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術語示例見附錄一。

第20條?現場運維人員在接到調控機構值班調控員發布的調度指令時或者在執行調度指令過程中,認為調度指令不正確,應當立即向發布該調度指令的值班調控員報告,由發令值班調控員決定該調度指令的執行或者撤銷。如果發令值班調控員堅持該指令時,受令人應立即執行,但是執行該指令確將危及人身、電網或設備安全時,受令人應當拒絕執行,同時將拒絕執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內容的建議報告發令值班調控員和本單位負責人。

第21條?現場運維人員同時接到多級調度的調度指令而不能同時執行時,應及時彙報最高一級調控機構值班調度員協調處理。

7山東電網配網調度控製管理規程第22條?停用配網調控使用的通信及自動化設備,必須事先征得配網調控機構的同意。

第23條?對通訊中斷單位的調度事宜,值班調控員有權委托其他有關單位值班人員或技術人員傳達。

第24條?配調操作票、檢修申請票、值班日誌、調度錄音應至少保存一年。

第25條?配調管轄設備發生事故或異常時,有關單位須立即彙報值班調控員。

第26條?配調管轄設備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報告地區值班調度員:1.10kV母線故障停電。

2.安全自動裝置動作或切除配網負荷時。

3.其他需要地調協助或配合處理的事項。

8第三章?調控設備管轄範圍劃分原則第27條?配網設備按照調度管轄劃分為地調管轄設備、地調許可配調管轄設備、配調管轄設備。

第28條?配網設備管轄範圍劃分原則1.配網設備管轄範圍以有利於配網調控管理,有利於配網安全經濟運行,且滿足配網監控相關技術要求為原則劃分。

2.直供區變電站主變10kV側開關為配調與地調管轄分界點;配調與用戶或設備管理部門以用戶分界開關或10kV公網配變高壓側為界(簽訂調度協議的按照協議執行)。

3.配網設備配置的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與一次設備調度管轄範圍一致。

第29條?配調管轄設備直供區配網內以下設備為配調管轄設備(包括但不限於):9

山東電網配網調度控製管理規程1.直供區電網變電站內10kV母線、10kV分段開關及10kV間隔。

2.10kV公用線路及所屬環網櫃、分段(分支、聯絡)開關。

3.10kV公用開關站、開閉所高壓母線、10kV母聯(分段)開關及10kV各出線間隔。

4.10kV公用變高壓側開關(高壓跌落開關、刀閘)上接點以上分支線路設備。

5.10kV電壓等級接入配網的分布式電源、用戶專線等由調度協議確定配調管轄設備。

6.配調管轄設備的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

第30條?地調許可配調管轄設備直供區配網內以下設備為地調許可配調管轄設備:1.直供區電網變電站內主變低壓側10kV開關。

2.地方電廠10kV並網線。

3.其他接帶地調管轄設備的10kV出線。

第31條?未簽訂調度協議的10kV雙電源或多電源用戶設備,由客戶管理部門管理。

10第四章?設備異動管理第一節?設備異動管理原則第32條?調控機構應參與設備異動可行性研究、初設審查等前期工作。

第33條?10kV分布式電源、專線用戶的設備異動,應納入調度管理,並按調度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34條?設備異動分為設備檢修異動和新投(包括業擴、分布式電源並網等)、基建異動。所有設備異動工作均應在調度計劃平衡會前20個工作日完成審批流程。

第二節?新設備啟動管理第35條?新設備啟動指配調管轄的變電站擴建(或改11山東電網配網調度控製管理規程建)的10kV母線(含附屬設備)、10kV待用出線間隔及10kV線路的啟動。

第36條?新設備歸口管理部門在提交設備異動申請單同時應提供有關書麵資料(或電子文檔)。調控機構在調度計劃平衡會前明確調度名稱、調度管轄範圍劃分等。需提供的書麵資料包括:1.電氣一次接線圖(包含審批的主接線圖、10kV線路接線圖,環網櫃、開關站內接線圖,建議命名編號等)。

2.主要設備規範和技術參數(包括設備銘牌參數,導線型號、長度等變電站內設備整定計算所需參數)。

3.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配置及圖紙(包括原理圖、配置圖、二次接線圖、裝置說明書、裝置定值清單等)。

4.預定投運日期。

5.設備運維管理劃分。

第37條?相關單位應在新設備啟動送電7個工作日前,在生產管理係統中,維護新投產設備參數等基礎數據。

第38條?調控機構應在新設備啟動送電5個工作日前答複下列問題:1.運行方式。

2.變電站內設備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定值。

3.投入運行時的注意事項。

12第四章?設備異動管理第39條?提交新設備啟動送電申請票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所需資料已齊全。

2.基礎數據已維護正確,並經調控機構審核確認。

3.啟動方案和相應調度措施已批準。

第40條?新設備投運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調度自動化信息接入工作已完成,實時信息滿足調度運行需要。

2.設備已驗收合格。

第三節?檢修異動管理第41條?檢修異動特指在運行中的配電線路及一、二次設備上進行的投運、退(複)役、更換、改造及增減容等變動。

第42條?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在提交設備異動申請單同時應提交書麵資料(或電子文檔)。書麵資料應包含:1.異動前後電氣一次接線圖(包含審批的主接線圖、10kV線路接線圖,環網櫃、開關站內接線圖,建議命名編號等)。

