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1930年代上海的神秘事件。(1 / 3)

舊上海舞女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被稱為“彈性女郎”。舞廳被視作“獵豔之場,尋歡之窟”。舞女與舞客的緋聞往往引人注目,是人們茶餘飯後的極好談資。“黃白英服毒案”經各家報館競相報道,弄得滿城風雨,轟動一時。

黃白英原名“黃白娥”,1912年出生於廣東一戶富商家庭。她從小聰明伶俐,活潑可愛,被父母視為掌上明珠。由於學習認真,成績優良,中學畢業後考入廣州一所大學深造。她極具文藝天賦,能歌善舞,大學時代便加入文藝團體——光明社,利用課餘時間,參加新劇表演。

正當她學業順利,即將大學畢業時,家中突遭變故。父親經營不善,生意失敗,家庭經濟陷入絕境。屋漏偏逢連夜雨。父親又患上絕症,很快離開了人世。母親不堪打擊,也隨丈夫而逝。她驟失雙親,孤身一人,隻好輟學回家。

當時,上海南國社正在廣州大佛寺國民體育會作為期四天的旅粵公演,歐陽予倩主持的廣東戲劇研究所和光明社參加助演。黃白英由此結識了南國社骨幹萬籟天、左明等人。公演結束,萬、左把她介紹給南國社負責人田漢。

田漢不僅答應她加入南國社,還關心她的生活和工作。有一次,田漢在信中說,“娥”與“蛾”同音,俗語有“飛蛾撲燈,自取燒身之禍”句,建議她改名“白英”。她欣然同意。

1929年夏,黃白英隨萬籟天等離開廣州到上海。在田漢的幫助下,她進入複旦大學暑期補習學校進修。學習結束回到南國社,就參加《莎樂美》一劇的演出。她飾演劇中主人公莎樂美公主的女仆,隻伴舞,沒有台詞。

她能講一口流利的英文,且長得清秀、舞技極好,受到同行的好評。田漢得知她還會騎馬、開車和遊泳,更加刮目相看。於是,經常抽空與她談話,給予指點和幫助,還專門為她編寫《迷娘》的劇本,讓她扮演該劇主角“啞子”舞女。

黃白英漸漸在南國社站穩了腳跟,受到不少觀眾的喜愛。有個叫張惠林的青年,每逢她出場,總是西裝革履地端坐在前排,津津有味地觀賞她的表演。

一次,張忽然跑到後台,手捧鮮花,向她表示祝賀。她見對方衣著整齊,一副紳士派頭,頗有幾分好感,便微笑地接過鮮花。此後,張來得更勤了。

交往中,張得知她會英語,且歌舞俱佳,大有相見恨晚之感。他是上海聖約翰大學的學生,出身富豪之家,追求享受,出手闊綽。兩人經常一起吃飯、遊玩和購物,出雙入對,關係日漸親密。她明知對方已婚,但抵不住物質的引誘,心甘情願地與他交往。

不久,黃白英隨劇團到南京公演。張惠林也尾隨至南京,在某高檔飯店訂好房間,與情人幽會。期間,張笑稱,自己有多麼的愛她,為她花錢再多也願意。黃白英卻說:“像你這樣的闊少爺,送幾個錢給我們女孩子花花,又算得了什麼?”

張問道:“你是真心愛我,還是戲弄我?”

她大笑說:“問這話便是個大傻瓜,天下哪有成天把愛情掛在嘴上的?”

張聽了也不生氣,像喝了迷魂湯一樣,更加迷戀她,答應等自己大學畢業,立即娶她為妻。

田漢聞訊,憂心如焚,以現實生活中女孩子因貪圖享受,誤入歧途為例,多次耐心勸導,希望黃白英迷途知返,專心藝事,勿做第二個“茶花女”。或許從小嬌生慣養的緣故,她早已厭倦南國社清苦的生活,根本聽不進長者的善意勸告,依然和張惠林卿卿我我。

當時,上海舞業漸漸興盛起來,舞女這一職業雖不光彩,但收入較高,又不太辛苦,對普通女孩很有吸引力。於是,她脫離南國社,跑到大東舞廳做起了舞女。

▲民國時代的舞女

由於舞技出眾,身材苗條,服飾考究,黃白英入大東舞廳不久,便成為舞場中的明星。許多人慕名而來,以能與她共舞一曲為榮。老板把她視為搖錢樹,平常格外關照。

舞客童三毛,人稱長腳童,是個遊手好閑的已婚少爺。與黃白英相擁跳舞後,變得魂不守舍,茶飯不思。他天天往大東舞廳跑,千方百計接近她,每次必送一筆可觀的小費,或者價值不菲的禮物。童三毛麵色蠟黃,顴骨高聳,品貌不佳。一開始黃白英隻是應付他,並不與之深交。經不住對方百般討好,又舍得大把花錢,便半推半就,與他往來。

俗話說,玩火者必自焚。童三毛也不是省油的燈,明知道黃白英在利用他,表麵上不動聲色,暗地裏卻早已想好了對策。有一次,兩人外出遊玩,童乘對方不備,在飲料中加入藥粉,結果黃白英失了身。事後,黃白英又哭又鬧,還揚言要到童家砸門。童三毛擔心事情鬧大,不僅奉上大筆錢財,還信誓旦旦要與她結婚,負責她一輩子。黃白英見木已成舟,便不再追究。

後來,兩人幹脆租屋同居。終日廝守在一起,童三毛的惡習慢慢暴露出來。他一改過去百依百順的態度,常常以丈夫自居,對黃頤指氣使。雙方口角不斷,有時鬧得不可開交。黃、童矛盾被大東老板獲悉,害怕影響舞廳營業,打算辭退黃白英。此事又被靜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巴黎飯店舞廳老板得悉,馬上托人說合,將黃招進巴黎舞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