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見麵禮”。上司剛剛到任,下屬要前往參拜,要送“見麵禮”。
二是“節禮”,也就是逢年過節送的禮。三個重要的傳統節日,即端午節、中秋節、春節時,下屬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禮的。
三是“賀禮”,就是上司家紅白喜事及生日時送的禮金,比如官員的妻子、父母做壽,官員生兒子、生孫子,都要送禮。
四是“謝禮”,是為了感謝上司提拔而送的禮,也就是買官的錢。
五是與“上任禮”相對應的“離任禮”,它在上司升遷、調動離任時送。
這些規和禮,加到一起,就是所謂的“陋規”。事實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規和禮都形成了固定的數額,成了一種變相的財政製度。每位官員都得收,你不收就沒錢辦公。連著名清官林則徐也公開收受“陋規”。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陝西發生重大災荒,地方稅收大幅減少,導致國家的軍糧都停征了,然而陝西糧道張集馨在《道鹹宦海見聞錄》中說這一年“督撫將軍陋規如常支送”,其中的“撫”就是陝西巡撫林則徐。那麼林則徐這一年所得“陋規”多少呢?張集馨說,計“每季白銀一千三百兩”,另有“三節兩壽”的“表禮、水禮、門包”和雜費,“年逾萬”。他這個糧道衙門一年要送給林則徐一萬兩白銀。
不管多大的天災人禍,林則徐的“陋規”都會旱澇保收。我們很難想象林則徐會為了一己之私不顧百姓死活。這一事例隻能解釋成,離開了這筆“陋規”,林則徐個人生活以及巡撫衙門的日常運轉就無法繼續。這個例子可以說明,“陋規”其實是維持地方政府運轉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
從這個角度來看,陋規這個事完全可以理解。不過,由於清代沒有財政審查製度,收多少陋規,完全由官員的良心做主。而良心不可依恃,貪婪是人的本性。“陋規”就給貪腐帶來了極大方便。比如兩江總督,本來一年收四萬“陋規”就夠花了,但是一屆比一屆收得多,最後收到了十八萬兩。那麼四萬兩用來辦公,多出那十四萬兩,就落入私囊了。
二、大清二百年無此總督衙門
那麼,曾國藩是不是這樣呢?
早在京官時代,曾國藩就對官場上的貪汙腐敗非常痛恨,他認為,大清天下之所以問題重重,民怨四起,根子就在於吏治不清。所以他說,隻有從治理貪汙入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大清朝的問題。不過那時他是一介京官,隻有發言權,沒有行動權。如今他成了總督,終於可以對官場風氣采取一些實實在在的行動了。
官場上講究“亮相”。一位新官以什麼姿態出現在官場之上,對每位官員,包括曾國藩來說都是需要認真斟酌的問題。
鹹豐十年五月十五,也就是升任兩江總督不到一個月後,曾國藩要從大本營前往祁門。這次出行,對於兩江地區的官場來說,就是新任總督的“亮相”之舉。途中,曾國藩要經過湘軍水師控製的長江各碼頭。湘軍官兵盼著曾國藩成為總督,眼睛都盼綠了。如今曾國藩如願以償,湘軍上下也都揚眉吐氣,歡欣鼓舞。曾國藩預料到,各處水師一定會大擺宴席,對他大搞迎送儀式。因為清代官場上,對這個迎送排場非常講究,有許多精細的“尺寸”。比如上級來視察,地方官是不是要到邊界迎接,是不是要出城迎接,出城的話,不同的級別,要出城多少裏,都有說法。來到之後,用什麼級別的宴席款待,安排幾次聽戲,臨走時送多少錢,也都有微妙而明確的“潛規則”。晚清官員張集馨在他的自敘年譜中,說自己的從政歲月,“終日送往迎來,聽戲宴會,有識者恥之”。主要精力都花在迎來送往、花天酒地上了。因為地方上來往的官員實在太多了,所以搞得他連休息的時間也沒有:“來往過客,攀挽流連,餘等複迭為賓主,幾於無日不花天酒地。”他因此不得不天天泡在酒海裏,喝壞了官風,喝壞了胃。
對於這種風氣,曾國藩自然非常清楚。所以出發之前,他特別致信水師將領楊載福、彭玉麟,要求他們不要搞迎送儀式:
國藩赴水營,請閣下告誡各營,無迎接,無辦席,無放大炮。
這封信,也可以說是曾國藩整頓吏治的第一份宣言書。
然而官場的潛規則是,上級的本分是嚴格律己,宣布禁令,下級的本分卻是必須過格招待,不遵守這些禁令,這才叫“各得其所”,皆大歡喜。特別是曾國藩苦熬了這麼多年,終於獲得總督職務,軍官們都是發自內心的高興。所以曾國藩到達橫壩頭時,他發現各營仍然在江邊列隊迎接,而且還放起了鞭炮。
曾國藩十分不悅,立刻再次寫信給楊載福、彭玉麟,懇請他們不要再搞這些儀式,說:“你們要是這樣搞,我可要處分你們了。”下屬們這才確信,曾國藩的上封信不是官樣文章,因此這次要求得到了不折不扣的執行。以後曾國藩再到哪兒,下屬就不再擺什麼儀式。曾國藩以這樣的舉動,為自己的總督生涯開了個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