2.主要設備規範和技術參數(包括設備銘牌參數,導線13山東電網配網調度控製管理規程型號、長度等變電站內設備整定計算所需參數)。

3.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配置及圖紙(包括原理圖、配置圖、二次接線圖、裝置說明書等)。

4.用戶工程還應提供其負荷特性和負荷情況。

5.設備運維管理劃分。

第43條?設備異動申請單應填寫是帶電作業還是停電作業。

第44條?設備運維管理單位應在設備異動前7個工作日,在生產管理係統中,維護異動後設備參數等基礎數據。

第45條?調控機構應在設備異動5個工作日前答複下列問題:1.變電站內設備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定值。

2.投入運行時的注意事項。

第46條?帶電作業工作涉及設備異動的,應按照批複的設備異動申請單執行,否則帶電作業不予批準。

第47條?涉及設備異動的工作停電前(或帶電作業開工前),發現設備異動與異動申請單內容不一致,設備運維管理單位應重新發起設備異動流程,經批準後執行。

第48條?驗收合格且有已批準的異動申請單的設備異動工作,值班調控員在核實接線圖與設備異動申請單一致後下達送電指令。

14第四章?設備異動管理第49條?下列情況下,設備運維管理單位需在24小時內將符合實際的設備接線圖和設備狀態報送調控機構,並啟動設備異動流程,異動流程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1.因配網設備搶修工作而發生的設備異動。

2.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現場設備或接線與配網電氣接線圖不符。

3.值班調控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配電自動化係統電氣接線圖與現場實際不符。

第50條?設備運維管理單位應實時更新配網接線圖,確保圖、實一致。

15第五章?設備檢修管理第一節?檢修計劃管理第51條?配網設備檢修應服從調控機構的統一安排。

第52條?配網設備實行計劃檢修。設備檢修應從設備健康狀況出發,按照所規定的周期和時間進行,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以保證安全經濟供電。

第53條?配網設備停電服從主網設備停電,二次設備停電配合一次設備停電。

第54條?法定節假日、重大活動和迎峰度夏(冬)期間原則上不安排配網設備計劃停電。

第55條?檢修計劃應對計劃停電明確到具體日、時、分,未列入檢修計劃的工作不予安排。

16第五章?設備檢修管理第56條?月度檢修計劃管理1.每月15日前,市公司各相關部門向調控機構報送下月配網設備月度停電和啟動計劃建議。

2.每月22日前,調控機構結合上級調度製定的計劃,製定下月配網月度調度計劃,組織召開調度計劃會。

3.月度檢修計劃經批準後,每月25日前以公司文件形式印發,必須嚴格執行。不能執行月度檢修計劃的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所屬調控機構報送原因,檢修計劃確需調整、變更、撤銷的,由申請單位填寫《調度計劃調整、變更、撤銷申請表》(詳見附錄五),經各相關單位會簽後,報市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涉及用戶停電的檢修計劃變更和調整,應在實際工作8天前完成)。履行審批手續後送達所屬調控機構存檔,執行情況納入考核。

4.若因電網特殊情況或保電任務,調控機構有權撤銷、推遲已批準的檢修計劃或終止已開工的工作。

第57條?10kV業擴項目執行周計劃管理1.每周一前,各單位將隔周業擴停電周計劃報配電運檢單位平衡。

2.每周二前,配電運檢單位將隔周業擴停電計劃報運檢部。

3.每周三前,運檢部彙總業擴停電周計劃並報市公司調17山東電網配網調度控製管理規程控中心。

4.每周四前,調控中心將業擴項目周計劃停電信息錄入係統,並監督周計劃執行、統計。

5.周計劃周期為下周六開始連續7天。遇法定節假日,應在節假日前兩個工作日完成周計劃發布。

第58條?臨時計劃管理1.臨時計劃主要適用於設備消缺工作,未納入月度計劃的檢修必須編製臨時計劃。

2.臨時計劃的審批手續必須在申請停電日前8天(送電前4個工作日)辦理完畢。由申請單位填寫《臨時停電申請表》(詳見附錄六),經運檢部、調控中心分管負責人審核後(造成客戶停電的,還須經營銷部審核),報市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履行審批手續後送達調控機構存檔。

3.臨時計劃由申請單位通過調度管理係統履行臨時計劃流程。

第59條?未列入月度計劃和不能履行臨時計劃手續的停電工作,由申請單位填寫《非計劃停電申請表》(詳見附錄七),按照非計劃停電履行審批手續。

18第五章?設備檢修管理第二節?檢修申請管理第60條?設備檢修或試驗雖已有計劃,有關單位仍需在開工前履行申請手續。

配調管轄設備在開工前3個工作日12時前向配調提出申請,配調在開工前1個工作日17時前批複申請並通知有關單位。

所有與調度管理係統聯網的單位,由申請單位按上述時間要求,通過調度管理係統向配調提交申請,並於開工前1個工作日18時前通過調度管理係統查詢申請批複情況並簽名回複,其他相關單位應通過調度管理係統接受停電通知並簽名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