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既清又濁的總督生涯(3)(1 / 3)

初十日,各官備音尊為餘預祝。十一日又將備音尊正祝。餘力辭之,而自備酒麵款接各客。內廳撫提藩等二席,外廳文武印委等二十席。雖費錢稍多,而免得擾累僚屬,此心難安。

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錢,然而吃吃喝喝隻是他日常開銷中最小的部分。

第二項是冰敬、炭敬、程儀之類的“灰色支出”。

地方官的一項固定支出,就是給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國藩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筆炭敬對京官們來說意義何等重大。曾國藩所送的對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這筆錢,每年至少三千兩。

除了炭敬,另一筆比較大的花銷是程儀。也就是給出差路過本地的中央官員送的路費。

同治九年,曾國藩寫信給兒子曾紀澤,囑咐他:“仙屏(許振褘)差旋,若過保定,餘當送程儀百金。是星使過境,有交誼者酬贈之常例。”也就是說,清代官場上,皇帝派出的欽差路過轄地,與之相識的大吏在迎送宴請之外,通常還會送給他一百兩左右的程儀。他準備用這個標準來對待許振褘。

我們所能查到的曾國藩所送的最大一筆程儀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國戰爭停止多年的江南鄉試恢複舉行。朝廷派來一名正主考,一名副主考。我們說過,曾國藩做京官時,曾經到四川主持過一次鄉試,收獲頗豐。所以這一次,他也決定做好主人,“一切均從其厚”,在慣例許可範圍內,盡量多送主考一些銀子。考試結束後,曾國藩送了兩名主考每人三千兩銀子。

除了“炭敬”“程儀”這些官場上經常發生的支出,還有一項不常發生的支出,叫“別敬”。這在地方官進京辦事時才會發生。所謂“別敬”,就是地方官離開北京時送給京官的分手禮。

同治七年七月,曾國藩由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這就需要進京麵聖,進京見慈禧。在出發之前,曾國藩身上帶了一張兩萬兩現銀的銀票。為什麼要帶這麼多錢呢?主要就是為了給京官們送“別敬”。多年沒有入京,那些在窮京官生活中掙紮的故友新朋已經盼他多年了。離京之時,他送了多少別敬?他在給兒子的信中說:“餘送別敬一萬四千餘金,三江兩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總共送了江蘇、安徽、江西籍以及湖南、湖北籍的京官一萬四千兩銀子,他認為這仍然不算多。

除去人情往來,官場上的“潛規則”更需要大筆銀子。

同治七年,撚軍被消滅,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國戰爭軍費報銷提上了議事日程。

報銷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費”問題。

按照清代財務製度,曾國藩需要先將這些年來的軍費開支逐項進行統計,編成清冊,送交戶部。戶部要對報銷清冊進行審查,檢查有無“以少作多、以賤作貴、數目不符、核估不實”等等“虛開浮估”的情況,如發現此類情況,則要退回重報。審查合格,才呈報皇帝,予以報銷。

因此,報銷過程中,最關鍵的是戶部的態度。如果戶部高抬貴手,無論什麼不合規定的費用,都能報銷;如果他們雞蛋裏找骨頭,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過不了他們的審計關。那麼,戶部的態度是由什麼決定的呢?視“部費”多少而定。“部費”主要落入具體經辦的“書吏”也就是辦事員的腰包。

不過他們的胃口實在是太大了。曾國藩托李鴻章打聽一下戶部,打算要多少部費,李鴻章回信說:

報銷一節……托人探詢,則部吏所欲甚奢。雖一厘三毫無可再減。……皖蘇兩局前後數年用餉約三千萬,則須銀近四十萬。如何籌措,亦殊不值細繹。……若輩欲壑,真難厭也。