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曾國藩一生的五次恥辱(3)(1 / 3)

就是說,二三十年以來,官場形成一種黑白不辨、不痛不癢的含混作風。偶爾有人批評這種作風,則大家相與議論,說他不懂事,好顯擺自己。我昔年做六部官員時,對此早已痛恨入骨。如今辦理團練,又遇到幾個有實權的人,不許我觸及他們的勢力範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再謙遜退讓,則一事無成。而且這麼多年來,心裏也憋著一股火,於是毅然出手,不再管那麼多。

他又說:“物窮則變,救浮華者莫如質。積玩之後,振之以猛,意在斯乎?”

在曾國藩看來,官場風氣敗壞已極,隨波逐流,斷難成功。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變官場風氣,“痛懲而廓清之”。他希望以自己至剛至猛的辦事風格,給渾渾噩噩的湖南官場一個震動,打破這個死氣沉沉的鐵屋。他哪裏知道,這些地方官員,雖然辦起正事昏聵糊塗,但是壞起事來,個個都是行家裏手。一場大風波不久就到來了。

(三)

風波的觸發點是練兵。

曾國藩不是軍人,也從來沒有摸過武器。但是他畢竟從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過數年的“兵部左侍郎”(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副部長),加之他以經世致用為誌,對國家的武裝情況有較一般人遠為深入而全麵的了解。

他深知,依靠目前這支大清軍隊,打敗太平軍是不可能的。因為晚清的國家軍隊是一支沒有靈魂的、沒有“天良”、沒有精神力量的軍隊。曾國藩說過:“國藩數年以來,痛恨軍營習氣!武弁自守備以上,無一人不喪盡天良!”

要挽救這個國家,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動手,練出一支嶄新的有戰鬥力的隊伍。所以,在接奉聖旨後的第十天,曾國藩就複奏,要在長沙創建一支新的軍隊。

曾國藩練兵,首重給軍隊注入“良心”和“靈魂”。他在中國軍事史上首先發明了“政治教育”。創立湘軍之後,每逢三日、八日,他要把軍隊召集到操場上,進行政治動員。他親自訓話,用“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孔孟之道和“不要錢,不怕死”的嶽飛精神激勵將士,教育他們忠君愛國,不得擾民。

這當然是好事,但問題是曾國藩又一次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外。和各地的國家軍隊一樣,駐長沙的綠營軍,軍紀廢弛、四處擾民,讓全長沙頭疼。曾國藩命令駐省的正規軍隊每三、八兩日,與湘軍一起“會操”。曾國藩說:“傳喚(綠)營兵,一同操演,亦不過令弁委前來聽我教語。”從而開啟他們的天良。他為了喚醒這些兵痞的良心,確實也苦口婆心:“每逢三八操演,集諸勇而教之,反複開說,至千百語,但令其無擾百姓。”“每次與諸弁兵講說至一時數刻之久。雖不敢雲說法黠頑石之頭,亦誠欲以苦口滴杜鵑之血。”其目的:“蓋欲感動一二,冀其不擾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賊匪之恥,而稍變武弁漫無紀律之態。”[《曾國藩全集·書信》,與張亮基,第208頁。]

這一利國利軍之舉,卻差點讓曾國藩送了命。

大清政治慣例是文官不管軍隊的日常事務。即使是巡撫這樣的實權大官,也不會具體過問軍隊的日常操練。文官們雖然痛恨曾國藩,但也隻能形於辭色。性情粗野的軍人們卻沒有這麼好的脾氣,他們立刻付諸行動。

帶頭鬧事的,是長沙副將清德。他在太平軍進攻湖南時曾臨陣脫逃,此時麵對曾國藩卻很勇敢。他不僅帶頭抵製會操,“操演之期,該將從不一至”,而且搖唇鼓舌,四處鼓動各軍不要受曾國藩的擺弄。

行事至剛的曾國藩立刻給皇帝上了個折子,彈劾清德,並猛烈抨擊湖南駐軍“將士畏葸,疲玩已成痼習,勸之不聽,威之不懼,竟無可以激勵之術”。尚方寶劍很快顯示了威力,鹹豐皇帝立刻將清德革職拿辦。這是曾國藩出山之後,與湖南官場發生的第一次正式衝突。

從表麵上看,曾國藩在這次衝突中取得大勝,實際上,失敗的隱患已根植在這場“大勝”之中。

晚清官場最重要的潛規則是“官官相護”。常在河邊走,誰能不濕鞋?隻有彼此掩蓋,才能最大限度保證大家的集體安全。動輒咬人,足以令人人自危。湖南官員從此對曾國藩更加恨之入骨。清德的上司、湖南提督,也就是駐湖南最高軍事長官鮑起豹更是伺機報複,而機會也很快就來了。

綠營軍看著曾國藩招來的這些湘勇土包子怎麼看怎麼不順眼,經常借故與湘勇發生械鬥。八月初四,鮑起豹的衛隊又尋釁攻打湘勇,雙方各有負傷。

軍隊沒有紀律,何以平賊?何以安民?曾國藩向鮑起豹發去文書,要求他逮捕帶頭鬧事的綠營兵,以杜絕私鬥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