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武丁感夢賚良弼 王母開筵款眾真(1 / 3)

太甲不明君道,顛覆湯之典型,伊尹因諒陰之製,放置於桐宮。

時仲虺已卒,葬於偪陽,封其子於沛。尹當國以朝諸侯。

湯女昌容,見兄弟繼歿,勘破世緣,不適凡人,欲修長生之道。

木正仇生在商三十餘年,常服鬆脂,貌更少壯,群臣但謂其多壽,鹹師事之。

仇生厭棄塵囂,辭往屍鄉北山極頂,自作石室以居。

昌容徑至屍鄉從之,相引上山同居,其後上下捷如鳥。

太甲居桐三祀,自怨自艾,處仁遷義,伊尹知其悔過,克終允德,以冕服法駕,奉迎歸亳複位。

王太甲增修厥德,稱伊尹為師保。

尹作書三篇,以褒勉嗣王。

於是不侮鰥寡,保惠庶民。

庚寅十祀,尹致仕去位。

恐王德不純一,任用匪人,複作一篇以訓。

薦咎單賢能,王任之,一循尹政。

壬辰秋,太甲陟,號曰太宗。

子沃丁立,己酉十七祀。

阿衡薨,一百零一歲。大霧三日,沃丁曰:“上天為之愁慘也。”

以天子禮葬於亳城西北八裏。祀以太牢,為服三祀,又葬其衣冠於商丘,任用其子陟為世祿,咎單作一篇以告。

王沃丁在位十九祀而崩,子幼,弟小庚立。生三子,曰小甲、雍己、太戊。

太庚壬子即位,五祀而崩。丁巳,子小甲立。

壬戌六祀,相君單卒,以禮葬之。用汝方之子英為相,天下大治。

癸酉十七祀,小甲崩,弟雍己立。時小甲之子南乙亦長,不得立。

伊陟歎曰:“若立兄弟,則昭穆紊矣!後世循習,將啟亂源。”

雍己怠於政事,不親相輔。朝貢或有不至,王不能懲。立十二祀,崩,丙戌複立其弟太戊。時相英已卒,太戊舉伊陟為相。

丁亥,亳都有祥桑、榖二本,共生於朝,一宿而拱,七日又大一拱。

太戊懼,陟曰:“妖不勝德,君其慎修厥德以禳之。”太戊大修先王之政,申養老之禮,早朝晏罷,吊死問喪。三日而祥桑枯死,榖亦旋槁。

太戊複置二相,以陟居右相,臣扈居左相。陟言震澤巫鹹甚賢,王遂以為佐。

陟等共翼王室,商道複興。不三歲,遠方重譯而至者七十六國。

太戊讚陟於廟,言弗敢臣。癸巳八祀,陟年八十而卒,葬於尹旁。

用扈為右相。扈言大廉之玄孫曰孟戲、仲衍,衍鳥身而人言,善步而正。太戊卜之使禦,吉,以女妻之。自後世佐殷有勳,故嬴姓多顯,列為諸侯。

太戊在位,七十五祀而崩,號曰中宗,葬於相。子仲丁立。亳都有河決之患,丙午六祀,乃遷於囂。

戊申,蘭夷連結諸夷為冠,王命巫鹹征之。越祀乃克。

王崩,在位九祀。庚戌,立弟外壬。時扈卒,用鹹為相。

己未,外壬崩,在位十祀。立其季弟河亶甲。鹹亦卒,還葬江南。

囂都複河決,庚申元祀,築都於相,遷之。民苦常役,商道複衰。

常山道上,有自稱湯王女,諫王勿屢遷搖本。王不聽,乃辭去。

有識是昌容,已延二百餘祀。惟食蓬蘽根,顏色如二十許人。嚐致紫草,貨於染家,得物以遺孤寡。行日中無影,人問之,曰:“吾煉成陽神,與太陽合也。”多有奉祀之者。

王在位九祀崩,子祖乙立。相都複有河害,己巳元祀,又徙於邢。

未幾,耿都複為河圯毀。

王欲避水患,告民極言遷利,於丁醜九祀,遷河北庇地。

任巫鹹之子賢為相,勤政愛民,複興政道。

丁亥,王祖乙崩,在位十九祀。

戊子,子祖辛立,在位十四祀而崩。

子幼弟開甲立,享國五祀,崩。

祖辛之子祖丁已長,丁未,群臣立之,在位九祀而崩。

祖丁生四子,時尚幼,沃甲之子南庚立。

丙辰元祀,又受河害,徙於東方奄地,在位四祀,崩。

祖丁之子陽甲立,以庚申為元祀。

自仲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或爭相代立,與夏商革命之時相似。

陽甲在位六祀,子皆幼,同母弟盤庚立。

丁卯二祀,老相巫賢卒,與巫鹹合葬。

由兩毫遷奄,九世五遷,無有定居。

時盤庚都河北,又圯於水。癸酉八祀,欲複居兩毫。

奄人不欲徙,相怨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