種刻板,難以接近的印象,所以今天必須一改風格。我從他帶來的一堆衣服中,挑了一件海藍色的Polo shirt和一條淺黃色的九分褲,再配上我一直都不舍得穿的,絕版的白色高幫帆布鞋。我們在眼鏡上出現了分歧,沈追月要求戴看起來比較斯文的金邊眼鏡,而我決意要戴自己最喜歡的那種粗獷的蛤蟆墨鏡。當我穿起所有的裝備時,沈追月淡淡地丟了一句,“把金絲眼鏡扔了吧!”便離開了。
沈追月說的沒錯,陳夢瑤一上車我就瞥見了。她今天的衣著很簡單,淺藍色的牛仔褲搭配著件紅白相間的格仔衫,巧的是她腳上穿的跟我同款白色的帆布鞋。我保持著看書的姿勢,盡量用餘光去打量她。她上車後向左右兩邊各看了一眼,接著把掛在右肩上的手袋換到了左肩,隨後找到一個視線良好的位置站在了一邊,而這個位置正是沈追月所預測的。
當時,沈追月拿了一張地鐵車廂的手繪圖,從其潦草的程度來看,應該是他本人的手筆。不過,這並不影響我們之間的溝通。他先是指出我的位置,然後又指出陳夢瑤可能會站的位置。(由於位置很難用文字來描述,所以我隻好簡略了,但隻要看到圖片就立馬清楚雙方的位置。)這當然不是瞎猜的,是根據她當時的心態而推測的。
“①假如她相信龍老先生的話,她一定一上車就忍不住去找那位意中人,這樣她就必須找一個視線很好的位置。②我們在找人的時候,同時也會希望別人能看到自己,所以就必須站在一個顯眼的位置。而這個位置就是最佳的選擇。”沈追月得意地說道。
“不是每一個人都懂得站位。”我提醒道。
“沒錯,這又是一個前提。”沈追月哈哈一笑,答道,“對於陳夢瑤這種專業訓練出來吸引別人目光的人來說,站位是入門時的基本功。”
“大前提+小前提\\u003d結論,這就是典型的演繹推理法,而且這種推理法有個特性,如果前提是真且有效的話,那麼結論就一定是真。”我喃喃自語。
“不過我還有個問題?”
“請說!”
“嗯……”我沉吟了一下,因為我需要時間組織語言,“我是這樣想的,假如剛才的推論是真,那麼以她的智慧,也一定會知道我的位置也是經過精心挑選的。這樣一來不又增加了刻意性嗎?”
“所以,我叫你帶本書的原因並不純粹為了裝逼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化解這個問題,因為這個位置是最適合看書的。”
我看了一下,覺得沈追月說得沒錯。其一,這個位置是靠窗的,書看累了,自然就可以靠窗休息一下。其二,這個位置是最不被打擾的一個位置,所以適合做一些怕被打擾的事情。
“哦,明白!”我點頭表示同意。
“記住,在她沒有主動搭訕你的時候,眼睛千萬不要離開書。”沈追月嚴肅地說,“現在我最擔心的就是,在她發現你之前,你會忍不住去看她。”
“放心,就算她沒穿衣服上車,我的眼睛也不會離開這本書的。”我拿起書,在自己頭上敲了一下。
我用眼角的餘光一直在打量著陳夢瑤,她上車後,頭一直在動,雖然動作不是很大,但很明顯她在找人。大約兩分鍾後,她注意到我了。這又再一次印證了沈追月的猜測。
“如果她所站的位置是準確的話,那麼再根據這個時間點,車廂裏的正常人流量來推算,她將會在三分鍾內發現你。”沈追月說。
“三分鍾?我覺得需要久一點才能製造出所謂的隨機感。”
“隻要讓她知道你是先上車的,隨機感就發生了。”沈追月笑著說。“三分鍾跟三十分鍾區別不大。”
“你說差別不大就不大唄!”我喃喃細語,“剛才又說差之毫厘謬以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