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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傷得有點重, 阿爸阿媽也怕沈樂綿就這麼死了,破天荒帶她去了小診所。

好在都是皮外傷, 內髒沒什麼事, 回“家”後,沈樂綿連著躺了兩天,第三天一大早就又被趕出來“幹活”去了。

沈樂綿是去年被人販子拐出來的, 兩個月前才開始跟阿爸阿媽, 再之前生活在哪裏,她已經不記得了。

應該是專門關他們這種小孩的地方吧, 那個時候的沈樂綿還沒有現在這麼怕, 因為她周圍全是小孩子, 大家都等著被“顧客”買走, 沒買走的就每天關在一起玩。

不像現在, 現在的她必須要“幹活”, 拿不到錢回家就會被揍,被阿爸拿著皮帶抽。

沈樂綿悄悄抹了把眼淚,一個月前在另一個小鎮的時候, 她想過去報警, 可那裏的警察說著要幫她, 最後還是什麼也沒做。

她也因此被阿爸阿媽輪流揍了一晚上, 整整一周下不來床。

小孩就像小狗, 不聽話, 揍上幾頓就長記性了。

沈樂綿確實長記性了, 她再也不敢逃了。

她現在呆的這個鎮叫做“椿鎮”,不算太窮,也不算太富, 正好適合阿爸阿媽下手。

那家雜貨鋪老板很貪, 幾天下來還在討價還價,給了她兩個哥哥很充裕的時間去籌備計劃。

但是她才不在乎什麼錢,沈樂綿難過地想。

錢有什麼好的,她隻想早點回家,早點找到爸爸媽媽。

沈樂綿低

著頭走在小巷內,第二次順著味道來到那家炒貨鋪。

炒貨鋪對麵是個五金店,沈樂綿從地上撿了點雜草鋪好,然後就抱著膝蓋蹲在牆角發呆。

她喜歡那個婆婆,因為婆婆長得和她奶奶很像。

除了爸爸媽媽,沈樂綿最想的就是奶奶了。

“你怎麼在這兒啊?”一道屬於少年的聲音在耳旁響起,沈樂綿轉過頭去,發現是之前那個給他搶錢包的男孩。

“你又被打啦?!”男孩張大了嘴,憤怒地握緊了拳頭,“為什麼!你沒把錢給他們嗎?!”

沈樂綿怔了怔,磕磕巴巴地向男孩說明了事情經過。

說到自己被胖男人踹的時候,男孩額角的青筋都爆出來了。

“你怎麼這麼傻啊!”那男生恨鐵不成鋼道,“是,偷東西是不對,但我們有什麼辦法!我們是被迫的,我們偷東西是為了保命!”

“再說,我們是小孩,十五...不,十四歲以下是不負‘形式’責任的,你知道什麼是‘形式’責任吧?”

沈樂綿搖搖頭。

男生自豪地挺起胸脯:“形式責任就是走形式的責任,走形式就是去局子啃幾天窩頭,按個手印,我們不走形式,他們不抓小孩!”

好有道理的樣子。

沈樂綿敬佩地看著他,重重地“嗯!”了聲,代表她長知識了。

男生嘿嘿笑著,向女孩伸出一隻手:“對了,我還沒自我介紹,我叫仲江生,十一歲,你呢?”

“沈樂綿,六歲了。”

沈樂綿認真同他握手,她不討厭仲江生,雖然這個男孩偷東西,但他是為了幫自己,這點沈樂綿還是能分清的。

為了“招待”這個新朋友,她還特地往旁邊擠了擠,讓給仲江生半邊幹草坐。

仲江生叼著根狗尾巴草,把自己的草帽扣到了沈樂綿頭上,現在是早上,太陽還不是很大,但是沈樂綿一看就是城裏來的小孩,細皮嫩肉的,直曬著不好。

“你是幾歲被拐走的?”仲江生問。

“四歲半。”沈樂綿嗲聲嗲氣的,問個年齡還講“半”,仲江生覺得她幼稚得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