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是不是屬羊犯的錯(1 / 2)

陳振華安頓好家裏事宜,準備去找林若冰。林若冰大姨的女兒也在深圳的富士康上班,兒子在深圳就讀大學,大姨尋思著和振華一起去,路上有個照應,順帶看看兩個孩子過的怎麼樣。就這樣兩人一路打聽來到林若冰的落腳處,幸好沒看到她的狼狽落魄樣。那幾日林若冰的胃實在是承受不了酒精的刺激,休假養身體。看到出現在自己麵前的丈夫和大姨,她就頭疼又要回去了,一想到回家負罪感就充盈了腦海。

找到了林若冰,他們就準備隔日陪同大姨去表弟田星那裏看看,這還沒去學校就打來電話說田星在學校意外墜樓,請家屬速來處理相關事宜。我的神呀!這是天要塌下來了嗎?自小人們看田星的長相,高額頭,飽滿的圓臉盤,濃眉大眼白皮膚,長大後不是高官就是顯貴。大姨一心一意的培養兒子,讓女兒早早就輟學來成就兒子。大姨一直以來的驕傲,一直以來的中心,眼看快畢業,卻意外墜樓了。大姨接到電話的那一刻,急火攻心暈倒在地,陳振華和林若冰送大姨去醫院後,聯係上姨夫一家人,就去了田星的學校。具體是這麼一回事,學校剛剛考完試,試卷放在資料室,考試成績出來了,但還沒有填表歸檔。晚上田星他們寢室的幾個人閑著沒事就商量翻進資料室看看成績,那資料室就在七樓他們寢室的隔壁,從陽台翻越進去容易的很。年輕小夥子,這是在無聊的生活裏找刺激嗎?兩個同學輕而易舉的就翻了過去,本來在這邊等消息放風的田星,按捺不住好奇的心,看著同伴在資料室很長時間也沒出來,就想著也過去看看,他剛攀上陽台,不知裏麵的同學撞到了哪裏的機關,資料室裏的警報突然就在安靜的夜裏響了起來,隨著刺耳的警報聲和同學的驚呼聲,就在這緊要關頭田星稍一愣神就摔下了樓,他的那聲慘叫響徹了整個校園。學校認為事故的主要過錯在田星,而且他的這個行為是違犯校園規定的。校方把責任推卸的一幹二淨,說出於道義他們會賠償田星同學的喪葬費兩萬元。

田星的爸爸一夥人火速趕來,他認為孩子是送到他們學校出的事,現在人沒了,就應該學校負全部責任。他租了副冰棺抬進學校,就地把田星滿是血跡的屍體放了進去。想到兒子意氣風發的進了學校,現在血肉模糊,他一個大男人就那麼旁若無人的在兒子旁邊嚎啕大哭起來,學校這時也沒人敢出來阻攔,情緒激動的田星爸爸要是看到學校的負責人,估計弄死他的心情都有。我花錢送兒子來這裏上學,你們給我這樣一個交待。就這樣田星這邊的親戚和校方對峙了三天。校方還是堅持原先的決定,賠償兩萬元了事。後來田星方谘詢了一下律師,律師說田星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存在一定的過錯,所以按照法律法規很難贏得高額賠償。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12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四)學生自殺、自傷的;”而其第9條第8項規定,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