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歌或文,或敘或議,各條聖諭得到闡釋。小說中不同回目講述不同善惡情形,演繹不同聖諭,具體有伯叔律、兄弟律、夫婦律、子女律、端蒙律、宗親律、主仆律、格致誠正律、朋友律、涵養立身律、言語律、戒淫律、財利律、崇儉律、接人待物律、救濟律、勸善律、愛物律、士人律、居官律、蠹役律等。可以想見,在扶鸞場景中演繹這些律條時,參與者如何一步步地行動。從某種程度上說,《陰陽鑒》是一部扶鸞儀式感極強的長篇宣講小說。同為扶鸞宣講小說的《因果新編》《廣化新編》,也是如此。
二、宣講儀式的程式化
作為儀式,聖諭宣講遵循程式卻不照本宣科,而是根據時間、場所、氣候、受眾等具體情況而有所改變。宣講小說不同的文本形態,亦與此有關。整個宣講儀式中,搭台、請台、開台與收台都是附加,宣講的內容,即儀式主題本身才是重心。宣講的案證文本中,亦不乏對此重心的記載。《普渡迷津·同挽浩劫》中,張祁仁離任,民眾自發送行,“但見男婦滿道,鼓樂盈途”,於是張曉諭百姓:
(謳)眾百姓休得要鬧鬧嚷嚷,聽本州說一段救世良方。歎於今這世道實係難講,善者少惡者多昧盡天良。……自本州上任來告示先放,能講者給衣頂何等光揚。看各處學官到聖諭先講,傳生員進文廟濟濟蹌蹌
。……眾百姓休得要去學這樣,從今後各人要改換心腸。或一村或一團各興會講,或初一或十五鑼鳴四方。講聖諭必須要聲音高朗,又還要講格言報應昭彰。更勸你各人們興個家講,一個月講一次教訓兒郎。……這一段言雖淺理實正當,但願得眾百姓謹記無忘。但願得眾百姓太平同享,但願得眾百姓富貴綿長。舍不得眾百姓回頭觀望,舍不得眾百姓淚下幾行。欲再與眾百姓從頭細講,又怎奈君命召道阻且長。#pageNote#5
這一段曉諭,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宣講的過程。宣講的語境:人數眾多之時;宣講緣由:天道有差,欲以救世;宣講內容:宣講對於士農工商的重要性;宣講場所及時間:村、團,初一及十五;宣講方法:講聖諭,還要講格言,講善惡昭彰的故事;宣講前的準備:鑼鳴四方,召集人眾;宣講完畢時:表達願望與離別不舍。放在表演儀式下分析,這段宣講,是整個故事宣講的構成部分,也是宣講表演的一個過程,與其說是張祁仁的宣講表演,不如說是宣講者的表演。宣講者在表演這一段時,將由“說”的表演轉到“謳”的表演,當張祁仁離開,“謳”的表演再轉到“說”的表演。關於講書時的方式,《躋春台·審禾苗》《孝逆報·周將誅逆》亦有說明。《躋春台·審禾苗》中,“差領票四處訪問。一日,來到坨子店,見有人
在公廟宣講,二差去聽,講的是文帝《遏欲文》,又講個犯淫的報應”#pageNote#6。這個講書程式是“神諭+故事”。《孝逆報·周將誅逆》通過王沛與妻舅陳在興的對話說明為何要講聖諭、格言、案證。對待宣講,在興與王沛態度不一,前者認為宣講可以廣見聞,後者則認為宣講是邪說。二人一問一答:“‘講聖諭就講聖諭,為甚麼要講格言?’‘講格言原勸人孝弟忠信,並未曾引誘你奸盜邪淫。’‘格言就算是好的,為何要講甚麼案證呢?’‘講古案不過是借來引證,使愚人知善惡報應分明。’‘講就講嗎,為何在台上歌吟哭泣,豈不是褻瀆皇上嗎?’‘謳與吟原使那聽者喜幸,能入耳他方可記之於心。這都是從權變輔助王命,之圖人陷溺久厭故喜新。’”#pageNote#7在興之言闡明了宣講時引入故事、歌謠的必要性。講書時作輔的謳、吟有時本身也極富表演性。如《濟世良丹·不弟惡報》中,通過夫妻對唱《十二月歌》,將雙方的矛盾加以突出:
妻:正月裏,把夫,叫他趁早想個方。你本堂堂男子漢,何必幫兄把男盤。
夫:二月裏,賤婆娘,離人骨肉實可傷。你教我與哥嫂嚷,快分家業遂心腸。
妻:三月裏,把夫,勸夫各人早打量。趁此我們年少壯,正好走路趁太陽。
夫:四月裏,賤婆娘,枕邊告狀假悲傷。竟把我心說翻了,與兄打架憂爹
