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後,劉東和王強都對判決表示不服,遂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明確,從劉東和熊心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二人在到達榮昌之後一起同宿的事實來看,熊心與劉東之間已經產生了超越正常師生關係的曖昧關係。根據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劉東在與熊心最後一次同宿之後,對熊心的態度既表現出了一定程度的疏遠,而熊心產生不良情緒正是在其與劉東最後一次同宿且劉東在此之後即對其態度發生轉變後才逐漸產生。
但二審法院也認為,熊心的自殺是其故意為之,事發時劉東並不在現場。最終,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死者家屬:賠償款多年沒有到位
判決是2020年下達的,但三年多過去,王強一家人遲遲未收到賠償。“他有個房子過戶給了我們,但隻抵了9萬,我們還不能賣出去。”王強說。
王強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他曾向法院申請過強製執行,但錢一直沒有到位。熊心是他的大女兒,現在家裏還有兩個女兒正在讀書,並且妻子身體也一直不好。
王強的代理律師王律師告訴頂端新聞記者,劉東的賠償款確實一直都沒有付,唯一的財產是和他前妻的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房子法院這裏隻同意處理一半的產權,放在網上拍賣了,流拍了多次。”王律師告訴記者,法院表示如果不同意以物抵債,法院隻能把房子解封。
“王強最後同意抵了那一半的產權,共計9萬多,但還有十幾萬沒有支付。”王律師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他們早就申請過強製執行,但法院沒有執行到劉東有任何款項,也就是劉東沒有任何可執行的財產,所以暫時中止本次的執行程序。
王律師表示,二審結束後一直在申請賠償,就沒有繼續申訴了。“王強他們夫妻自己都有病,身體也不好,年齡也很大,本來之前有個大兒子,後來出車禍去世了,熊心是他們的第二個孩子。”王律師表示,之前和法院溝通能不能把房子直接拍賣了,把另一半的錢給劉東的前妻,但法院不同意。現在最尷尬的就是,房子賣不出去,沒人會要那50%的產權。
“我也打電話給過劉東,勸他說王強一家不容易,你還這麼年輕,就每個月靠工資還一些。”王律師表示,劉東對她埋怨,因為這個事搞得妻離子散,現在也沒有上班。
針對此事,頂端新聞記者嚐試撥打重慶工業學校相關對接人的聯係方式,但記者在表麵來意後對方掛斷了電話。
被告人劉東:不認可法院判決
12月8日晚,頂端新聞記者聯係上本案的被告劉東。
劉東告訴頂端新聞記者,自己並不同意法院的判決。“我現在被他們逼得無路可走了。”劉東表示,他也曾上訴。
“如果我犯了罪,法院可以來製裁我,但我不同意那樣的判決。”劉東表示,他現在在老家,銀行卡也給凍結了,並且沒有辦法找工作,隻能在農村裏待著。“也是這個判決下來以後我妻子和我離婚了,是被他們逼的。”劉東說。
“熊心自己去跳的河,和我沒有關係。”至於所謂的開房,劉東表示,自己確實有和熊心同宿,但沒有同居,隻是為了安慰她給她開了房間。
而關於聊天記錄,劉東告訴頂端新聞記者,自己隻是因為熊心沒有回家,關心她而已,其他事情什麼都沒有做。“如果警察認為我和她同居了,那麼可以抓我,但我沒有。”劉東說。
“開完房我就走了,後麵疏遠她是因為我家裏有事情,又不可能一直看著她。”劉東告訴記者,熊心是去她同學家玩,自己並不知道熊心和她父親聊了什麼導致她情緒不好。劉東說:“她想打假期工,她不想回家,我不知道她爸媽是怎麼逼她回去,然後她自己不回去。”
直到後麵熊心出事時,劉東接到了別人的電話才知道熊心跳河了。
劉東認為,父母對於熊心的死亡也存在責任。如果能申訴,他會再申訴。
而在另一邊,在王強的視角中,女兒已經離開了很久,隻剩下一紙死亡銷戶證明和學生證,手機裏也沒有過多的照片。他隻希望判決能夠盡快履行完成,老師不能不承擔任何賠償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