娘。
妻:五月裏,把夫,家家戶戶要栽秧。刁唆丈夫來睡起,憂得哥嫂淚不幹。
夫:六月裏,賤婆娘,推病睡著不栽秧。你叫為夫也睡起,那管哥嫂忙不忙。
妻:七月裏,把夫,請個端公去關亡。咐就說先祖說,啳罵哥嫂心不良。
夫:八月裏,賤婆娘,中秋賞月吵一番。你說這家不分了,情願一命喪黃粱。
妻:九月裏,把夫,家家收獲正奔忙。假裝頭疼不吃飯,那管收獲睡在床。
夫:十月裏,賤婆娘,梅花先放遭寒霜。隻為你唆把罪犯,地獄受刑苦難當。
妻:冬月裏,把夫,叫聲奴夫聽端詳。若是不把家分了,奴家情願見閻王。
夫:臘月裏,賤婆娘,為聽你話心亂慌。因此才與哥吵鬧,弟兄打吵告到官。#pageNote#8
倘將這段對唱改成一般對話,固然也能將妻如何教唆丈夫不睦家庭,丈夫由不接受妻言到一步一步與妻同心,最後與兄打官司這一情節說清楚,但不如對唱效果明顯。對唱不僅能將情節交代清楚,亦使對話具有表演功能,句式整齊押韻,程式化語言及其鋪排誇飾,將妻之不賢,夫之軟弱,真實呈現於聽眾之前。可以想見,在聖諭台上,兩人的表演,或者一人扮演二人,以男女雙音來爭吵,是什麼樣的情景;這一段具有表演性的對唱,又為整個故事宣講表演增添了怎樣的趣味。
再如關於案證排列的順序。很多宣講小說,都
是順案與逆案交互排列,同一主旨,先順案,後逆案,順逆對比,善惡分明,更能讓人心醒豁。如《孝逆報》的48案,孝案與逆案依次排列。以卷一為例,卷一有8案,依次是《萬古孝模》《逆報一家》《嚐藥愈病》《淫逆變豬》《棄官尋母》《忘恩變狗》《乳祖享福》《誣祖遭誅》。一順一逆,形成鮮明對照。古陽瓜開化子校閱的《濟世良丹》借楊真官之口說道:“今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八字而傳,一善一惡之案證,善字在上,惡字在下。善案者,引與他一個榜樣;能善而孝者,有如是之善報。惡案者,講與他一個比方,若是忤逆,就是這樣下場,自然回頭而不忤逆了。”#pageNote#9《輔世寶訓》的《凡例》亦雲:“是書體本朝之聖諭十六條,切實發揮,每條四案,一正一反,悖諭者報應不爽,遵諭者獲福無量,每案後之結穴,無非示人改過遷善,複還本性,講過自明。”按一順一逆編排者,還有《惺集》《大願船》《渡生船》《擎天柱》等。在講書儀式中,若也按此宣講,便成為程式,其勸善效果自然強於單一的善或惡的案證。
不論是出於什麼原因,一般的白話宣講,其過程可謂是融合了詩、歌、故事、議論的說唱結合的儀式表演。宣講文本“詩+議論+案證+總結”的結構,也成為宣講的程式,“今舉一案證,說與眾公
聽”“從此案看來”等語言,成為引入案證及結束案證故事的套話。扶鸞時神靈降臨的開場詩及離開時的返駕詩,表明講書儀式的開始與結束。
宣講儀式的說書環節中,故事是主要形態,其中的情節本身就是儀式,或儀式化了。人物的儀式性行為賦予其行動以特別的意義。以割肉療親、減壽益親為例,整個情節是程式化的:親病—禱告神靈—割肉療親(減壽益親)—親病愈。禱告神靈屬於一種祈禱儀式,需要先燒香,再跪拜、祈禱請求、再拜等,其過程特別莊重嚴肅。通過此儀式,禱告者的虔誠才能被顯現,神靈才會接受,也才有割肉後身體仍無異於常人或很快蘇醒病愈。禱告行為,在療親益親敘事中隻是一個情節,但它卻賦予整個情節儀式感,呈現出主人公的犧牲精神。再如被雷擊或鬼神懲罰的惡報敘事中,其結構程式是:被罰—蘇醒—自虐—自數過惡—死亡(或被赦免)。這個過程中,自數過惡儀式感極強,主人公必須在大庭廣眾之下,跪於地上,以謳、歌的方式一一數落自己曾經做過的壞事,以及因此遭受的懲罰,進一步勸眾人以此為戒。從儀式視角看,這是懺悔儀式,可以凸顯懲罰主題。跪著禱告、跪著懺悔皆是民俗行為,它成為儀式敘事的單元,在宣講表演或宣講儀式中,能夠強化道德的神聖性,也使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